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壽康
郭壽康
早年曾全面參加我國《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與《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起草工作,是我國唯一一位參加幾部重要知識產權法律起草的專家。並曾參與我國《對外貿易法》、《涉外經濟合同法》(原)、三資企業法(三部)等法律法規的起草。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版權與鄰接權教席主持人,兼任澳大利亞迪肯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教學與研究中心第一任主任,聯合國WIPO仲裁員,國際版權學會執委,ATRIP創始會員、執委。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學法學研究所(1952)法學碩士
北京大學法律系(1948)法學學士
1984——1985年先後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喬治城大學、加州(洛山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1984——1988,多次赴德國馬普研究院工業產權、版權和競爭法研究所研究進修。
國際經濟法、WTO制度、知識產權法。
兼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版權教席主持人,澳大利亞迪肯大學兼任教授,中國國際跨國公司研究會中國國際法律事務專家,中國知識產權培訓中心名譽教授,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顧問,北京大學國際知識產權學院顧問委員會顧問,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濰坊學院 特聘教授,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研究會、中國版權協會、中國國際法學會、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AIPPI中國分會顧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對外經濟貿易部特聘顧問,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專家,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仲裁員,ATRIP創始會員,連續三屆執委,國際版權學會執委,英國皇家仲裁協會會員,世界知識產權報道(英文版)編輯顧問。《中國知識產權》雜誌顧問
《WTO協定的首次修訂——Trips協議第31條之修改》,獲2008年中國法學會優秀論文一等獎(2008);
《國際經濟法(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獲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優秀教材一等獎(2006);
《民法原理》,獲教育部、司法部優秀教材一等獎(1986)。
2000年10月,為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講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與我國立法的有關問題》。
《國際經濟法—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三版;
《版權法與網際網路》(譯著),(匈)菲徹爾 著;郭壽康/萬勇/相靖 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9年版;
《版權法導論》(譯著),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著),張雨澤 譯,郭壽康審校,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年版;
《WIPO網際網路條約評註》,(譯著),Jorg Reinbothe, Silke von Lewinski著,萬勇 相靖 譯,郭壽康審校,中國人民大學,2008年版;
《知識產權法》(主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2007年版;
《國際貿易法》(合著,第一作者),郭壽康/韓立余,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國際技術轉讓》(獨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國際經濟貿易仲裁法(修訂本)—高等學校法學教材》(合著),郭壽康/趙秀文,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International copyright law and practice》,General editor, Paul Edward Geller ; Original editors, Melville B. Nimmer ,撰寫中國知識產權法部分,LexisNexis/Mattew Bender,2003年版;
《Border contro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edited by Michael Blakeney,撰寫中國知識產權法部分,Sweet & Maxwell,2001年版;
《中外反傾銷法律與實務》(編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International Copyright and Neighboring Rights》,Stephen M. Stewart, assisted by Hamish Sandison,撰寫中國知識產權法部分, Butterworths, 1989年第二版;
《民法原理》(參編,撰寫“智力成果編”),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
2009年3月,受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委託,承擔《<關於實施著作權國際條約>的研究》課題;
2000年,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主動約請,就有關版權與鄰接權教席的設立事宜進行了會談。2001年,親自主持創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版權與鄰接權教席。該教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我國設立的首個也是至今唯一一個法學類教席,現任教席主持人,教席設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1989年-1992年,參加中美知識產權第一輪談判;1986年開始,參加中國的復關談判(烏拉圭回合);
1985-1986年,在WIPO(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時任總幹事鮑格胥博士、國家教委以及中國人民大學的支持下,組建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教學與研究中心,並任第一任主任。該中心是我國最早的專門從事知識產權教學與研究的機構,被稱為我國知識產權領域的“工作母機”;
1980年2月與1981年10月,以中國政府代表團正式成員的身份參加在日內瓦、內羅畢舉行的《保護知識產權巴黎公約》的修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