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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原因
破產原因
破產原因,也稱
破產界限
,指認定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當事人得以提出破產中請,法院據以啟動破產程序的法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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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基本介紹
破產原因,也稱破產界限,指認定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當事人得以提出破產申請,法院據以啟動破產程序、作出宣告破產的法律事實。破產原因也是和解程序與
重整程序
開始的原因。對破產原因規定之寬嚴,不僅體現出對債權人和債務人利益之平衡及保護傾向與力度,而且可能影響到失業人數與社會秩序等諸多方面,所以成為新破產法立法中的一個重要爭議問題。
基本信息
中文名
破產原因
別稱
破產界限
關聯程序
和解程序、重整程序
外文名
Reasons for bankrupt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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