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調休
放假調休
即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周末的休息日衝突,為使勞動人民獲得國家法定節假日的休息,所以國家統一對假期進行調整,使勞動者獲得法定節假日的休息后,再享受調整以後的周末休息,即是假期延長,對勞動人民是有利的。
2000年全國假日旅遊部際協調會議確定了勞動人民每年享受的三個黃金周,即春節,五一,國慶十一。目的使勞動人民獲得休息,刺激消費。但是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影響,例如交通。2007年全國假日旅遊部際協調會議上確定的調整方案為:五一假期減為1天,清明、端午、中秋放假1天,春節假期從除夕開始,全年將有2個7天黃金周(春節、國慶節),5個3天小長假(元旦、清明、勞動節、端午和中秋)。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使全國人民在中華民族的特有節日里獲得休息,例如中秋節。.在某些特定的日子。如教師節。學生和教師(中小學)是可以休假一天。五一假期雖然被縮短為一天。但通常和雙休日連在一起的.
比如說,如果五一節落在周四,那就可以把五一假期跟周末調整到一起放,如假期調成周四,周五,周六,然後周日再把周五的班補回來,這樣不僅沒有縮短假期,還能讓勞動人民得到充分的休息時間,享受生活。
2013年中秋節、國慶節放假調休,具體如下: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調休。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3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節:2月9日至15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節:6月10日至12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4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補休。
四、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節:6月2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8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5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國抗戰勝利紀念日、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2、春節:2月18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節:4月4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補休。
4、勞動節:5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5、端午節: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補休。
6、勝利日:9月3日~9月5日,9月4日調休、9月6日(星期日)上班。
7、中秋節:9月27日放假。
8、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8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二、春節:2月15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18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24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近日,全國假日辦徵集法定節假日放假安排意見的調查正式結束,受假日辦委託,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對調查數據的分析整理工作已經開始。該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表示,針對民眾反映的長假不調休的問題是可能實現的,但調整黃金周的可能性不大。
調休出的小長假或恢復正常
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學峰表示,調查數據分析工作已開始,完整的分析結果出來后將上報全國假日辦公布。
對於群眾吐槽的調休放假問題,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表示,小長假不調休是有可能實現的。劉思敏表示,我國11個全民放假節日中,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均是1天假期,通過調借雙休日才形成3天小長假的,從拉動消費來講,3天假和2天周末差別不大,從遊客出遊意願和旅遊行程計劃來說,只有7天長假才能帶來和周末不一樣的質的變化。因此,在保證全年總放假天數不變的前提下,不再對小長假調休,而改為正常休假,從民意或經濟需求上都是可能的。
僅憑網路調查難恢復五一假
恢復五一黃金周是此次調查中網友呼聲最高的建議。劉思敏認為,僅通過網路調查就恢復五一黃金周不太現實。劉思敏說,此次網路調查分析並不是假日改革的法定程序,以往要想調整黃金周都需要國家做出非常嚴謹的調研才能決定,調查手段要豐富,樣本量要足夠大,抽樣調查人群必須合理等。
中國旅遊研究院黃璜博士表示,目前黃金周已成為國民剛性出遊需求的必備保障,同時也是國家拉動內需、促進消費的一大利器。群眾也有用更長的假期來促成休閑方式升級的需求,綜合看,不太可能因為不調休而取消現有的黃金周。
明年假期安排可能推遲公布
據了解,往年的12月底,次年的放假安排都會公布。劉思敏認為,今年這個時間可能會拖后。今年十一黃金周暴露出諸多問題,全國假日辦此次調查問卷更多是對民意的一次回應。調查結果的分析並不困難,關鍵在於全國假日辦和國務院是否會以此為參考依據對放假安排進行微調。
劉思敏解釋,不在年底公布放假安排是有先例的。1999年確定增加五一、十一黃金周時就不是在年底決定的,因此從今年的情況看,國家也許不會太過倉促地作出決定,哪怕只是微調也可能會等到明年兩會上經多方討論之後再做決定。
他山之石
歐美休假不靠“拼”
>>荷蘭·員工休假僱主需付度假津貼
荷蘭法律對不同工種休假作出明確規定,休假成為法律賦予荷蘭人的權利。如荷蘭媒體從業人員每年有25個工作日帶薪假。所謂“帶薪”,不僅指員工工作報酬,還包括僱主向員工額外發放的度假津貼。如媒體從業人員度假津貼為年薪的8%,相當於一個月的工資。考慮到假期時間太長,一些人希望用減少休假換取更多薪水。但荷蘭稅法規定,如放棄休假加班,員工年收入將增加,但同時將繳納更多所得稅,得不償失。另外,荷蘭勞工法規定,假期最多只能工作70個小時,即不超過10天,其間薪水加倍。而且,僱主要求員工加班需要與勞工局、稅務局等監管部門反覆商談。因此,在荷蘭,很少有人在假期加班。
>>德國·放棄帶薪休假沒有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