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齊

陳大齊

陳大齊(1886年—1983年),字百年,浙江海鹽人。心理學家。1886年8月22日生於浙江海鹽,曾任浙江高等學校校長,北京大學教授、系主任、代理校長。去台後,任台灣大學校長、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著有《心理學大綱》、《現代心理學》等。見《民國人物小傳》第6冊、《當代中國人物誌》,1983年1月8日卒於中國台灣。

生平簡介


陳大齊
陳大齊
陳大齊(1886年8月22日-1983年1月8日),專長普通心理學,中國現代心理學家,中國現代心理學的先驅。字百年,浙江海鹽人。1886年8月22日出生。少時在海鹽尚書廳徐氏家塾就讀,后至上海廣方言館習英文。1901年,陳大齊進入浙大前身浙江求是大學堂學習。1903年(清光緒二十九年)留學日本,入仙台第二高等學校,后入讀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文科哲學門,專攻心理學,獲文學士學位,於1912年畢業。回國后,1912年(民國元年)任浙江高等學校校長,兼浙江私立法政專門學校教授。1913年春任北京政法專門學校預科教授。1914年起任北京大學心理學教授。陳大齊於1917年在北京大學創建了我國第一個心理學實驗室。對我國早期心理學工作具有開創性的影響。

個人履歷


1918年-1919年,陳大齊採用問卷法進行“北京高小女生道德意識之調查”,是國內較早的心理研究報告,對我國心理學的調查研究具有開創性意義。1918年,所著《心理學大綱》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是中國第一本大學心理學教科書,較準確而全面地概括介紹了當時西方科學心理學的豐富內容和最新成就。1921年秋,陳大齊赴德國柏林大學研究西洋哲學,翌年冬回北大,任哲學系系主任。1927年任北大教務長。1929年初,為免“復校”學潮,改北大校名為國立北平大學北大學院(對外仍稱國立北京大學),由陳大齊任院長。同年8月,北大學院恢復國立北京大學原名。1929年9月,國民政府正式任命蔡元培為北大校長,未到任前由陳大齊代校長,直至1930年12月蔣夢麟接任北大校長為止。陳大齊在北大任教、任職長達16年,特別在北大師生和北平各校師生一起反對“合併改組”的“復校運動”時,主持北大校務,為培養人才、穩定教學秩序及學校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研究課題


陳大齊曾為哲學系學生開設心理學課程和心理學實驗,並主講過哲學概論、論理學(邏輯學)等課程。在提倡心理學科學實驗的同時,也聯繫我國實際,開創心理學的調查研究。1961年獲贈香港大學名譽文學博士學位。陳大齊歷任北京、中國台灣、政治等大學教授,及政治大學校長、秘書長、考選委員會委員長、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中國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國策顧問”等。氏一生好學,除精於儒學外,尤長於印度因明學。1983年1月8日在中國台灣逝世,終年96歲。

學術領域


陳大齊是《新青年》雜誌的政論作者之一,“五四”運動的贊助人,與魯迅過從甚密。“五四”運動時期,在科學與靈學論爭時,他發表的《辟“靈學”》、《心靈現象論》等文章,率先以心理學中的樸素唯物論觀點和關於意識與無意識的理論,對“靈學”利用扶乩宣揚神靈等反科學宣傳和迷信思想進行了揭露和批判,在當時影響很大。
陳大齊在民族心理、審判心理、兒童心理方面也曾進行過有關的譯述和介紹工作。20年代後期,他的學術興趣逐漸轉向理則學。尤其至晚年轉治先秦名學諸子,就理則學、心理學範疇研究《荀子》、《墨子》、《孟子》,進而從事孔子學說研究。

主要著述


陳大齊
陳大齊
陳大齊共出版專著20餘種,有關心理學方面的主要著述除《心理學大綱》外,還有《現代心理學》、《民族心理學的意義》、《哲學概論》、《迷信與心理》(1920出版,1972年在台灣再版時改名為《迷信與現代心理》)、《孟子性善說與荀子性惡說的比較研究》、《荀子研究》。翻譯有《審判心理學大意》、《兒童心理學》等。
陳大齊還系統介紹了當時西方心理學的主要領域,如普通心理學、生理心理學、實驗心理學、變態心理學、差異心理學、兒童心理學、動物心理學、民族心理學等。他在理論心理和實驗心理上的開拓,是中國現代心理科學建立的基礎之一。重要論文還有《辟“靈學”》《心靈現象論》《民族心理學的意義》《迷信與心理》《兒童的被暗示性》《德國心理學派略說》和《荀子的心理學說》等。早年譯著有《審判心理學大意》([德]馬勃原著)、《兒童心理學》([德]高伍柏原著)。

