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亨

陳光亨

陳光亨是清朝漢族湖北陽新人,字衡書,號秋門,是1826年進士,欽點翰林院庶吉士,任武英殿協修道纂修官,官衙生活中曾多次升遷。

生平簡介


陳光亨,字衡書,號秋門。湖北陽新人1826年進士,欽點翰林院庶吉士,任武英殿協修道纂修官,1832年授職編修,1838年補山東道監察御史,1839年轉掌貴州道,協理京畿道,累轉戶科掌印給事中。1859年,欽加四品卿銜,著有《養和堂遺集》。陳直言敢諫。1839年,奏請禁臣僚竟認“師生”、結納營私風。1840年,先後奏請查湖北惡吏孫楚鏞私設非刑暴行及四川貪官劉有儀、吳勤邦搜刮民脂劣跡,還據實彈劾軍機大臣穆彰阿,人稱“鐵御史”。1841~1842年巡視北城,不妄拘押,先後結案500餘起。因彈劾廖彰阿奏摺留中,陳急流勇退。1846年4月告老還鄉。1848年,湖北水災,陳赴省請領賑銀45000兩,從漢口購米運回興國州城分發給譏民。
1851年,主講富川書院。1853年太平軍功克武昌,陳奉命幫辦興國州團練,與太平軍對抗。1855年太平軍功占興國,陳逃江西。入曾國藩幕。1857年返興國州,應湖北巡撫胡翼之請總辦團捐事務,並為過境清軍籌餉。但不贊成胡林翼欲將興國州人斬盡殺絕的主張,曾於當年2月派弟陳禮亨前往武昌,力求胡對部將鮑超等收回成命,此舉保全了無辜百姓的生命,至今民間猶有人念及。6月,致函胡林冀,要求裁減湖北錢漕規費積弊,以減輕百姓負擔。1870年,修纂《興國州志》,歷時4年而成志稿20卷。

