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析產
根據協議、法律分割房產的行為
房產析產是根據相關協議、法律原則和一定的標準,將共有房產這一財產分割,而分屬各所有人所有的行為。一般發生於離婚、分家、繼承和共買房產等民事關係上,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財產共有與繼承人就財產如何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解釋,一般是先析產後繼承。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護房屋的整體性
2、盡最大可能不損害房屋現有的價值
3、採取一人獨有,在給他人金錢或其他方式的補償
4、採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競買的方式
6、出賣該房,大家分的價款的方式
1、根據協議析產
2、遺囑分割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聘請律師協調、律師見證或訴訟
5、其他方式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析產協議及公證書;
3、當事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4、面積測繪報告;
5、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註:
1、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可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託人出具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協助執行通知書;
3、若房改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析產,還需提交《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