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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艷艷

中國游泳教練

吳艷艷,女,於1978年11月7日出生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7歲開始在業餘體校練游泳。1988年6月進入廣西隊開始了自己的游泳運動員職業生涯。從1995年到1999年幾年的游泳運動生涯中,多次獲得冠軍,創下多個記錄,女子200米混合泳世界紀錄保持者。1999年4月獲由國家體總游泳管理中心頒發的1998年度“全國優秀游泳運動員金質獎章”。2000年7月,濟南全國游泳冠軍賽暨奧運會達標賽后,吳艷艷的尿樣檢測19-去甲雄酮含量超標,被禁賽四年,她也從此退役。退役后的她一直擔當游泳教練。

人物經歷


吳艷艷
吳艷艷
1994年5月,在天津舉行的廣島亞運會選拔賽上,獲女子200米個人混合泳第一名。
1995年4月,在全國游泳冠軍賽上,以1分3秒34的成績獲女子100米仰泳冠軍;女子400米個人混合泳、女子200米仰泳冠軍。
1995年10月18日,她的200米個人混合游泳成線名列世界第十,400米個人混合泳成績名列第十二位。
1996年4月1日,在天津舉行的全國游泳冠軍賽中,以4分41秒20的成績獲女子200米個人混合泳亞軍;以2分12秒87的成績獲女子200米個人混合泳冠軍,並創造當時世界最好成績。
1997年10月,參加在上海舉行的第八屆全運會游泳比賽,打破女子400米個人混合泳亞洲紀錄,並獲該項目第2名;以2分9秒72的成績打破女子200米個人混合泳世界紀錄,並獲冠軍;以2分10秒71的成績獲女子200仰泳第三名;以2分女10秒45的成績獲女子200米蝶泳第三名。
1998年1月,參加在澳大利亞舉行的世界游泳錦標賽,獲女子400米個人混合泳第4名;以2分10秒88的成績打破女子200米個人混合泳世界錦標賽紀錄,並獲冠軍;以2分10秒22的成績獲女子200米蝶泳第一名。
1998年月12月,參加在泰國舉行的第十三屆亞運會游泳比賽,以2分15秒12的成績獲女子200米個人混合泳冠軍,並以4分46秒74的成績獲女子400米個人混合泳亞軍。

獲得榮譽


1997年11月,被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區勞動模範”稱號,並記一等功;被自治區總工會授予“五一”勞動獎章;被共青團自治區委員會授予“新長征突擊手標兵”稱號;被自治區婦聯授予“三八紅旗手”稱號;被自治區運動委員會授予區體育運動榮譽獎章。
1999年4月,獲由國家體總游泳管理中心頒發的1998年度“全國優秀游泳運動員金質獎章”。

