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贈芳
王贈芳
王贈芳,嘉慶十六年(1811) 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二十一年充廣西鄉試副考官。二十四年充會試同考官,又充福建鄉試副考官。道光五年(1825)充湖北鄉試副考官,旋任湖北學政。歷官福建、河南、陝西、山東、江南、貴州等道御史。升戶科給事中,轉兵科給事中。后出知山東曹州府知府,調濟南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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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六年(1811) 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二十一年充廣西鄉試副考官。二十四年充會試同考官,又充福建鄉試副考官。道光五年(1825)充湖北鄉試副考官,旋任湖北學政。歷官福建、河南、陝西、山東、江南、貴州等道御史。升戶科給事中,轉兵科給事中。后出知山東曹州府知府,調濟南府知府。又升雲南鹽法道,看到鹽場兵役多借口緝私而擾民,認為“鹽法固以裕課,而其實原以便民。民便則銷必暢,銷暢則課自充,不在緝私也”。遂令各井官恤灶督煎,但平抑鹽價。推行一年,官民稱便。因疾辭職歸鄉,以著述自娛,后卒於家。學宗宋儒,以身體力行為主。博覽群籍,購書5萬餘卷。工詩古文詞,不拘體格,不主門戶家數,以性情出之。著有《毛詩綱領》《春秋綱領》《綱鑒要錄》《詩集》10卷、《湖北表微錄》《華皇日記》4卷、《書學彙編》4種4卷、《慎其餘齋文集》24卷、《續集》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