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宗道

魯宗道

魯宗道(966年—1029年),字貫之。亳州人。北宋著名諫臣。少年孤貧,生活於外祖父家。舉進士后,為濠州定遠尉,繼任海鹽縣令,后改任歙州軍事判官,遷秘書丞。天禧元年(1017年)為右正言諫章。官至吏部侍郎、參知政事,世稱“魚頭參政”。天聖七年(1029年)卒,年六十三,贈兵部尚書,謚號“簡肅”。

人物生平


魯宗道
魯宗道
魯宗道(966~1029),字貫之,亳州人,少年孤貧,生活於外祖父家。舉進士后,為濠州定遠尉,繼任海鹽縣令,后改任歙州軍事判官,遷秘書丞。天禧元年(1017 年)為右正言諫章。他任職后,對於如何考察官吏、整頓吏治,向宋真宗提了許多意見和建議。宋真宗對他頗感厭煩。魯宗道見真宗如此,對真宗說:“陛下你任用我,哪裡是僅僅為了收到納諫的虛名呢?我以身居其位而不實際幹事為恥辱,請皇上罷去我的官吧!”真宗為他的敢於直言所感動,在金殿的牆上大書“魯直”二字,讓大家向他學習。后升任戶部員外郎,直龍圖閣。仁宗即位后改任戶部郎中兼判吏部流內銓。在任期間,他對官吏的考察整理出標準,把考察的情況一條一條公佈於殿廡之下。時章獻太后臨朝參政,當時有人上疏請立劉氏七廟。眾大臣明知不妥而不敢言。魯宗道直言勸阻,使章獻太後放棄了這一計劃。樞密使曹利用恃權驕橫,人人側目而不敢得罪。魯宗道在皇上面前幾次參奏他。所以那些貴戚、權臣對他都很畏懼,給他送了個“魚頭參政”的外號,一因“魯”字上為“魚”字,二因他骨硬得好像魚頭一樣。卒后謚“肅簡”。

歷史年表


魯宗道
魯宗道
北宋乾德四年(公元966年),出生。
北宋咸平二年(公元999年),進士(《隆平集》卷六),為濠州定遠尉。
北宋天禧元年(公元1017 年),始詔兩省置諫官六員,考所言為殿最,首擢宗道與劉燁為右正言。
北宋天聖元年(公元1023年),正月,宋朝河東、河北、陝西三路軍糧不足,而三路的軍糧儲備主要依靠茶鹽之利,因而宋仁宗命令中書、樞密院二府大臣共同商討解決軍糧不足問題的措施。為此還設置了一個專門的機構計置司,由樞密副使張士遜、參知政事呂夷簡、魯宗道負責。即位,遷戶部郎中、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判吏部流內銓。
北宋天聖七年(公元1029年),去世,葬於新鄭(今新鄭市新村鎮水泉村)。

歷史評價


魯公碑亭
魯公碑亭
脫脫:章獻太后稱制時,群臣多希合用事,魯宗道、薛奎、蔡齊參預其間,正色孤立,無所回撓。宗道能沮劉氏七廟之議,奎正母后袞冕為非禮,齊從容一言絕女后相踵稱制之患,真所謂以道事君者歟!曙辨奸斷獄,為時良吏,在位又多薦拔名臣,若請群臣立家廟以復古禮,皆知為政之本焉。

史料記載


《宋史·列傳第四十五》
魯宗道,字貫之,亳州譙人。少孤,鞠於外家。諸舅皆武人,頗易宗道,宗道益自奮厲讀書。袖所著文謁戚綸,綸器重之。舉進士,為濠州定遠尉,再調海鹽令。縣東南舊有港,導海水至邑下,歲久湮塞,宗道發鄉丁疏治之,人號“魯公浦”。改歙州軍事判官,再遷秘書丞。陳堯叟辟通判河陽。
天禧元年,始詔兩省置諫官六員,考所言為殿最,首擢宗道與劉燁為右正言。諫章由閣門始得進而不賜對,宗道請面論事而上奏通進司,遂為故事。嘗言:“守宰去民近,而無以區別能否。今除一守令,雖資材低下,而考任應格,則左司無擯斥,故天下親民者黷貨害政,十常二三,欲裕民而美化,不可得矣。漢宣帝除刺史守相,必親見而考察之。今守佐雖未暇親見,宜令大臣延之中書,詢考以言,察其應對,設之以事,觀其施為才不肖,皆得進退之。吏部之擇縣令放此,庶得良守宰宣助聖化矣。”真宗納之。宗道風聞,多所論列,帝意頗厭其數。后因對,自訟曰:“陛下用臣,豈欲徒事納諫之虛名邪?臣竊恥屍祿,請得罷去。”帝撫諭良久,他日書殿壁曰:“魯直”,蓋思念之也。尋除戶部員外郎兼右諭德。逾年,遷左諭德、直龍圖閣。
仁宗即位,遷戶部郎中、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判吏部流內銓。宗道在選調久,患銓格煩密,及知吏所以為奸狀,多釐正之,悉揭科條廡下,人便之。雷允恭擅易山陵,詔與呂夷簡等按視。還,拜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章獻太后臨朝,問宗道曰:“唐武后何如主?”對曰:“唐之罪人也,幾危社稷。”后默然。時有請立劉氏七廟者,太后問輔臣,眾不敢對。宗道不可,曰:“若立劉氏七廟,如嗣君何?”帝、太后將同幸慈孝寺,欲以大安輦先帝行,宗道曰:“夫死從子,婦人之道也。”太后遽命輦后乘輿。時執政多任子於館閣讀書,宗道曰:“館閣育天下英才,豈紈袴子弟得以恩澤處邪?”樞密使曹利用恃權驕橫,宗道屢於帝前折之。自貴戚用事者皆憚之,目為“魚頭參政”,因其姓,且言骨鯁如魚頭也。再遷尚書禮部侍郎、祥源觀使。在政府七年,務抑僥倖,不以名器私人。疾劇,帝臨問,賜白金三千兩。既卒,皇太后臨奠之,贈兵部尚書。
宗道為人剛正,疾惡少容,遇事敢言,不為小謹。為諭德時,居近酒肆,嘗微行就飲肆中,偶真宗亟召,使者及門久之,宗道方自酒肆來。使者先入,約曰:“即上怪公來遲,何以為對?”宗道曰:“第以實言之。”使者曰:“然則公當得罪。”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真宗果問,使者具以宗道所言對。帝詰之,宗道謝曰:“有故人自鄉里來,臣家貧無杯盤,故就酒家飲。”帝以為忠實可大用,嘗以語太后,太后臨朝,遂大用之。初,太常議謚曰剛簡,復改為肅簡。議者以為“肅”不若“剛”為得其實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