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舉
夏季殘奧會的比賽項目
力舉是夏季殘奧會項目之一,是運動員上肢力量的較量。運動員必須將杠鈴從支架上取下移至胸前,在胸前平穩支撐,然後向上推舉至兩臂伸直,肘部不能有任何彎曲。根據運動員身體重量分為10個級別。力舉比賽允許所有符合最低殘疾標準的腦癱、脊髓損傷、截肢(僅限下肢)和機能障礙運動員參加。
力舉項目正式進入殘奧會始於1964年東京殘奧會,當時的名稱為卧舉,由脊髓損傷的男運動員參加。在之後的幾年,力舉逐步擴大了參賽範圍,允許其他類別的殘疾運動員參加,並制定了與健全人舉重相似的規則。在1992年在巴塞羅那全體代表大會上,決定在以後的殘奧會上,只使用力舉一種比賽形式。
之後,該項目在世界範圍得到迅速開展。在1992年巴塞羅那殘奧會上,有25個國家和地區參加力舉比賽;而到了1996年的亞特蘭大殘奧會,參賽國家和地區達到58個。2000年後,該項目已擴展到五大洲的115個國家和地區;目前,在冊的男、女運動員超過5000人,從而使力舉項目成為殘奧會發展最快的項目之一。
女子力舉發展也很快。自2000年悉尼殘奧會上設立女子力舉項目以來,該項目迅速發展。目前,女子力舉已在全世界的60個國家和地區開展,運動員達到1250人。
力舉由國際力舉聯合會通過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舉重委員會(IPPC)進行管理,該委員會成立於1989年。
殘奧會的力舉項目的比賽場地規格最小為2.5 米x 2.5 米,最大為4.0 米 x 4.0 米。比賽場地的表面必須平整、堅實並且能防滑。場地表面與四周地面或舞台的高度差不能超過10厘米。如果比賽是在高出地面的舞台上進行,必須提供一個具有防滑表面的斜坡,以便於輪椅的上下。如果可能,最好能設置兩個斜坡,以節省比賽時間。
力舉比賽的器材裝備由力舉凳、支架及支架調節設備等組成。其中長凳必須堅固結實,為運動員提供最大的穩定性保障。長度為2100毫米,寬度為610毫米,但靠近運動員頭部一端705毫米的地方寬度為305毫米。支架的高度不得低於770毫米,不得高於1000毫米,兩個支架間距離為1100毫米。
IPC允許使用的杠鈴片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所有比賽用的杠鈴片的實際重量比它上面所標註的重量相差不能超過0.25%。
杠鈴片中間的孔的直徑不能大於53毫米或小於52毫米。
必須具備以下範圍的杠鈴片:1.25公斤、2.5公斤、5公斤、10公斤、15公斤、20公斤和25公斤。
出於便於記錄的目的,必須比現存記錄超出500克的重量方可算數。
杠鈴片必須符合以下顏色規定:25公斤=紅色、20公斤=蘭色、15公斤=黃色、10公斤及以下重量為其他顏色。
所有的杠鈴片必須清楚的表明其自身的重量,並按其重量的降序排列在杠鈴片存放槽中以便於裁判員識別其重量。
首個加在杠鈴上的最重的杠鈴片必須面沖里,而其它的杠鈴片則面沖外,最大的杠鈴片的直徑不能大於450毫米。
鎖扣:所有運動員在比賽中必須使用2.5公斤的鎖扣。
力舉台:運動員完成比賽要將杠鈴置於力舉台上。官方力舉台應為2.1米長。力舉台的主要部分為61厘米寬。在力舉台的後部,力舉台變窄30厘米。力舉台高於地面45到50厘米。
只有符合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委員會力舉項目標準的橫杠才允許用於比賽。橫杠必須是直的、有滾花、凹槽並且符合下面的尺寸:
(1)長度:不超過2200毫米。
(2)兩個內卡箍之間的距離:不超過1320毫米,不短於1310毫米。
(3)橫杠的直徑:不超過29毫米,不小於28毫米。
(4)橫杠和兩個卡箍的重量:25千克。
(5)套管的直徑:不超過52毫米,不小於50毫米。
(6)在直徑或橫杠上做出記號,保證記號之間能有810毫米。
