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質量標準
大氣質量標準
大氣質量標準,它是對大氣中污染物或其它有害物質的最大容許濃度所作的規定。
大氣質量標準,現在稱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它是對大氣中污染物或其它有害物質的最大容許濃度所作的規定。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個國家頒布了這類標準。
它的制定目的是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控制和改善大氣質量,為人民生活和生產創造清潔適宜的環境,防止生態破壞,保護人民健康,促進經濟發展。
中國1962年頒布的《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中首次對居民區大氣中的1種有害物質規定了最高容許濃度。
1982年頒布了《大氣環境質量標準》(GB3095-82);1996年第一次修訂,頒布了《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並且於1996年10月1日實施;2000年第二次修訂;2012年進行了第三次修訂,頒布了《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於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
該標準將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環境保護要求適時修訂。
最新的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對相關術語進行了定義、規定了環境空氣功能區分類、標準分級、污染物項目、平均時間及濃度限值、監測方法、數據統計的有效性規定及實施與監督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環境空氣質量評價與管理。
環境空氣功能區分類
環境空氣功能區分為二類:一類區為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二類區為居住區、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文化區、工業區和農村地區。
環境空氣功能區質量要求
一類區適用一級濃度限值,二類區適用二級濃度限值。一、二類環境空氣功能區質量要求見表1和表2。
表1環境空氣污染物基本項目濃度限值
序號 | 污染物項目 | 平均時間 | 濃度限值 | 單位 | |
一級 | 二級 | ||||
1 | 二氧化硫(SO) | 年平均 | 20 | 60 | μg/m |
24小時平均 | 50 | 150 | |||
1小時平均 | 150 | 500 | |||
2 | 二氧化氮(NO) | 年平均 | 40 | 40 | |
24小時平均 | 80 | 80 | |||
1小時平均 | 200 | 200 | |||
3 | 一氧化碳(CO) | 24小時平均 | 4 | 4 | mg/m |
1小時平均 | 10 | 10 | |||
4 | 臭氧(O) | 日最大8小時平均 | 100 | 160 | μg/m |
1小時平均 | 160 | 200 | |||
5 | 顆粒物(粒徑小於等於10μm) | 年平均 | 40 | 70 | |
24小時平均 | 50 | 150 | |||
6 | 顆粒物(粒徑小於等於2.5μm) | 年平均 | 15 | 35 | |
24小時平均 | 35 | 75 |
表2環境空氣污染物其他項目濃度限值
序號 | 污染物項目 | 平均時間 | 濃度限值 | 單位 | |
一級 | 二級 | ||||
1 | 總懸浮顆粒物(TSP) | 年平均 | 80 | 200 | μg/m3 |
24小時平均 | 120 | 300 | |||
2 | 氮氧化物(NO) | 年平均 | 50 | 50 | |
24小時平均 | 100 | 100 | |||
1小時平均 | 250 | 250 | |||
3 | 鉛(Pb) | 年平均 | 0.5 | 0.5 | |
季平均 | 1 | 1 | |||
4 | 苯並[a]芘(BaP) | 年平均 | 0.001 | 0.001 | |
24小時平均 | 0.0025 | 0.0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