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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 南寧四中政治科教師
黃京平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黃京平,男,1958年1月生,北京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3)。
1986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碩士生畢業后留校任教,1994年獲得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法學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主要兼職有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警察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等。
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刑法、刑事政策、司法制度、比較刑法等。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研究》(中國人民大學2003年科研項目)。
《我國黑社會性質犯罪的懲戒與預防》(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2002年度部級重點項目)。
《社會信用的刑法保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2002年度重點項目)。
《被告人認罪案件程序簡化問題研究》(最高人民檢察院2002年度科研項目)。
《理論·立法·司法:法條競合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官員問責制下的刑法問題研究》(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
《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標準研究》(司法部2007至2008年度部級重大課題項目)。
《中國加入WTO與刑事法律的協調發展》(教育部重點研究基點重大項目)。
《新型經濟犯罪的懲治與預防》(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北京地區外來人口犯罪研究》(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中國知識產權的刑事法保護及對歐盟經驗的借鑒》(歐盟資助研究項目)。
《促進新律師法有效實施,保障刑事辯護律師權利》(歐盟資助研究項目)。
《妨害證據犯罪新論》獲司法部第三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三等獎(2009);
《刑法專論》(參編)獲司法部第三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一等獎(2009);
《論一事不再理原則與我國死刑案件的再審》獲中國人民大學第9屆優秀科研成果優秀獎(2007);
《危害公共衛生犯罪比較研究》(作為當代新型犯罪比較研究系列之一)獲北京市第9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6);
《危害公共衛生犯罪比較研究》獲最高人民檢察院第4屆全國檢察機關精神文明建設“金鼎獎”三等獎(2006);
《中國刑法案例與學理研究》(參編)獲司法部第2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二等獎(2006);
《論普遍管轄原則及其實踐》獲中國人民大學第八屆優秀科研成果論文類優秀獎(2003);
《刑法》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2002);
《刑法(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2002);
《刑法學(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參編)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一等獎(2002);
《新型經濟犯罪研究》(參編)獲司法部第一屆全國法學教材與法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2002);
《我國刑事證據展示的模式選擇與制度建構》獲《人民檢察》2001年度優秀論文三等獎(2001);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罪研究》獲北京市第六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0);
《刑法學課程(法律碩士核心課程)》(主講人)獲中國人民大學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2004);
《刑法學》課程(主持人)被評為北京市精品課程(200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