人格研究


人格定義

陳大齊給“人格”所下的定義是:“人格一名,意即人之所以為人所應具的資格。”他又說:“此名(人格)用途甚廣,因而其意義的著重點,不免參差不一。法律上所說的人格,心理上所說的人格,各有其特殊的意義,與此處所說的人格,雖有關聯,卻不完全相同。此處所說的人格,是道德上的人格,指修養的有無或修養所到達的程度而言。沒有修養或修養滯留於低階段的,則謂其為人格低下,修養到達高階段的,則謂其為人格高尚。故人格有高下之分。”

觀點

陳大齊認為:人之品格必靠修養以提升其水準,而其修養的重點或主要工夫,古聖先賢立說行事,各有殊勝高明特色,然皆不外擴充內心仁恕、慈悲、博愛、正義之精神,充實知識並強化理智,藉以指引情緒,調和理欲,使理智與情緒各得其當。古人重視“克己”的工夫,防範情緒的盲目奔放。日常用語中的“檢束”一詞,即自為檢點,約束自身言行之修養工夫。故取檢束的有無以為人格(品格)高下的標準。依此標準,則人格可分為三類型五等級。

類型

陳大齊
陳大齊
第一類型是人格之最下者,稱“無檢束陳大齊的人格觀”,又可分為顯露的與遮掩的無檢束型兩級;
第二類型是人格之中等者,稱“有檢束型”,亦可分為外鑠的與內發的有檢束型兩級;第三類型是人格之最高者,稱“無庸檢束型”,只有一級。茲自下而上,逐級介紹。
(一)顯露的無檢束型此型為人格之最低級。此一等級之人,言行放任,情緒賓士,欲東則東,欲西則西,絲毫無所羈勒。所謂顯露,系指言行無所忌憚,為所欲為,敢於公開進行,絕不避人耳目,亦不顧他人反應,無視後果利害如何而言。“衝動”最足以描述此一等級之特徵。例如罵街的潑婦、橫行鄉里的惡霸,其行徑即為顯露的無檢束型之代表。亦即做壞事不怕你知道,還可以反問你知道了又怎樣?一副流氓地痞的模樣。
(二)遮掩的無檢束型此一等級之人,較前者好些。與前者相較,有同有異:無所檢束而敢於為惡,則與前同;有所忌憚而不敢顯露,則與前異。此級之人,雖敢於作惡,但其作惡,必掩人耳目,不讓人知道,故稱遮掩的無檢束。然其所忌憚者,不是道義,而是勢力,所謂好漢不吃眼前虧者是也。此級之人,理智已相當成熟,或因清明不足,或因能力有限,僅能調整言行發動的時機,未能改變情緒奔赴的方向。然就情緒的掌控而言,已較前一級略勝一籌。小偷、挪用公款之公務員即為此等級人格之代表。
(三)外鑠的有檢束型此一等級之人,其理智已發展至相當的程度,能夠抑止情緒,不但不敢公然為惡,亦不敢在無人見聞的情況下作惡。至其所以有所檢束,不敢作惡而勉於為善,則莫不出自外力的壓迫與鼓勵,故稱之為外鑠的有檢束型。此一等級者與遮掩的無檢束型相比:對於外在勢力的有所忌憚是其同處;而此一等級者因忌憚而絕念於為惡,前一等級者雖忌憚而猶依戀於為惡是其異處,亦是其高下的分別處。此等級之代表如保管公款之人員,未嘗不想貪占,然一想終有被發現而遭受懲處之可能,遂不敢為惡。
(四)內發的有檢束型此一等級之人,其不做壞事與前一等級者同,其檢束出自內在的壓力而非出自外在的壓力則與前一等級者異。此一等級者之理智,不但已發展至相當有力的程度而能抑制與指揮情緒,其所指示,雖未能謂為絕無錯誤,大抵堪稱精當。茲以前一等級之保管公款為例:前一等級之人是怕有朝一日東窗事發而終不為惡;此一等級之人心中未嘗毫無所動,但一經念及臨財毋苟得,便悚然驚覺,人格重於金錢,一念之轉,自尊心制住了貪得心而行於正道。修養至此,稱為君子,盡可當之無愧。
陳大齊
陳大齊
(五)無庸檢束型此為人格的最高級。此一等級之人,情緒修養到徹底理智化,已與理智合而為一,故理智已無必要抑制及指揮情緒。其為善而不為惡,已純乎出於自然,到了孔子所說的“從心所欲,不逾矩”與《中庸》所說的“喜怒哀樂……發而皆中節”那樣“不思而得,不勉而中”的境界。每一情緒都飽涵著理智,不論如何發動,喜怒哀樂各得其當。修養而能達於如此之境地,已至最高的頂峰,修成了聖賢的人格。
此一最高等級的人格,與最低級之顯露的無檢束型在表面看來,皆屬純任自然,沒有檢束。然而在骨子裡兩者實有天淵之別。陳氏人格觀的兩個機制―情緒與理智陳大齊把人格高下分為五等級,進級的方法必須靠“修養”,而修養的內涵是以理智來引導情緒。

