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2002年元旦成立,統管民政及市政事務的部門。
民政總署大致上承襲了澳門原來的臨時市政機構的職能,為居民提供文娛康樂、
衛生監督、執照發放、園林綠化、道路渠務和交通運輸管理等公共服務,但並非市政機構的延續。前身之市政機構(臨時澳門市政局、
臨時海島市政局)在民署成立后同時被撤銷。民署與上述的臨時市政機構並無聯繫。
民政總署設有管理委員會負責領導民政總署的所有工作、諮詢委員會,其大部分成員由原來的臨時澳門市政議會和臨時海島市政議會的議員過渡至該委員會內,以及
監察委員會,負責該署的財政和財產的監督工作。
2007年5月13日,澳門政府成立了交通事務局,因而現時所有原本由民政總署負責交通運輸管理已移交到交通事務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