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於1949年,下轄雁峰區、石鼓區、珠暉區、蒸湘區、高新區、南嶽區6個分局,衡陽縣、衡南縣、衡山縣、衡東縣、祁東縣、常寧市、耒陽市7個縣(市)局,共有196個工商所。衡陽市局機關有22個內設機構,其中內設科室12個,直屬行政機構3個,事業單位6個,社團組織5個,共有幹部職工3612人。負責全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主管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二)依法組織管理衡陽市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衡陽市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衡陽市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衡陽市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登記註冊。
(六)依法組織監管衡陽市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衡陽市合同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對衡陽市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九)依法組織管理衡陽市商標工作,組織查處商標違法行為。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活動。
(十一)領導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和機構編製、幹部人事、財務基建、紀檢監察、審計監督等有關工作。
(十二)指導掛靠的協會、學會、消費者委員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三)承辦衡陽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和文書檔案、信息、綜合統計、機要、保密、信訪、行政事務管理、會議組織和機關安全保衛;承擔綜合性調研,協調全局調研工作;負責全市系統服裝、裝備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實施工商行政管理程序法規;承擔立法調研、行政複議、核審、聽證、立案登記備查等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開展執法監督、執法檢查、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執法證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培訓等工作;依法處理案件申訴、投訴。
(三)財務基建科
研究擬定本市系統財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編製系統經費預算和會計報表、組織收入;組織基建項目方案的審查申報及預決算的審查;組織管理全系統國有資產,負責管理全系統財務和票據工作。
(四)商標廣告監管科
組織實施商標和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著名商標認定初審、馳名商標推薦和轄區內商標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市屬廣告經營單位廣告經營資格、全市性廣告活動的審批登記;組織實施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廣告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協會的工作。
(五)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管科(外商投資企業監管科)
組織實施企業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對市局登記註冊企業的登記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規的案件;指導本市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六)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
組織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組織宣傳普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知識;組織實施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執法工作;負責本市“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工作;組織查處本市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監督本市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七)宣傳教育科
負責本市系統新聞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本市系統基層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人事科
研究擬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協助局領導抓好縣(市、區)局(分局)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本市系統機構編製、人事管理、評先表彰、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和出國(境)管理等有關工作。
(九)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對本市系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十一)審計科
研究制定本市系統審計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本市系統財務、基建、經濟責任審計;指導本市系統的審計工作。
(十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辦公室
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體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一)市場規範管理分局(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法對各類市場(商品交易市場、生產要素市場和其他市場)的經營秩序和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中央、省駐衡陽市單位及市轄各單位主辦的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和各類商品展銷會的登記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櫃檯租賃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查處合同欺詐;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負責對各類市場進行專項治理。使用基層行政編製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二)註冊登記分局(外商投資企業註冊分局)(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企業登記註冊法律法規;核定註冊單位名稱,辦理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市局登記管轄範圍的內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註冊,核發證照;配合市局有關職能部門對所登記註冊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使用基層行政編製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三)公平交易分局(打擊傳銷辦公室、經濟檢查支隊)(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組織指導、協調和查處全市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交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使用基層行政編製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一)培訓中心
貫徹落實國家、省局幹部教育培訓發展規劃;參與擬定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加強和改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調研活動;承辦或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本系統領導幹部政治、文化和各類業務的崗位培訓。
(二)後勤服務中心
研究擬定市局機關後勤事務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機關基本建設、房產和車輛管理;負責機關辦公區和住宅區的安全保衛、水電、清潔衛生及環境綠化美化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理、會議組織和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市系統服裝、裝備、接待用餐等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三)信息中心
負責承擔對全市工商系統計算機信息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制定本系統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為局領導和各科室及有關單位提供諮詢服務工作;負責開發、推廣、應用信息系統的常用軟體,建立各專業資料庫,指導本系統、局機關信息系統的硬體配置、維護工作;負責承擔應用通信網路接收各種信息並及時編髮。
(一)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
教育並組織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文明經營、優質服務活動;維護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的合法權利和權益;反映他們的合理意見和要求,並提供法律諮詢與服務;提供信息服務,幫助解決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問題;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個體私營從業人員技術職稱評定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情況,提供政策和立法建議;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對個體私營業者的管理等工作。
(二)消費者委員會
向消費者提供消費和諮詢服務;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就有關於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各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揭露、批評。
黨組書記、局長:蔣雲良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馮建偉
黨組成員、副局長:羅雲學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清
黨組成員、副局長:謝衛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新春
紀檢組長,局黨組成員:褚啟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