鈴片必須符合下列規格:
(1)比賽過程中使用鈴片的重量誤差必須保持在它們所表示重量的0.25%以內。
(2)鈴片中間內孔的直徑:不超過53毫米,不小於52毫米。
(3)鈴片質量必須符合下列規格:
1.25千克—2.5千克—5千克—10千克—15千克—20千克—25千克
(4)為了衝擊紀錄,鈴片重量比當前紀錄的重量最少要增加500克。
(5)鈴片的顏色必須符合下列規格:
25千克—紅色;20千克—藍色;15千克—黃色;10千克和10千克以下——任何顏色。
(6)所有的鈴片必須清楚地標明重量,鈴片安裝時最重的鈴片放在最裡面,要從裡到外重量依次遞減,以便裁判員能清楚地讀到每一個鈴片的重量。
(7)第一個和最重的鈴片必須面向里,其它鈴片面向外。
(8)最大鈴片的直徑不能超過450毫米。
(1)比賽過程中要一直使用卡箍。
(2)每個卡箍的重量必須是2.5千克。
在殘奧會中,長凳必須堅固結實,為運動員提供最大的穩定性保障。長凳必須符合下列規格:
力舉
2100毫米長,要求表面平坦。
(2)寬度
長凳的主體寬度為610毫米,但是靠近運動員仰卧的頭部一端705毫米的地方,寬度為305毫米,為運動員兩側肩膀各留出152.50毫米的空隙。
(3)高度
從地面到長凳填充物的表面,長凳的高度不能超過500毫米,不能低於450毫米。不考慮表面填充物被壓下的狀況。
(4)支架
無論是可調整的支架還是不可調整的支架,從地面到杠鈴橫杠的垂直距離不得低於770毫米,不得高於1000毫米。兩個支架間用於擱置橫杠的寬度為1100毫米。運動員卧撐凳下應準備兩條綁縛帶。
(1)運動員必須年滿14歲;
(2)肘關節伸直最多差20°,並由分級師在分級卡上註明;
(3)如果運動員上半身有明顯的運動機能損傷,並存在潛在的危險性,則不可以參加力舉比賽;
(4)最低標準,為其它殘疾分類中描述的永久性殘疾。
在殘疾人奧運會的競賽組織工作中,對參賽運動員進行醫學功能分級是競賽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根據運動員的功能能力進行系統的醫學功能分級,是殘奧會有別於奧運會的一個重要特點。進行醫學功能分級的宗旨在於維護體育的公平競爭原則,提高殘疾人體育運動的競技性和競爭性。通常情況下,在比賽之前和比賽過程中對參賽選手進行醫學功能分級鑒定。
殘疾人力舉的分級如下:
(1)截肢標準
雙或單膝上截肢(A1或A2);雙或單膝下截肢(A3或A4)。
最低標準:經過踝關節截肢,而不是經過足或趾的截肢。
(2)其它殘疾
①下肢運動麻痹,肌力減少20分以上(雙下肢肌力總分100);
②髖關節活動度在60°以內或僵直;
③膝關節伸直差30°或任何位置僵直;
④踝關節僵直;
⑤雙下肢相差7cm;
⑦侏儒:身高不超過145cm並有其它殘疾。
(3)腦癱
運動員必須有診斷證明是腦癱,或是非進行性腦損傷造成的先天或後天的運動障礙。如果僅從神經檢查有異常,但無功能障礙不能參加比賽。
(1)稱量體重時,截肢運動員須附加體重。截肢運動員附加體重的方法:
一側踝關節截肢:+1/54體重;
一側膝關節以下截肢:+1/36體重;
一側膝關節以上截肢:+1/18體重;
一側髖關節離斷:+1/9 體重。
(2)任何級別的比賽,所有運動員都必須在一個特製的長凳上將頭、軀幹(包括臀部)、腿、腳踝伸展開,並在整個比賽中保持這種姿勢。如果因傷病原因,可以進行調整,但必須得到批准。
腦癱運動員可以彎曲腿,也可以用帶子將自己綁在比賽凳上。某些運動員甚至可以再使用一根帶子來保證安全並克服非隨意運動。捆綁的位置是從臀部到小腿和腳踝之間的肢體部分。
(3)橫杠要水平地放在兩個支架上,如有不適,可以在左右兩面調整長凳。當從支架上移動杠鈴時,選手可以要求服務人員幫助。在能伸手抓住杠鈴時,選手應等待主裁判員的信號。在接到“開始”的信號后,選手必須將杠鈴移到胸口處,靜止一下(必須能被裁判員看到),然後向上舉,一直到手臂完全伸直;保持這種姿勢直到聽見“放下”的信號。在選手完成動作后,3名國際裁判員將通過亮紅燈或白燈立即做出成功與否的決定。