人物故事


鐵御史1
陽新縣楓林鎮坡山北麓,有一座太坳嶺,它自東至西,綿延三千餘米。嶺下一條小溪彎彎繞繞,西流富河。溪邊卧著一個小山村——漆坊下陳。
漆坊下陳背倚太坳嶺,面朝筆架山,周圍林木繁茂,山清水秀。小山村在安詳中藏著一股非凡之氣。據傳,咸豐初年,清文宗奕佇(咸豐帝)為了感謝“帝師”陳光亨的培養教導,特撥庫銀數千,在陳光亨老家漆坊下陳為他修建了一座規模宏大的“國師府”,讓告老還鄉的陳光亨安享晚年。
“布衣國師”陳光亨和他的“國師府”因此名揚東楚。
陳光亨,字衡書,別號秋門,生於清嘉慶二年(1798年)。自幼聰明伶俐,喜好讀書。8歲發矇,19歲進學,24歲中舉,28歲中進士。是道光皇帝欽點翰林院庶吉士,歷任武英殿協修道纂修官,翰林院編修,山東監察御史等職。
據陳氏家譜載,早年,陳光亨家境貧寒,家庭藏書甚少,不足以資學。他效仿古人,走遍富河兩岸,求借於書香之家,然後將書中奇妙之處,一一抄錄,留下副本。
一天,天寒地凍,大雪紛飛,陳光亨又到富河北岸一位劉姓秀才家借書。聽說這位劉秀才家藏書豐富,平時讀書過目不忘,是遠近聞名的學問家。光是劉府大門懸掛的那塊“名滿富河”的鎏金大匾,足足花了數十兩銀子。陳光亨滿心歡喜來到劉府,不巧恰逢劉秀才午睡,僕人不肯開門。雪地里,陳光亨硬硬站了三個時辰。
待到劉秀才醒來,雪地里的陳光亨早已經雪淹過膝、青涕下垂,可他仍然神色平靜,舉止自若,絲毫不失文人禮節。
過了幾天,劉秀才應邀來到陳光亨家,看到陳家滿書架擺放得整整齊齊的手抄書本,不由得心生敬佩。經過一番交談,劉秀才對陳光亨的滿腹學問佩服得五體投地。一回到家,便立即派人摘下那塊“名滿富河”的鎏金門匾。此後,劉秀才常常送書上門,與陳光亨結成忘年之交。
陳光亨28歲入仕,為官守正不阿,直言敢諫。“凡所指陳,皆國計民生之大事,諫草一出,人爭傳誦”(《興國州志》人物傳)。1839年,朝廷結黨營私之風甚盛,剛剛擔任監察御史的陳光亨直言秉筆,奏請皇帝嚴禁臣僚“競認師生”。1840年,湖北惡吏孫楚鏞私設公堂,濫用暴刑,引起民憤;四川貪官劉有儀、吳勤邦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引起民怨。陳光亨不畏權貴,挺身而出,諫請朝廷徹查孫、劉、吳。三人先後被朝廷罷免。1845年,陳光亨還據實彈劾軍機大臣穆彰阿。可惜的是,道光皇帝對穆章阿寵信有加,對陳光亨的彈劾不聞不問。
1846年,陳光亨果斷地作出決定“告老還鄉”。道光皇帝深知陳光亨其時不足五十歲,完全不夠“告老”的條件,但他不願意查處穆章阿,萬般無奈,只好答應了陳光亨的辭職請求,免去他所有的官職,讓他成為一個真正的“布衣進士”。
地方民眾為了表達對陳光亨的敬仰之情,特地給他送了一塊金匾:“鐵御史”。(勛)
鐵御史2
1797年(嘉慶二年),陳光亨出生於興國州東南邊陲一個殷實之家。其曾祖父經商起家,祖父曾入國子監學習,貢生出身,父親陳曉泉,死後被加封為中憲大夫。1811年(嘉慶十六年),十五歲,應童子試,補弟子員(俗稱“中秀才”)。1822年(道光二年),二十六歲,由廩生舉於鄉(俗稱“中舉人”)。1826年(道光六年),三十歲,參加會試成進士(俗稱“中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1837年(道光十七年),提拔為御史(主管糾察官吏)。1838年(道光十八年)補山東道監察御史。1839年(道光十九年)改掌貴州道監察御史,巡視西城(職掌西城治安)。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升戶科給事中(輔助皇帝處理戶部政務,並負監察戶部、糾彈官吏之責),巡視北城。派充考翻譯中書監試官。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巡視西城。任禮科給事中,不久改任戶科掌印(主事或掌權)。1845年(道光二十五年)仍官給事中。1858年(咸豐九年)欽賞四品卿銜。1877年(光緒三年)去世。
1826年陳光亨順利通過會試,成為進士。此後,他雖一直在翰林院任職,且擔任過翰林院編修,但並無實職,因此也談不上建樹。直到1837年他被提拔為御史后,其才華得以發揮。從這年算起,到1846年退養,共9年時間,是他大有作為的時期。9年中,他主要擔負兩方面的職責:第一,監察(監督考察,監督檢舉)。從留下的奏章看,其監察主要內容有二:一是針對時弊,向皇帝提建議。其不少奏章,引起了道光皇帝重視,經皇帝御批后,直接進入國家決策。如1839年,他針對官場中內外臣僚競相拜認師生這一弊端,上了《奏請禁臣僚拜認師生》奏摺,詳細分析了當時臣僚互相拜認師生的種種現象,提出了“人臣之義,公而無私”的觀點,一針見血地指出競相拜認師生的實質是“以勢利為結納”,主張堅決禁止。道光皇帝御批:“所言甚是,嗣後內外臣工總當分勵品節,不準借師生稱謂,以為攀援上進之階”。