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體系
公共服務體系
公共服務體系主要是指以政府為主導、以社會團體和私人機構等為補充的供給主體,為公民及其組織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務為主要目的而研究建立的一系列有關服務內容、服務形式、服務機制、服務政策等的制度安排,最主要表現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與體制創新。公共服務體系的完善建立對於社會和諧、穩定,對於企業的健康發展、國際競爭力的增強,對於節約社會資源、提高服務效率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公共服務體系包括教育體系、公共衛生體系、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社會福利體系等。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支柱,關係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個人儲蓄積累保障。這幾項社會保障是相互聯繫,相輔相成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社會的“安全網”,它對社會穩定、社會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社會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社會保障的基本綱領。一是社會保險目的是保障被給付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屬於基本性的社會保障;二是社會保險的對象是法定範圍內的社會勞動者;三是社會保險的基本特徵是補償勞動者的收入損失;四是社會保險的資金主要來源於用人單位(僱主)、勞動者(僱員)依法繳費及國家資助和社會募集。
社會救助屬於社會保障體系的最低層次,是實現社會保障的最低綱領和目標。一是社會救助的目的是保障被救助者的最低生活需要;二是社會救助的對象主要是失業者、遭到不幸者;三是社會救助的基本特徵是扶貧;四是社會救助的基金來源主要是國家及社會群體。
社會福利是社會保障的最高層次,是實現社會保障的最高綱領和目標。它的目的是增進群眾福利,改善國民的物質文化生活,它把社會保障推上最高階段;社會福利基金的重要來源是國家和社會群體。
社會優撫安置是社會保障的特殊構成部分,屬於特殊階層的社會保障,是實現社會保障的特殊綱領。社會優撫安置目的是優待和撫恤;社會優撫的對象是軍人及其家屬;社會優撫的基本特徵是對軍人及其家屬的優待;社會優撫的基金來源是國家財政撥款。
社會保障是社會安定的重要保證。
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要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促進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全面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
構建全民均等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之一,是促進社會公平公正、維護社會和諧安定、確保人民共享發展成果的重大舉措。政府轉型是構建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制度基礎。政府轉型的基本趨勢是公共服務職能不斷發展並成為重要職能。公共服務職能的強化將大大推動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構建。
首先,政府職能轉型的核心是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對於服務型政府來說,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必須在抓好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的同時,更加註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這就要求政府必須成為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主體,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就業和住房保障等領域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其次,政府轉型的首要任務是解決當前基本公共服務的供需矛盾。我國改革開放30年來,人民群眾對基本公共服務需求的增長正在出現逐步加速的趨勢。人民群眾全面快速增長的基本公共服務需求與基本公共服務總體供給不足、質量低下、供給不均等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這就要求各級政府必須推進公共服務體系改革,加快建設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改革公共服務方式,完善公共服務網路,保障公共服務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