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克·梅林

雅克·梅林

雅克·梅林(1936,12,28-1979,11,02),該姓氏更多被誤讀為梅斯林。他是著名法國罪犯,同時也曾短暫活動於美國和加拿大。

早期事件


雅克·梅林
雅克·梅林
梅林生於巴黎郊區克利希,曾在當地有名望的天主學校朱利學院學習。但因其有攻擊行為而被開除。他在1955-1956年曾有一次短暫的婚姻,之後在阿爾及利亞戰爭中於法軍服兵役。並在1959年回到了法國。
梅林第一次被逮捕是在1962年,因為其與另外三名同夥企圖搶劫銀行。在此之前,他就已是一名有多年經驗的職業罪犯了。他被判18個月監禁後於1963年被釋放。之後他得到一份在架構設計公司的工作,可由於公司1964年裁員而被解僱。之後就又回到犯罪生涯中。
1965年12月,梅林在馬略卡島的帕爾馬(位於西班牙)的一座別墅中被逮捕。他被判刑監禁6個月。之後聲稱西班牙政府承認他曾服務法國情報局。
1966年,梅林在迦納利群島(位於非洲西北海岸外的七大火山島嶼組成的群島)開了家餐館,之後卻在1967年11月搶劫了霞慕尼一家酒店。1968年2月,他和他情婦飛至加拿大短暫地當了一名私人司機。在一次誘拐企圖失敗之後,他飛至美國,卻在阿肯色州被逮捕,並被引渡回加拿大。
梅林因誘騙行為被判十年監禁,但於1972年,他與另外五名囚犯成功越獄。之後他開始在蒙特利爾(加拿大)搶劫銀行,以他固有的風格,同一天就劫了兩家-他當時有個同犯叫讓-保羅·馬斯爾。同年9月3日,兩人計劃協助曾在同一監獄監禁的另外三名囚犯越獄失敗。一周之後,兩人謀殺了兩位營林員。年底,兩人帶著兩個情婦搬至委內瑞拉。馬斯爾之後回到了加拿大。

頭號公敵


頭號公敵
頭號公敵
1972年年底,梅林回到法國,繼續搶劫銀行。1973年3月,他很快就被逮捕,但在前往法庭審判途中潛逃,並挾持法官作為人質。四個月之後,在巴黎自己的新公寓里,他再次被逮捕。囚禁在桑德監獄時,他寫了一本類似自傳的書《死亡本能(L'Instinct de Mort)》並派人偷送出監獄。1978年5月8日,他與另外三位囚犯逃獄,儘管該三名囚犯中,一位被警察擊斃。這次越獄之後成了法國的刑事醜聞。
梅林入室搶劫,行竊珠寶店與銀行,綁架,槍支走私。他也殺過很多人,包括一位不願合作的男嫖客。他鼓吹說自己共犯下39例謀殺。他很擅長偽裝自己,也因此得到一個稱號“千面大盜”。有人聲稱,法國右翼恐怖組織秘密軍隊組織(OAS)曾幫助他造了假身份證件。
1979年6月21日,梅林綁架百萬富翁亨利·勒列夫爾並收到六百萬法郎的贖金。梅林就此成為“法國頭號公敵(L'Ennemi Public Numéro Un)”。
一些媒體曾一度將他視為“浪漫主義壞蛋”。他甚至接受媒體採訪,以試圖說明他的綁架與搶劫行為是有政治動機的。他很注重他的公眾名聲,甚至因為不喜歡法國記者雅克·蒂利耶在文章中對自己的評價而差點殺了他。蒂利耶曾是國土警戒局的警員,此時他正為極端右翼報社《瞬間(Minute)》撰寫文章。
法國內務部忍無可忍,強迫警察局聯合力量將梅林捉拿歸案。1979年11月2日,當警局發現其住所時,就立即開始行動。在巴黎郊區的克利尼揚古爾門車站(Porte de Clignancourt),載著多名武裝警察的貨車趕超至梅林的寶馬車之前,幾位警察槍手開槍19發,直接擊穿擋風玻璃。法國警局宣布行動勝利,並得到了法國總統瓦勒里·季斯卡·德斯坦的祝賀。之後警局卻遭到控告說梅林當時並未得到警告,警局行為並非正當防衛,以此說明梅林是被警察暗殺的。該理論在法國中央抵制盜匪辦公廳(OCRB)的局長呂西安·艾梅-布蘭克與法國記者讓-米歇爾·卡拉德赫一書《追捕》中得到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