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廳

主管全省文化藝術事業的部門

徠河南省文化廳是主管全省文化藝術事業的部門。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文〔2009〕18號),設立河南省文化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省文化廳機關行政編製為67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3名。

領導團隊


職務姓名
黨組書記、廳長楊麗萍
黨組成員、副廳長崔為工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月玲
黨組成員、副廳長董文建
黨組成員、副廳長李霞
黨組成員、副廳長郭書城
黨組成員、副廳長孫鵬
黨組成員、省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陳愛蘭
黨組成員省文物局黨組副書記、河南博物院院長張文軍
副巡視員王天虹
副巡視員康潔
副巡視員秦曙光

建制


文化廳共設11個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全省文化發展戰略及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全省文化事業、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檢查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宣傳、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法律事務和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二)計劃財務處。
編製全省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管理文化行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擬訂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規範並監督實施,規劃、指導全省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負責全省文化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藝術處。
擬訂全省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省文學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我省水準及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組織、協調全省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四)文化市場處(綜合執法處)。
擬訂全省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綜合執法行為規範;負責對全省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和文化藝術品市場進行監管;承擔網路音樂美術娛樂、網路動漫(不含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演齣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前置審核工作;承擔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娛樂場所的審批工作;協調動漫網路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電子遊戲機在生產、進口、經營環節進行內容監管;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指導、監督管理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和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五)文化產業處。
擬訂全省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全省文化產業園區和示範基地建設,推進全省文化改革發展綜合試驗區建設;督促重大文化藝術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對外文化藝術產業交流與合作。
(六)社會文化處。
徠擬訂全省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推進全省公共文化服務;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擬訂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工作規範,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和鄉鎮文化中心事業發展;負責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古籍保護等全省重大公共文化工程的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省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負責省級文化藝術類社會組織的資格審查、業務監督。
(七)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和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八)文化交流聯絡處。
擬訂全省對外文化交流規劃,指導、管理全省對外和對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負責對外文化交流的聯絡和有關交流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對外文化宣傳工作;組織承辦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九)人事科技教育處。
負責機關、省文物局及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擬訂全省文化藝術人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文化藝術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全省社會藝術教育和行業藝術職業教育;擬訂文化藝術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省內社會藝術考級機構的審批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省文化系統的體制機制改革。
(十)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省文物局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一)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河南省文化廳
河南省文化廳

職能


職責

文化廳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黨和國家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省文化藝術發展戰略及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全省文化藝術事業、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文化系統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指導、管理全省文學藝術事業,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學藝術發展;組織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動。
(三)推進全省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省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全省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藝術產業交流合作。
(四)指導、管理全省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省圖書館、文化館、鄉鎮文化中心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五)擬訂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擬訂全省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全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全省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七)負責全省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核工作,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督管理(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
(八)擬訂全省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省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九)制定全省文化藝術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社會藝術教育和文化藝術行業職業教育。擬訂全省文化藝術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
(十)負責全省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擬訂對外文化交流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對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服務

1、進一步規範行政行為,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樹立熱情服務、依法行政、廉潔高效、求實為民的文化形象。
2、向社會公開文化行政審批項目、辦證依據、辦證條件、辦證程序、辦事時限、辦事結果,增加行政審批透明度。
3、實行限期辦結制。只要當事人請求符合法規及政策規定,手續完備,材料齊全,能1日辦結的1日辦結,能提前完成的決不拖后。
4、加強“窗口”單位建設,完善服務廳服務功能。建立省文化廳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服務廳,對經營單位年審、變更地址、法人,申請開辦新的文化經營單位等行政行為,全部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認真落實“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期辦結制”。
5、嚴格貫徹執行文化部《公眾聚集文化經營場所審核公示暫行辦法》,對申請開辦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的有關情況在一定範圍和時限內向社會公開發布,根據社會公眾的反映,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核。
6、認真履行文化部門的法定職能,秉公執法,不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

監管

(一)根據省政府的規定,管理河南省文物局
(二)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省文化廳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省廣播電影電視局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省新聞出版局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核。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四)所屬國有企業(除金融投資類外)移交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