(4)從廣播運動員的名字、國家、試舉次數、試力舉量開始,運動員要在兩分鐘內完成整個力舉過程。每名運動員有3次試舉機會。如果運動員想打破紀錄,可以進行第4次試舉。第4次試舉可以在3分鐘內完成。
(5)3名裁判員通過選擇白燈或紅燈來確定每次試舉成功與否。每一輪力舉的順序由選手在該輪選擇增加的重量決定,增加的重量必須是2.5公斤的倍數,但破紀錄除外。在第1次試舉和第2次試舉之間,以及第2次和第3次之間,杠鈴的重量必須最少增加2.5公斤。
試舉失敗包括以下情況:
①選手在向上舉杠鈴時未能完全伸直手臂;
②選手的動作未能同步進行;
③選手未能將杠鈴在胸口處保持靜止動作;
④選手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個力舉過程;
⑤在力舉過程中,姿勢不符合要求;
⑥杠鈴在胸口處保持靜止動作后,出現搖擺、反彈或下沉;
⑦在上舉過程中,杠鈴有向下移動的動作;
⑧在裁判員兩次信號之間,服務人員與杠鈴有任何接觸;
⑨在開始或比賽過程中,未能觀察到裁判員的信號;
⑩未能遵守力舉的一般規則。
1、稱量體重時截肢運動員須附加體重。
2、運動員平躺在力舉凳上進行比賽。
3、比賽時,橫杠須觸及運動員胸部並有明顯停頓后,方能進行上舉。
4、在試舉過程中,運動員頭部、肩部、臀部、足部不能離開凳面。
5、兩臂伸展不均、上推過程中橫杠有下降,或試舉過程中,杠鈴觸及支架均視為犯規。
6、在試舉過程中,兩手在橫杠上側向移動,即改變握距,也視為犯規。
7、橫杠觸及胸部后,利用杠鈴下沉或藉助胸部反彈完成動作視為犯規動作。
力舉運動員按體重劃分為男、女各10個級別,每個級別的比賽都直接進入決賽。每位選手有三次試舉機會,允許第四次試舉,但只作為記錄,不計入最後成績。每次試舉所增加的重量必須為2.5公斤的倍數,在試圖破記錄的情況下必須是0.5公斤的倍數。
運動員參加比賽的動作必須採用國際殘奧會承認的方式,運動員平躺在長凳上,雙手握杠,虎口相對,將杠鈴從支架上推起,兩臂伸直,保持靜止,當裁判發出"開始"口令后將杠鈴降至胸部,並有明顯停頓,然後雙臂同時用力將杠鈴舉至兩臂完全伸直,保持靜止穩定狀態,在裁判發出"下"口令后,將杠鈴平穩地放回到支架上。
力舉歷來是殘奧會賽場上最引人注目的項目之一。這種純粹的力量型運動,僅是一個舉起動作,就展示了人類最原始最本真的運動美學。力量,就是一切。這也是體育最根本的意義所在。
相比其他體育運動,力舉館的面積要小一些,觀眾數量也相對少一些。這樣的人數安排是有其特別用意的。很多的體育賽事都需要觀眾們在觀賞過程中保持安靜,力舉比賽,更需要觀眾具備這樣的意識。觀看力舉比賽沒有苛刻的要求,而且還非常需要和歡迎觀眾朋友的捧場。和其他體育比賽一樣,力舉比賽也需要觀眾為運動員加油助威,當運動員成功舉起杠鈴或者出場比賽之前,觀眾的加油聲對運動員就是一種鼓舞。很多運動員也都表示,在比賽中得到掌聲和歡呼,自己也更容易進入狀態。然而,觀眾最需要注意的是,當運動員進入比賽場地,雙手接觸到杠鈴的那一瞬間,在場的觀眾必須立即保持安靜。雖然運動員完成一次力舉只需要30秒到1分鐘的時間,但是在這之前,運動員需要認真地考慮每一個動作的細節,而且需要協調身體每一部分的力量,嘈雜的環境是很難讓他們集中精力的。全程雖然不過1分鐘,但這1分鐘對於選手來說,就意味著全部。
力舉台上短短几秒鐘的一舉,就是一個運動員所有價值的體現,一種極為簡單和純粹的力的體現。所以我們在觀看力舉比賽的時候,一定要知道力舉不僅是健康的,更是美麗的。從選手碰觸杠鈴開始,觀眾就要進入絕對安靜的狀態中,不要發出容易讓選手分神的聲音。否則一旦發生意外,後果會非常嚴重,這也是為什麼力舉場館內人數會有所限制的主要原因。觀看力舉比賽時,請保持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