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產業
公共產業
所謂公共產業是指在城市範圍內以核心城市經營主體為主導,以實現城市可持續化發展為目的,為城市的公共設施、公共事業以及公共福利所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礎性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性服務。
1.主導性
核心城市經營主體的主導性是相對於計劃經濟時代的政府的壟斷性而言的,因為在計劃經濟時代政府的壟斷職能下公共產業就幾乎談不上“產業”二字,但是在城市經營時代到來的今天也講公共產業概念的主導性也決不是完全拋開政府的主導職能,畢竟主導不等於壟斷,城市經營主體是多元化的,同時也只有多元化的城市經營主體的引導和參與才會有公共產業的誕生與形成。公共產業的主導性特徵其意義在於能夠強調更加科學規範的政府職能和地位,不至於一談到產業就會讓人聯想到完全意義的市場操作的誤導,有助於公共產業的形成。
2.基礎性
公共產業是城市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是城市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城市的形成到現代城市功能的拓展,公共產業都在起著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因為公共產業為城市生存與發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的經濟活動。
3、狹義性
狹義的公共產業是指公共設施與公共事業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性服務。
4.效益的多元性
公共產業擁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多元性特徵。
(a)公共產業與完全市場經濟下的產業相比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b)城市經濟生活的正常運行對公共產業有很強的依賴性。
(c)政府對公共產業強有力的控制能力。
(a)按獲得效益的性質分為:
經濟效益類公共產業。如水電供應、郵政電訊、公共交通、廣播電視等。
社會效益類公共產業。如防疫站、紀念館、殯儀館、養老院、老年活動中心、救災物資的生產等。
環境效益類公共產業。如污水治理、道路綠化、點亮工程、低洼改造等。
混合效益類公共產業。如園林、公廁、公園、博物館、城市地標等。
(b)按獲取經濟效益時間的長短分為:
長期經濟效益類公共產業。如地鐵、公路、水電通信等。
短期經濟效益類公共產業。主要是指為解決城市發展急需的並能立即獲利的公共產業,如各種會議等。
(c)按公共產業在城市社會和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劃分為:
基礎性公共產業。如道路、橋樑、港口、鐵運、航空、公共交通、電力、燃氣、市政設施、郵電通訊等。
社會性公共產業。如城市地標、地鐵、圖書館、歌劇院、純學術會議、民間文化研究所等。
市民性公共產業。如公墓、公園、養老院、公廁等。
1.公共產業是現代社會的重要基礎
當世界經濟呈現出全球一體化的發展趨勢時,公共產業已經在經濟中佔了一個可以說是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地位。我們可以看到,發達國家之所以為發達國家,就在於它不但有強大的市場產業,而且還具有最大規模和比重的公共產業。以公共消費為特徵的公共產業已經成為現代經濟社會的根本基礎。
2.公共產業的規模和水平決定了城市的經濟規模和社會發展狀態
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都是現代市場正常運轉不可缺少的公共必需品,所有這些公共物品的種類必須齊全和互相配套,其規模和水平基本上反映一座城市的經濟規模和社會發展狀態,決定其各種產業的外部成本、企事業的投資經營環境和居民的生活環境。
3.公共產業從城市的形成到現代城市功能的拓展起著先導的作用
城市公共產業涵蓋的範圍十分廣泛,從城市道路、排水、供氣、供暖等城市基本需要到公園、公墓、圖書館、歌劇院等社會需要和市民自我實現的需要,所有這些產業構成城市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是城市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城市的形成到現代城市功能的拓展,城市公共產業都在起著先導的作用。