人物事件


藥物事件

事件始末
吳艷艷
吳艷艷
2000年7月12日,游泳管理中心宣布,在濟南全國游泳冠軍賽暨奧運會達標賽后,有一例尿樣檢測呈陽性,該尿樣來自女子200米混合泳世界紀錄保持者吳艷艷。根據游泳中心的公告,吳艷艷的尿樣中,19-去甲雄酮含量超標,該藥物屬類固醇,A、B瓶的檢測結果相同。隨後,吳艷艷被禁賽四年;她也從此退役。
然而,關於她的是是非非剛開了個頭,她一句“我要打官司,我被自己人整了”讓局面激烈起來。
“違禁藥物這個東西,我從來沒用過。我就想不通,這個19-去甲雄酮我從哪兒弄來。(輕嘆)我想知道,我死了,我是被什麼打死的。”
吳艷艷堅持自己沒有服藥,一是沒有必要,因為“我當時是國家隊的‘一姐’”,成績很突出,其在1997年創造的2分9秒72的200米混合泳世界紀錄保持至今。二是查出的禁藥“是過時的、沒用的”,“這個葯要起作用,得在訓練中服用,才可以增加肌肉的力量,而且這種葯很容易被查出來”。吳艷艷在這次濟南的比賽前5天曾接受過國際泳聯的飛行尿檢,未有異常情況出現。“等於說在這一個星期之內我就服用了藥物,我這不是自殺嗎?!”
對於“罪人”的常規辯解,游泳管理中心沒有理會,因為沒有法律規定官方負有查出葯源的責任。但這卻是吳艷艷和一同遭禁賽的吳紀才教練的最大心結。於是,吳艷艷提出:告。告游泳管理中心。
“我們沒有要求翻案,因為運動員條例裡面已經提出來,不論你是否誤服,都要挨禁賽的。當時想打官司就是想追查這東西的來源,還想知道這責任。不是說我出事了,就好像我到街上買了個葯吃了,這責任我自己就扛了。我當時是在國家隊管理下的,能不能給我一個……(低頭,嘆氣)”吳艷艷回憶,當時的衣食住行都是國家隊統一安排,自己不記得有任何單獨行動。“(茫然地)當時什麼事都是集體的,我自己也不會去考慮。
幹了很多年運動員,我沒想到……我覺得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一點都不在意,也挺馬虎。”對話間,吳艷艷反覆帶出這句:“(這葯)我是從哪兒弄的呀,誰給我的呀?”
當時的媒體有這樣的敘述:“吳艷艷被查出的諾龍屬於加拿大PVL營養公司生產的HMβ……在吳艷艷提供給記者的一份營養單里,寫明有16種營養劑,其中除有HMβ外,還有一種也是國家體育總局曾明令禁止過的營養劑,據吳艷艷說,這份營養單是國家隊提供給她的,有關人員先後兩次給她兩瓶HMβ。而吳艷艷說自己一般不會服用它,只是在比較疲勞時才用一點。”
吳艷艷
吳艷艷
吳艷艷承認HMβ和營養單的存在,但也在猶猶豫豫間強調,“當時國家隊給運動員提供的營養補劑,都是集體的;那為什麼是我出事呢?別人怎麼就沒事呢?”對於營養單上的補劑是否就產生了尿樣中測出的19-去甲雄酮,吳說:“我不知道這些好不好說,我想這些到現在可能也不好講。也許是,也許不是。”
根據體育醫藥學術界的研究,HMβ屬於非類固醇補劑,在長期的運動訓練下,具有促進肌肉體積增大、力量增加,及提高運動成績的效果,但與特異性的雄激素睾酮(所有的合成雄性激素類固醇都有與睾酮相似的化學結構)無關。不過也有國外學者提醒,非類固醇補劑即使沒有危險的副作用,也有造成麻煩的潛在可能性,且可能性極大,但目前對不加監控而使用該類補劑所造成的影響,研究尚還寥寥。
吳艷艷強烈要求追查,而國家隊並不買賬。“覺得自己那個時候很無能為力,說不出什麼話,也做不了什麼,好像只要你尿樣里一查出陽性的話,你就幹什麼也沒用了。”
從1994年到悉尼奧運會前,中國游泳的國際形象一直飽受質疑。1994年廣島亞運會,7名中國游泳運動員尿檢呈陽性,都是獎牌獲得者。1998年游泳世錦賽前,中國游泳選手原媛在悉尼機場被海關查獲攜帶違禁藥物;世錦賽期間,4名中國運動員尿檢呈陽性。4人的律師在國際泳聯的聽證會上提出了名叫愛維治的藥物,並證明是這種挪威公司生產的補劑造成了陽性的尿檢結果。由於這一證據,國際泳聯在首次聽證會後暫時解除了對4人的臨時禁賽處罰。但在第二次聽證會上,國際泳聯還是對4人開出了禁賽兩年的罰單。4人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但仲裁法庭宣布維持原判。因為在國際賽場上事故頻發,國際泳聯專門派員調查中國游泳界有無系統地服用違禁藥物現象,至此,中國游泳選手國際上的形象跌到谷底。
沒有多次聽證,沒有仲裁法庭可以上訴,吳艷艷的官司最終也沒打成。“在現實面前屈服了。”
“告有什麼用,告也是被罰,現在不還在這圈子裡做教練嗎,你能告你的老闆?”
“我的領導、旁邊的人都叫我平息下來。我是想做啊,但我一個人怎麼做啊?”其實,當時也有輿論支持吳艷艷。理由是,她是集體行為的犧牲品、替罪羊。
“就這一點我很冤啊,也許這個圈子裡面是這樣,但我真的是沒有服用這個葯。”因為生病而疼痛的喉嚨,此時嚴重阻礙了她的表達,她止不住咳嗽起來。但她還是堅持把最後幾個字擠出來:“我覺得我挺悲哀的,在這個事情上。”
官司沒打起來,但輿論的躁動已無法遏制。“當時我們領導告訴我,鳳凰台24小時的新聞播報,每個小時都要提及一次,我們廣西的領導說,‘之前沒有哪個世界冠軍是這樣的遭遇。’”
退出國家隊后,吳艷艷回到廣西,住回大院的集體宿舍。“就是歇著,時不時還去游一下。”放棄打官司后,吳艷艷正式轉為教練。“工作場合還要來游泳館,但心情很受影響,這就像個污點。”
事件後續
因興奮劑問題遭到處罰的吳艷艷在接到處罰后表示將就這一處罰上訴,但中國游泳中心官員認為,吳艷艷服用興奮劑的證據確鑿,即便上訴也沒什麼用。2000年7月17日在中國游泳協會公布了對游泳運動員吳艷艷及其教練吳紀才的處罰決定后,18日記者欲與吳艷艷取得聯繫,但一整天她的手機都沒有打開,隨後有消息說吳艷艷要上訴並要將中國游泳協會告上法庭,就此問題記者19日詢問了游泳中心的有關官員。游泳中心官員蘭京告訴記者:檢測尿樣A、B瓶都有問題,證據確鑿,吳艷艷再怎樣上訴也沒用。
蘭京說,吳艷艷的有關上訴材料游泳中心還沒有接到。有關說法他們同大家一樣也都是從網上看到的,但是處理結果已經出來了,就不會更改。當年上海的幾名被禁賽的運動員也向國際泳聯提出上訴,但都沒有什麼結果。至於有人說游泳中心對吳艷艷的處罰太重,蘭京說,游泳中心處罰只是4年,並沒有終身禁賽。而關於其他廣西遊泳運動員被遣回廣西的原因,蘭京解釋說既然他們的教練吳紀才被處罰了,並且離開了國家游泳隊,現在廣西運動員沒有了教練,當然只能回原隊,傳言她們也因被查出服禁藥而被遣返,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吳艷艷在2000年6月舉行的全國游泳冠軍賽暨奧運會達標賽的興奮劑檢查中呈19—去甲雄酮陽性(大於5mg/ml)。根據《國際業餘游泳聯合會反興奮劑檢查規則》、國家體育總局令第一號及中國游泳協會反興奮劑實施細則,中國游泳協會對此事進行了聽證調查工作。根據調查結果,7月17日作出處罰決定:取消吳艷艷2000年全國游泳冠軍賽暨奧運會達標賽比賽成績,停賽4年並罰款8000元;吳艷艷的主管教練員吳紀才停賽1年並罰款4000元;對廣西遊泳協會進行警告和負擔追加20例興奮劑檢查費用的處罰。而在處罰出台之前,吳艷艷和教練吳紀才已回廣西,同時國家隊中的兩位廣西籍隊員覃彩妮和余睿也和他們一起回到廣西。

