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攝像機
電視攝像機
鏡頭將景物的影像投射在攝像管或其他光電轉換器上,經攝像管內電子束掃描或通過掃描電路對光電轉換器件按一定次序的轉換,逐點、逐行、逐幀地把影像上明暗不同或色彩不同的光點,轉換為強弱不同的電信號。再通過錄像設備或發送設備將電信號記錄或發送出去。能傳送景物明暗影像的為黑白電視攝像機;能傳送景物彩色影像的為彩色電視攝像機。根據攝像機體積大小和採用的光電轉換器件的不同。
功能:變焦鏡頭-聚焦成像、變焦推拉、改變景別取得不同的景深;
CCD--光電轉換輸出信號;尋像器--取景看回放
話筒---錄音
電路板信號處理
電纜--連接
機箱--組裝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