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攝像機

電視攝像機

將景物的活動影像通過光電器件轉換成電信號的光電設備。主要由攝影鏡頭、攝像管或其他光電轉換器放大器和掃描電路等組成。

定義


鏡頭將景物的影像投射在攝像管或其他光電轉換器上,經攝像管內電子束掃描或通過掃描電路對光電轉換器件按一定次序的轉換,逐點、逐行、逐幀地把影像上明暗不同或色彩不同的光點,轉換為強弱不同的電信號。再通過錄像設備或發送設備將電信號記錄或發送出去。能傳送景物明暗影像的為黑白電視攝像機;能傳送景物彩色影像的為彩色電視攝像機。根據攝像機體積大小和採用的光電轉換器件的不同。

構成及其功能


攝像管
攝像管
專業用彩色電視攝像機主要由變焦鏡頭、成像器件(CCD)、機身、尋像器、電源、話筒及電路板電纜、適配器等幾部分組成。攝錄一體機還有錄像機部分。家用攝像機不能換鏡頭。
功能:變焦鏡頭-聚焦成像、變焦推拉、改變景別取得不同的景深;
CCD--光電轉換輸出信號;尋像器--取景看回放
話筒---錄音
電路板信號處理
電纜--連接
機箱--組裝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