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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華

原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振華,男,1962年3月生,1983年8月畢業於江蘇廣播電視大學,取得機械工程學位證書,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城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創辦人,2005年8月完成長江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碩士學位。 1993年7月,籌資創辦武進新城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進入房地產行業;1998年,王振華開發第一個住宅項目。

2001年,新城控股子公司江蘇新城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借殼原江蘇五菱(900950)在B股上市,成為江蘇省首家以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為主營業務的上市公司。2003年,新城控股已經穩居常州市場第一。2015年12月,新城控股成功實現B股轉A股,成為第一家獲准B轉A的民營房企。2012年11月,新城控股的母公司新城發展於香港上市。

人物關係


個人經歷


工作經歷

王振華
王振華
王振華曾先後擔任江蘇省常州市武進第一棉紡廠車間主任,湖塘區織布廠廠長等職務,1993年7月,籌資創辦武進新城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開始涉足房地產業。
王振華所創立的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總部設在上海,主要致力於住宅開發、商業開發與商業管理運營三大板塊業務,在王振華先生的領導下,公司快速發展成為國內領先的綜合性房地產集團,長期位列中國房地產行業前20強,總資產達3303.18億元人民幣。目前,王振華已擁有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城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兩家上市公司。
2019年7月3日晚間,新城控股公告,公司董事長王振華先生因個人原因被刑事拘留,未能出席本次董事會。公司董事長變更,王曉松先生將行使法定代表人職權。
2019年7月2日,王振華因涉嫌猥褻一名9歲女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王振華被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批准逮捕。早在被捕前,王振華即已進行設置家族信託,進行風險隔離。王振華被關押期間,家族信託依然動作頻頻。截至目前,王振華控制的財富依然高達747.75億。
2020年12月4日,新城控股集團原董事長王振華卸任江蘇金東方頤養園置業有限公司董事職位。

榮譽成就


時間簡稱全稱結果
2021年2021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以72億美元排名第352名
2021年胡潤全球富豪榜2021世茂港珠澳口岸城·胡潤全球富豪榜王振華、王曉松排名第582位
2020年11月5日2020年福布斯中國400富豪榜2020年福布斯中國400富豪榜王振華以365億元財富排名第90位
2020年10月《2020衡昌燒坊·胡潤百富榜》《2020衡昌燒坊·胡潤百富榜》王振華、王曉松父子以435 億元人民幣財富名列第106位
2020年5月12日2020新財富500富人榜發布2020新財富500富人榜王振華、王曉松以491.2億元財富排名第41位
2020年4月7日《2020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2020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王振華以45億美元財富位列第383位
2020年3月20日《2020胡潤全球房地產富豪榜》《2020胡潤全球房地產富豪榜》王振華、王曉松父子以430億元財富位列第33位
2020年2月26日《2020世茂深港國際中心·胡潤全球富豪榜》《2020世茂深港國際中心·胡潤全球富豪榜》王振華、王曉松父子以430億元人民幣財富名列第357位
2019福布斯中國400富豪榜福布斯中國400富豪榜王振華以392.4億元財富值排名第54位
2019年胡潤百富榜胡潤百富榜王振華、王曉松父子排名第115位
2019年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排名第478位,財富值41億美元

社會活動


慈善公益

2013年,新城控股創辦的大型公益品牌“七色光計劃”成立,致力於撫育、培養和教育貧困地區青少年。
截至2016年底已累計捐贈超過2億元。

社會職務

全國工商聯執委、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常務副會長、上海市政協委員、上海市房地產商會會長、江蘇省人大代表、江蘇省工商聯副主席、常州市人大代表、常州市工商聯第十四屆執委會主席等。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6年1月22日晚間,新城控股曾公告稱,王振華因個人原因,正在接受常州市武進區紀委調查。一個月後的2月11日,新城發展控股公告稱,王振華結束紀委審查,已回公司正常履職。

猥褻女童

2019年7月2日,據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因猥褻9歲女童,於7月1日在滬被採取強制措施。據悉,犯罪行為發生於2019年6月29日下午,地點為萬航渡路一家五星級酒店。被猥褻女童事後向在江蘇的母親打電話哭訴,母親即來滬報警,王某隨即被採取強制措施。女童已驗傷情,陰道有撕裂傷,構成輕傷。涉案人王某五十餘歲,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長王振華,對外公布總資產達3000多億元人民幣。 7月3日下午,上海公安方面回復媒體稱,王某涉嫌猥褻女童屬實。
2019年7月8日,上海市政協召開十三屆二十九次主席會議。市政協主席董雲虎主持。按照市政協委員資格條件和有關要求,會議決定,撤銷王振華第十三屆上海市政協委員資格。
2019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媒體此前已經披露,王某某為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振華。
2019年7月23日,江蘇省人民政府決定撤銷王振華“江蘇省勞動模範”榮譽稱號。
2020年5月29日,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於撤銷王振華“全國勞動模範”稱號的公告》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決定,撤銷王振華“全國勞動模範”稱號,收回獎章、證書等,停止其因獲得該榮譽而享有的有關待遇,並追繳其所獲獎金等物質獎勵。

提起公訴

2020年6月15日,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案,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近日已向普陀區法院提起公訴,並將在近期開庭審理。
2020年6月16日晚,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案的非公開審理。

一審判決

2020年6月17日,從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16日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於17日當庭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普陀法院受理該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向兩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送達了起訴書副本,同時告知其相關訴訟權利和義務。辯護律師會見了當事人,並查閱全部案卷。庭審中,控辯雙方分別出示了相關證據,對證據進行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當庭作了最後陳述。據了解,庭審分兩天進行,整個庭審過程歷時16小時。法院根據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經合議庭評議,作出上述判決。
2020年6月18日下午,王振華辯護律師陳有西在社交媒體發表聲明表示,王振華已經明確提起上訴,請求二審判決他無罪。

再次上訴

2020年7月10日晚間,據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消息,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收到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移送的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的上訴材料,並於2020年7月10日立案受理。

二審宣判

2021年5月19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對被告人王振華猥褻兒童上訴一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併當庭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