各方態度

處罰出台後,國家游泳隊主教練趙戈表示,此次對吳艷艷的處罰表明中國游泳協會的主管官員對於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的態度非常明確。趙戈說:“這一處罰肯定要產生一定影響,我們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在其他運動員身上,我們的態度很清楚,服用興奮劑將受到嚴厲禁止。”一直緊盯著中國游泳隊的澳大利亞游泳協會主席蓋瑟克爾說,中國游泳協會將最有名的游泳運動員吳艷艷抓出是中國反興奮劑的重大突破。
在得知處罰結果后說“我是冤枉的,我根本沒吃藥。”她說:“我拿了那麼多世界冠軍也是世界紀錄保持者,我有什麼必要在這麼個比賽中吃藥?我沒有服藥的動機,完全沒道理。這是個很不公正的處罰。我明天就要見律師,以個人名義將中國游泳協會告上法庭。”

握手祥雲

奧運火炬“祥雲”首次抵邕
吳艷艷
吳艷艷
2007年6月28日晚上,北京奧運會火炬“祥雲”,在可口可樂工作人員的小心護送下首次來到南寧。廣西優秀運動員代表蘭世章和吳艷艷在南寧機場從護送人員的手中接過了“祥雲”。2007年6月29日下午,“誰點燃我心中聖火”可口可樂奧運火炬手選拔活動將在南寧市文物苑正式啟動。自從2007年4月26日,北京奧運會火炬“祥雲”與世人見面后,誰將擔任奧運火炬手,就成為中國人關注的焦點。作為北京奧運會的全球合作夥伴,可口可樂於6月24日在全國啟動了奧運火炬手選拔活動。6月29日,廣西區的選拔活動將正式啟動。
可口可樂公司可以使用兩支“祥雲”火炬,其中一支在北區參加活動,另一支則在南方。來南寧的這支火炬,剛剛在重慶當地的火炬手選拔活動啟動儀式上亮相,2007年6月29日下午即火速飛抵南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