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出基礎理論

輸出基礎理論

輸出基礎(Export Base)概念最先由城市規劃者們所採用,他們用它來預測地方化城市經濟的短期變化趨勢。

介紹


為了做到這一點,他們曾建立了一種能定量地對城市經濟進行預測的理論模型。在這種模型中,經濟被劃分為兩個部門,即一個輸出基礎部門(包括所有的城市外部需求導向的產業活動)和一個自給性部門(包括所有的城市內部需求導向的產業活動)。在這種模型中,通常假定自給性部門不具備自發增長的能力。但是,隨著外部需求的擴大,輸出基礎部門的擴張、並為地方經濟帶來額外收入時,這些部門也會隨之相應擴張。
輸出基礎思想後來被著名經濟史學家、1993屆諾貝爾獎得主道格拉斯·諾思(Douglass North)用來預測區域經濟的長期變化趨勢,從而形成了區域經濟發展的輸出基礎理論。諾思在其1995年所發表的《區位理論與區域經濟增長》一文中,根據把太平洋西北岸作為其實證研究的基地而得出結論:區外對木材、毛皮、麵粉、小麥等產品需求的擴大,不僅會影響到那裡的絕對收入水平,而且也會影響到諸如輔助性產業的特徵、人口的分佈、城市化模式以及收入與就業波動範圍等。他進一步指出,對區域輸出需求的增加能對區域經濟產生乘數效應,這不僅會導致輸出產業投資的增長,也會導致對其它經濟活動的投資增長。因此,按照諾思的觀點,一個區域要求得發展,關鍵在於能否在該區域建立起輸出基礎產業,而特定區域能否成功地建立起輸出基礎產業,又將根據它在生產和銷售成本等方面對其它區域所擁有的比較利益而定。

基本思路


是美國經濟學家諾思首先提出的,后經蒂博特(Charles M. Tiebout)、羅曼斯(Romans)、波洛夫以及博爾頓(Bolton)等人發展完善。它的基本思想是:區域外生產需求的擴大是區域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區域經濟的增長取決於其輸出產業的增長。因而,增加區域的輸出基礎即區域所有的輸出產業和服務,將啟動一個乘數過程,其乘數值等於區域輸出產業與非輸出活動的收入或就業量之比。

發展


與諾思的輸出基礎理論相對應,蒂博特在其於 1956年所發表的《輸出與區域經濟增長》論文中也提出了相類似的“大宗商品輸出理論”(the staple export theory)。該理論認為,特定區域經濟的發展,往往開始於該區域發現了一種諸如礦產品等特殊的自然資源,或者因為其自然條件特別適合於生產某種出口作物,在世界市場商品價格為既定的條件下,資本甚至勞動力將輸入該區域,於是供出口的“大宗商品”生產將發展起來,而地方工業和地區市場是隨著出口品生產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因此,按照該理論,特定區域要取得發展,必須以建立外向型的“大宗商品”出口產品基地的方式來帶動整個區域經濟的發展。“大宗商品輸出理論”可以被看作為輸出基礎理論的一種變種,也可以將其歸之為廣義的區域輸出基礎理論之列。

局限性


輸出基礎理論解釋了由輸出引致的收入提高和區域經濟增長的循環過程,建立了輸出基礎模型,為區域增長研究提供了一個分析工具,對區域政策的制定也有一定幫助,但存在著局限性:
第一,它只單方面考慮了需求的作用,忽視了區域的供給因素即生產潛力。同時,對需求的分析也是片面的,只考慮了輸出需求,沒有研究區域內的需求對增長的作用。
第二,輸出需求本身被視為外生的,沒有在模型內得到解釋,而這恰恰是區域增長的決定因素。
第三,它的適用範圍有限,只適合解釋相對較小區域的經濟增長,當區域的空間範圍過大時,就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