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遂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遂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遂寧市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地方性規章草案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文件,擬定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
(二)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能,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責,監督檢查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指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負責定期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監督考核並通報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四)負責組織、監督檢查全市重大危險源監控和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全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考核。
(五)負責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民爆器材、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其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
(六)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依法組織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設施、危險化學品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檢驗。
(七)負責對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八)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 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職業衛生和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九)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等方面的投入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協助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好中央、省在遂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
(十一)負責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歸口管理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推廣及資金投入,並監督檢查其資金的使用情況。
(十二)負責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組織考前培訓和註冊管理;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負責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監督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落實情況。
(十四)根據市政府的授權,依法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
(十五)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監管平台的管理,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職業危害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應急值守舉報投訴。
(十六)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能,遂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5個機構:
(一)辦公室(二)法規宣傳教育科(行政許可科)(三)安全監督管理科
(四)危險化學品管理科(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信息平台監管中心)

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編製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地址:環島商務中心55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