經歷簡編


浙江省立高等學校校長
(1912年-1913年)
北京大學哲學研究會發起人
(1919年1月)
北京大學哲學系系主任
(1922年-1927年)
北京大學教務長
(1927年-1928年1月)
(國民政府)考試院秘書長
(1928年11月6日-1929年12月30日)
國立北平大學北大學院院長
(1929年-1929年8月6日)
國立北平大學北大學院第一院(文學院)主任
(1929年-1929年8月6日)
國立北京大學(代理)校長
(1929年9月-1931年1月)
(國民政府)考試院秘書長
(1930年12月10日-1932年12月22日)
(國民政府)考試院秘書長
(1942年1月10日-1942年1月27日)
(國民政府)考試院考選委員會副委員長
(1932年12月15日-1935年4月12日)
(國民政府)考試院考選委員會委員長
(1934年12月22日-1948年6月)
“中國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國策顧問”
(1948年7月-1983年1月8日)
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員
(1952年-)
中國台灣政治大學(第一任)校長
(1954年11月-1959年7月)
中國台灣當局孔孟學會(第一屆)理事長
(1960年4月-)
中華學術院哲學協會(第二屆)會長
(1968年-)

著作目錄


編著

《迷信與心理》(陳大齊著)(北京大學出版部 民國11)
《哲學概論》(陳大齊著)(北京大學出版部 民國13)
《哲學概論》(陳大齊著)(北京書局 民國17)
《心理學大綱》(陳大齊著)(商務印書館 民國18)
《哲學概論》(陳大齊著)(北平好望書店 民國21)
《兒童心理學》(高五柏原著)(商務印書館 民國21)
《心理學大綱》(陳大齊著)(商務印書館 民國22)
《實用理則學八講》(陳大齊著)(中國文化服務社 民國34)
《孔子學說》(陳大齊著)(正中書局 1964年)
《因明入正理論悟他門淺釋》(陳大齊著)(台灣中華書局 1970年)
《平凡的道德觀》(陳大齊著)(台灣中華書局 1981年)
《大眾理則學》(陳大齊編著)(台灣中華書局 1982年)
《孔子思想研究論集》(高明著/陳大齊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 1983年)
《陳百年先生文集·第一輯:孔孟荀學說》(陳大齊著)(台灣商務印書館 1987年)
《陳百年先生文集·第二集:論語輯釋》(陳大齊著)(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 1990年)
《二十世紀之科學·第八輯:人文科學之部哲學》(陳大齊主編)(正中書局 199- )

翻譯

《兒童心理學》(高五柏著)(商務印書館 民國14)
《審判心理學大意》(馬勃著)(商務印書館 民國14)
《審判心理學大意》(馬勃著)(商務印書館 民國15)
《邏輯大意》(格拉烏著)(北京書局 民國16)

餘熱作品


詩詞

詠曰:
民初哲圃百廢興,
篳路藍縷建奇功。
哲學心理畫綱要,
系科建構賴斯人。
考試銓敘系國脈,
溫良恭儉有遺風。
百年哲思千年夢,
何以洙泗水暢通。

書法

【尺寸】長:35.0cm 寬:28.0cm;尺寸約為0.88平尺
【材質/形式】:紙本立軸
【完殘情況】:有舊,有折
【落款】:陳大齊
【鈐印】:陳大齊(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