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愛民

大興區天宮院街道辦事處副調研員

李愛民,大興區天宮院街道辦事處副調研員、三場一基地辦公室副主任。

人物簡介


大興區天宮院街道辦事處副調研員、三場一基地辦公室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9年12月29日21時許,李愛民酒後駕車被民警查獲,經檢測李愛民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17.1mg/100ml。
2020年1月21日,北京市丰台區人民法院判決李愛民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2020年3月,大興區紀委監委決定,給予李愛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