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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德正
清朝官吏
陳徠德正(1701~1774)字醇叔,號葛城。安州(治今安新)人。
目錄
幼時受教於長兄德榮和次兄德華。善作文,認為文章在於抒發性情,貴有獨立見解,而抄襲剽竊是可恥行為。他博覽群書,作文下筆流暢,多有新意,當時古文大師方苞見其文章,大為讚賞,譽為當今難得之才。清雍正八年(1730)中進士,授官吏部主事,擢吏部文選司員外郎,復升郎中。乾隆三年(1738),在官員考績中列為一等,因此提升為山西冀寧道(治今山西太原),又升山東按察使,后調任陝西按察使。他秉公執法,平反了一些冤獄。
乾隆八年(1743),陝西蒲城發生王之博幼女被勒死一案,陳德正審明為姦殺,而當時的陝西巡撫塞楞額偏信初審者同州知州之言,認定系一般盜案,所謂姦殺是陳德正酷刑逼供而成的冤案,上奏朝廷,參劾陳德正施濫刑,陳德正也寫了密折準備上奏皇帝,為自己申辯。當時其兄陳德華在朝廷任兵部尚書,德正把寫好的密折寄給其兄,請他斟酌是否上遞。德華認為德正已經受到參劾,只能等朝廷處理,把密折退了回去,此事後為朝廷所知,皇帝大為震怒,說他們兄弟勾結,欺君罔上,德華受到降職處分。德正被革職,發往軍台效力贖罪。6年之後,才釋放回籍。陳德正回鄉后,一直在問津書院徠教書,因學問好,從學者眾。著作有《醇叔文稿》、《葛城詩稿》、《念堂詩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