又如,他有感於州縣官吏調動頻繁,上了《奏請定州縣調繁年限》奏摺,提出了州縣官吏任期未滿三年不準調動的建議,道光皇帝硃筆御批:“吏部議奏”。二是彈劾貪官污吏。如針對獄卒番役凌虐人犯的現象,上了《奏請禁獄卒番役凌虐惡習》奏摺,道光帝御批:“著各直省督撫認真查禁”。再如湖北候補知縣孫楚鏞私創刑具,搞刑訊逼供,他聞訊后當即上了《奏請飭查知縣創造非刑》的奏摺;四川廣安知縣劉有儀、內江知縣吳勤邦“貪酷殃民”,他上了《奏參四川州縣貪酷殃民請飭查以肅吏治》的奏摺,道光皇帝御批:“著該督復奏”。他的奏章不僅內容詳實,建議具體,且頗有文采。據《年譜》載:其奏章“凡所指陳,皆國計民生之大事,諫草一出,人爭傳誦”。第二,巡城,即負責京城治安。從1839年到1843年,他兩次巡視西城,中間還巡視北城。巡城期間,他秉公執法,盡職盡責。據《年譜》記載:“公性直心慈,聞民間疾苦,必思拯救,遇人訴冤苦,非申理之不安。巡城時,不妄押,不積案,不輕傳婦女,不多送刑部,一年之內,結案五百餘件,民咸德之”。在任期間,他除監察、巡城之外,還從事了監順天鄉試、監翻譯考試等公務。無論職位如何變換,他最大的特點是鐵面無私,剛正不阿,因此權貴見到他“莫不深自斂抑”。
1846年,陳光亨毅然辭去公職,回到故里。據《年譜》記載,陳光亨告養還鄉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在擔任御史以及擔任監試官期間,為人堅持原則,剛正不阿,招致權貴忌恨,有急流勇退之意;二是念及家中雙親年事已高,欲盡孝道;三是弟弟春谷來京城參加會試,患了重病非常思家,因此他堅辭公職,陪同弟弟回到故鄉。回鄉后,三十餘年,他一直以造福桑梓為己任,四處勞碌奔波。鄉居歲月,他非常繁忙,概括起來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賑災。1848年(光緒二十八年),興國州遭受嚴重水災,他多次向省督撫寫信,反映實情,還親赴省城,申領賑災銀兩45000兩,並在漢口購米運回州城,與知縣一起設立賑局,在城隍廟中發放賑糧,使無數饑民受益。為了表示濟人潔己之心,他在廟中懸掛一聯:“半點徇情難逃神鑒,分文入己自有冥誅”。除此以外,他還多次給湖北巡撫胡林翼寫信,要求裁減錢漕規費,減免各小鎮厘金,千方百計為百姓減輕負擔。二是熱心公益。1851年,他主講富川書院。1855年,他開始編修《興國州志》,該志直到1874年成書,刻本12冊36卷。此外他還主持了文廟、考棚擴修工程。三是幫辦團練。1853年太平軍攻克武昌,他奉命幫辦興國州團練。1855年,興國州被太平軍佔領,其避入江西,正值曾國藩辦理江西軍務,受邀入曾幕府,出謀劃策,並一度統領水軍。1857年初返回興國州,應湖北巡撫胡林翼之請,總辦團捐事務。此外他還曾為過境清軍籌措糧餉。1858年因胡林翼奏請,咸豐皇帝為其賞加四品卿銜。
1877年農曆七月初一陳光亨卒於家中,享年八十一歲。其主要著作收入《養和堂遺集》,其故居尚存。
附陳光亨奏章一折:
奏請禁臣僚拜認師生
奏曰:
奏為內外臣僚競認師生請旨飭禁以肅官方仰祈聖鑒事
竊惟人臣之義,公而無私,門生之稱,例有明禁,故雖鄉會試憑文取中之士,謁見考官亦只用光名貼,乃內外臣僚於考官之外更有認為師生者:一為閱卷之師生,一為保舉之師生,一為拜結之師生,三者跡雖不同,而其意則同,歸於私臣。愚謂不可不禁。何為閱卷之師生?國家設科取士,每屆會試後有殿試有朝考,此大臣公閱,恭候欽定者也,乃名列二甲者,一經館選即與讀卷官認師生;朝考入選者,一經館選即與閱卷官認師生,是以殿廷考試之典,為仕路趨附之階也。臣伏見嘉慶九年,欽賜翰林院院額曰“勵品”、曰“儲才”。竊思“儲才”者,非以奔競為能,“勵品”者當於始進之日,今當策名伊始,即以干進為懷,從此踐歷仕途,安望廉隅自飭乎?若是者當禁!何為保舉之師生?國家三載考績,內為京察,外為大計,此激濁揚清之大典也,乃京察一等者,即與堂官認師生,大計卓異者,即與上司認師生。臣思保舉雖出於上官,簡拔實由於皇上,若身受簡拔之恩而心感保舉之力,則其報效上官也,必殷於報效朝廷,亦何賴有若臣為哉?若是者當禁!何為拜結之師生?國家設官分職,有統有屬,此其名分為至嚴也,乃外省風氣,州縣輒與府道認師生,府道輒與督撫認師生,非有平素淵源,第以勢利為結納。臣思大僚庶品皆曰命官,今為朝廷之命官,更拜上司之門下,此其品己可概知,又況恃門生之情面,而專事請託,假上司之聲勢,而相率招搖,則其弊更不可問,若是者當禁。抑臣更有請者,大臣者小臣之表也,小臣每樂為夤緣,大臣當嚴為拒絕,今使閱卷之大臣,有嚴氣正性之風,則私謁無由而進矣;考績之大臣懍薦賢為國之義,則私恩自在所輕矣;封疆之大臣,裕正己率屬之方,則私類咸知所警矣。由是中外肅清,官方澄敘,其於皇上大公無私之治,豈淺鮮哉?臣愚昧之見,是否有當,伏乞聖鑒。謹奏。
奉上諭:
“所言甚是,嗣後內外臣工總當分勵品節,不準憑師生稱謂,以為攀援上進之階。”(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