4.城市公共產業供給與城市經濟發展的關係應是正相關的
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公共產業的領域在不斷地擴大,公共產業的發展狀況直接體現了一個城市經營的好壞,所以城市經營必須先要發展好公共產業。因為真正的現代化經濟決不可能在短缺的公共產業的基礎上正常運行和正常發展。比如教育對人力資本的作用;基礎設施對大規模生產的作用;福利設施對社會經濟環境的作用和對現代勞動力再生產的作用等,它們都是需要建立在強大完善的公共產業基礎上,才能夠發揮其本身的職能作用。所以要想迅速發展城市現代經濟,就必須先要大力發展公共產業。
一、公共產業有很大的利潤
公共產業實際上有很大的利益,很大的利潤。只不過公共產業價值的體現途徑是隱性的、潛在的、間接的,並且是通過其它產業才能彰顯出來的。它所產生的效益不能直接落實到某一經營者或生產者,也不能用通行於市場經濟領域的價值標準來衡量。正是因為如此,城市經營就必須先打開公共產業這個承載城市經濟的基礎載體,讓眾多依附於公共產業之上的其它產業迅速發揮其本質功能,協力推動城市經濟發展。這就是我們本章之所以要展開闡述的真正原因。
二、盈利型公共產業的經營
盈利型公共產業是實現社會經濟的物質基礎條件,雖然它屬於公共產業,但使用者都是需要付費的。比如道路、橋樑和高速公路都是通過收取過橋費來實現公共產業經營的目的。這些部門的產業雖然也可以像市場中的其它產業一樣來經營,但由於它們本身的特殊性,完全由市場提供就會產生弊病。一是易於被壟斷,成為暴利的根源,給人們的經濟生活帶來不便,反而成為經濟發展的障礙;二是如果讓其開放參與市場競爭,就會造成重複建設,對整個社會來說,造成浪費;三是政府對其中如鐵路運輸和航空等的控制與否,往往直接關係到國家安全。
因此,盈利型公共產業的經營不論是從投資還是到管理都是國家或地方政府部門嚴格掌控和親自主持,通過健全的法規規範來直接經營或管理的,比如杭州灣大橋和港澳珠大橋通過BOT方式的經營就屬於此類。
這些產業,一般地說,並不絕對排斥私人和社會集團的經營者或經營方式。也不排斥政府和市場共同投資、共同經營,或政府投資建成后交由市場經濟主體經營。當然,政府必須對其價格、服務範圍和水平做出明確的規範。
三、非盈利型公共產業的經營
首先,一個城市的非盈利型公共產業發展的好壞,是關係到城市社會穩定和繁榮的關鍵和基礎,是城市政府職能履行好壞的檢測標準,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深入貫徹實施的真正體現。一個城市的市民性公共產業發展的好壞,是檢測一個城市的基礎性公共產業和社會性公共產業的發展水平。因為,非盈利型公共產業是建立在其它兩個產業基礎上的高級產業,是真正的“人性化產業”。
其次,非盈利型公共產業必須走“政府墊底,經營者獲利”之路。也就是在城市經營取得相應成功之後,必須大力投入到非盈利型公共產業上並將其做好做全,再將其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向社會經營者轉移經營權,城市政府只做好監督者即可。也就是前面我們所說的“變形經營”。比如,把養老院、殯儀館、公園等建好,制定好收費標準、服務準則、違約處罰措施等,確保非盈利型公共產業的經營者適當獲利,服務到位。
最後,非盈利型公共產業本身就是政府通過嚴格的規範和有效的管理,著力追求服務於全社會的社會效益,為社會產業創造良好的外部性效益。因此,要想搞好城市公共產業的經營就必須拋棄官商作風,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維護市場經濟和自由競爭,把城市非盈利型公共產業的經營提高到促進城市生產力的迅速發展,保證城市社會的基本的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等方面的平等和和諧,這才是經營非盈利型公共產業的終極目的。
四、混合型公共產業的經營
混合型公共產業是介於盈利型公共產業和非盈利型公共產業之間的公共產業,它的特點在於一方面是追求公共產業的社會效益,另一方面又要在得到基本的經濟保障下才可以正常運營。混合型公共產業服務的客體不僅為城市本身,更多的是城市市民。因此,混合型公共產業的經營主體只能是核心城市經營主體,並且是在城市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后才可以著手經營的,否則就容易像前面我們論述的“上海地鐵四號線事故”一樣犯殺雞取卵的錯誤。
【1】韓世友.《中國城市經營學》[M] 第二部分 第六章 公共產業與城市經營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