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嘉

顛覆國家罪罪犯

胡嘉犯顛覆國家罪起因以民主化為理由企圖顛覆中國使中國顏色革命使中國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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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08年2月26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舉行例行記者會,就美國國務卿賴斯訪華、伊朗核問題、輸日水餃事件等答記者問。
問:有人認為,中國政府對“異議人士”胡嘉提出起訴是出於奧運會或其他政治原因。你認為他被起訴的真實原因是什麼?
答:在中國,任何人觸犯了中國的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想,這在世界任何國家也都一樣。不能因為這個人是胡嘉,他違反了法律就可以不受法律制裁。中國是一個法制國家,有關組織和個人應該清楚地認識到這一事實,不要對中國的司法制度、對中國依法處理有關問題說三道四。
2008年4月17日下午,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舉行例行記者會,就奧運火炬傳遞、CNN道歉聲明、達賴與中央政府接談等問題答記者問。
問:關於胡嘉案,在提起上訴的有效期內他們不允許和胡嘉見面,他有沒有提起上訴?為什麼不允許他的律師和他見面?
答:胡嘉的案件是按照中國的法律和法律程序處理的。中國是法治國家,依法辦事,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法律的權力,也沒有干預司法的權力。
2008年10月23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就歐洲議會授予胡嘉“薩哈羅夫獎”回答記者提問。
有記者問:23日,歐洲議會宣布授予胡嘉“薩哈羅夫獎”。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秦剛回答:胡嘉系因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中國司法機關依法判處徒刑的犯罪分子。歐洲議會某些人打著“維護人權”的旗號,授予其“薩哈羅夫獎”,完全是顛倒是非,充分暴露了他們粗暴干涉中國內部事務和侵犯中國司法主權的政治圖謀。我們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事實已經證明,並將繼續證明,他們的行徑絕不能改變中國社會進步和發展的事實,也蒙蔽不了歐洲各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