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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
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
王永慶,男,漢族,1954年6月生,吉林省吉林市人,碩士研究生畢業,碩士學位,高級審計師、註冊會計師。1991年3月加入中國民主建國會。
曾任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民建中央第十屆副主席、北京市委主委。
1978年09月至1982年07月,在吉林省財貿學院(現長春稅務學院)會計學系學習,獲學士學位。
1982年09月至1985年08月,在遼寧財經學院(現東北財經大學)會計學系學習,獲碩士學位。
1970年12月至1978年09月,吉林省機械廠工人。
1985年09月至1986年10月,財政部主任科員。
1986年09月至1998年04月,國家審計署歷任副處長、處長、副司長。
1998年04月至2000年03月,國務院稽察特派員總署辦事處負責人。
2000年03月至2003年03月,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辦事處主任。
2003年03月至今,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事會辦事處主任。
2008年01月至2018年01月,北京市政協副主席。
2007年05月至2017年6月,任民建北京市委主委。
2010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民建中央副主席。
2013年03月,任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曾任民建第九屆中央常委、九屆、十屆副主席,第二、三屆北京市朝陽區委主委,第十一、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
長期從事經濟監督工作,參與過我國會計制度改革,多個財政、金融、企事業單位的審計和大型企業的監督檢查,對國民經濟宏觀調控和微觀檢查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
直接起草的文件有1995年度鐵路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報告、1996年度上海國稅審計報告、某大型煙廠和某大型電信公司的監督檢查報告等,都得到國務院和有關領導的好評。
發表財經專著22部、文章34篇。擔任民建中央財政金融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參加了由民建中央領導同志牽頭的《從國家戰略的發展高度認識和推動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等課題的調研,參與撰寫了《關於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問題的建議》。
擔任民建北京市委經濟委員會主任和朝陽區委主委期間,組織參與了《北京市國有資產管理的問題與建議》、《關於建設中央CBD商務區應注意的問題》等課題的調研。
擔任北京市政協委員期間,提交提案7件,其中《北京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議》、《關於修改註冊會計師審計報告標準格式的建議》、《關於規範北京市社會中介組織的建議》等提案,受到北京市政府部門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