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樹軍

內蒙古赤峰元寶山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

張樹軍,男,漢族,1961年1月出生,內蒙古林西縣人,大學學歷,198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元寶山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

2020年10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1982年8月至1997年8月,第二十一試驗訓練基地技術總隊學員助理工程師、技術部助理工程師、自動化工作站副站長、組織計劃科工程師、技術部第四研究室副主任、工程技術部技術副處長;
1997年8月至2002年1月,赤峰市煤炭工業集團總公司副經理、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
2002年1月至2007年9月,赤峰市元寶山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07年9月至2009年8月,赤峰市經濟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9年8月至2017年10月,赤峰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赤峰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處級幹部;
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赤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處級幹部。

違紀被查

2020年06月03日,據赤峰市紀委監委微信消息,赤峰市元寶山區政府原副區長張樹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査。

依法雙開

2020年10月14日,經赤峰市委批准,赤峰市紀委監委對赤峰市元寶山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任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任建華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多次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用於炒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他人財物。
任建華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肆無忌憚,不知敬畏,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赤峰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赤峰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任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赤峰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赤峰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