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記法
傳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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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的種類很多。例如,研究對象自述生平的自傳和由他人代述經歷的他傳;記述一個人生活經歷的專傳和記述多人生平事迹的總傳;根據第一手資料編寫的“原始性傳記”和根據第二手資料寫成的“研究性傳記”;史傳和傳記文學;等等。各種傳記大都以社會生活為背景,敘述人物在不同生活環境中的生活歷程和行為表現,記載人物的姓名、性別、生卒年代、時代背景、籍貫、家族、婚姻、受教育程度、價值觀念、行為習慣、工作成就、生平事迹、人際交往、嗜好、特長、閑暇活動、疾病史等。這些資料對於了解人物的心理和行為特徵具有一定的意義。由於各類傳記的撰寫人員、編寫目的、資料運用、記述手法、文體形式和公開程度均有差異,因而在心理學研究中,必須認真考察其真實性。
傳記法的主要優點是:①能搜集到研究人員無法親身經歷的歷史性資料,並對其進行研究;②排除了被研究者在直接研究時產生的不自然反應;③可以了解到個人心理和行為發展的一般情況及某些特徵。
其主要缺點是:①傳記資料中存在的主觀性、遺漏、誤差、偏見等因素,會直接影響研究的結果;②缺乏標準化形式,難以對其進行測量和定量分析;③不能直接獲得研究對象的言語活動和行為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