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版權協會

中國版權協會

中國版權協會(英文譯名為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是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主管的全國性版權專業社會團體,是我國版權領域唯一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社會團體。

簡介


中國版權協會(CopyrightSocietyofChina)是由中國版權研究會更名而來。她是我國版權領域唯一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全國性專業社會團體。
中國版權協會遵循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遵守我國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全國熱心版權事業的團體和個人,推動版權法律的實施、組織、推動版權的理論研究與學術交流,促進我國版權制度的不斷完善。同時為著作權人及作品使用者提供相關服務,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

發展


上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198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確定了版權保護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草案)》也於1989年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審議中,常委們認為這個法對促進科學文化的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都有重要作用,應當儘快制定。在立法過程中也提出了一些問題,值得進一步從理論上加以探討和研究。深入研究這些問題,對於版權立法和司法,對於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版權保護制度是必要的、有益的。適應這種需要,1990年3月9日成立了中國版權研究會。她是從事版權理論研究的全國性學術團體。
中國版權研究會緊密圍繞版權法的實施與修訂建言獻策,大力進行版權法的宣傳和培訓,努力組織對外學術交流,著力推動對外版權貿易,積極開展版權保護的社會服務,並認真做好專業書刊的編輯出版工作,也促進了版權立法、司法與行政管理。
在版權法實施和我國加入國際版權公約后,面對國內外版權保護髮展狀況的變化,僅組織學術研究與交流已經不能適應我國不斷加強版權保護工作發展的要求。2001年修訂版權法后,我國版權保護體系進一步完備。為了組織、協調版權界,尤其是版權產業界,支持、配合司法機關和版權行政管理機關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打擊侵權盜版,宣傳普及版權知識,開展專業培訓,社會團體的職能亦應相應調整。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后,國際版權關係和大量版權事務急需通過社會團體來處理。經中國版權研究會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向新聞出版總署並民政部申請將中國版權研究會更名為中國版權協會,民政部於2002年4月19日批准。
2002年5月27日,中國版權協會在北京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來自全國各地的120多位代表出席了大會。全國人大副委員長許嘉璐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依德里斯向大會發來賀信,全國政協副主席任建新、中宣部副部長李從軍、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兼國家版權局局長石宗源出席開幕式並致辭。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文聯、中國作協、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等各有關方面的領導同志出席了大會。大會通過了《中國版權協會章程》,選舉產生了中國版權協會新一屆理事會。大會特聘全國政協副主席任建新和國家版權局局長石宗源為中國版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聘請一些版權界和法律界的老領導、老專家為顧問。國家版權局副局長沈仁幹當選中國版權協會理事長,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版權局、公安部、中國文聯、中國作協、中國版協、中國音像協會、中央電視台的有關領導同志以及一些有關專家、企業家當選副理事長。
中國版權協會的主要業務是:促進版權立法、司法與管理的理論研究;開展國內外有關版權的學術與信息交流;宣傳普及版權知識,組織版權專業培訓;提供版權法律諮詢和政策建議;推動版權集體管理,承接版權鑒定,為版權代理、版權貿易等提供服務;調查舉報侵權盜版,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舉辦符合協會宗旨的社會公益性事業。
中國版權協會致力在"協"字上做文章,在"協助""協調""協力"上下工夫。要協助國家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部門推動版權法的實施,特別是承擔政府職能轉變後分離出來的社會服務工作,協助權利人維權,為他們提供法律諮詢和和相關服務,包括協助與版權相關的產業建立起版權保護機制;在版權所涉及的的政府部門、權利人組織和作品使用者之間起協調作用;依照章程協力做好各項工作。
適應開展業務的需要,中國版權協會下設學術委員會、反盜版委員會、鑒定委員會、版權貿易委員會和版權產業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在中國版權研究會的基礎上組織理論研究,推動國內外的學術交流;反盜版委員會協助司法機關和版權行政管理部門打擊盜版,在全國建立起及時發現、舉報、投訴、鑒定並配合司法、行政機關打擊侵權盜版的行動機制,為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版權產業的發展,繁榮社會主義科學文化事業做貢獻;鑒定委員會依靠版權所涉領域的專家,對作品的侵權糾紛等進行技術鑒定,為司法機關審理版權糾紛案件、版權行政管理機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提供科學依據,以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版權貿易委員會組織版權貿易交流,提供版權貿易信息,指導、規範版權貿易活動;版權產業委員會組織版權相關產業開展維權活動,為版權產業界服務,促進版權相關產業的發展。
為學習、宣傳新修訂的版權法及其配套法規,推動新版權法的實施,中國版權協會與有關部門、社團合作,舉辦一系列的研討會和培訓班,促進版權各有關方面的溝通、交流和合作。
中國版權協會主辦的專業期刊《中國版權》(原名《版權》)進行改版,力求"面向大眾,保護權益,貼近社會,服務作者",探索科學完備的法律規範和執法體系,促進版權學術交流和行業管理,普及版權法律和版權保護知識,搭建版權服務和產業發展平台。

歷史沿革


中國版權協會是由中國版權研究會更名而來。她是我國版權領域唯一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全國性專業社會團體。
中國版權研究會成立於1990年3月9日,她是從事版權理論研究的全國性學術團體。1993年5月11--15日召開93'中國版權研究會學術年會暨第二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二屆理事會,大會還通過了對章程的編輯--將會員代表大會由"每三年舉行一次"改為"每五年舉行一次"。1998年5月籌備召開第三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由於機構改革等原因推遲,研究會的工作陷於停頓。
在版權法實施和我國加入國際版權公約后,面對國內外版權保護髮展狀況的變化,僅組織學術研究與交流已經不能適應我國不斷加強版權保護工作發展的要求。2001年修訂版權法后,我國版權保護體系進一步完備。為了組織、協調版權界,尤其是版權產業界,支持、配合司法機關和版權行政管理機關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打擊侵權盜版,宣傳普及版權知識,開展專業培訓,社會團體的職能亦應相應調整。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后,國際版權關係和大量版權事務急需通過社會團體來處理。經中國版權研究會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向新聞出版總署並民政部申請將中國版權研究會更名為中國版權協會,民政部於2002年4月19日批准。
2002年5月27日,中國版權協會在北京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大會通過了《中國版權協會章程》,選舉產生了中國版權協會新一屆理事會。

組織結構


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在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理事會主持本會工作。在理事會休會期間,常務理事會履行理事會的職責。理事會下設秘書處,作為協會的辦事機構。
理事會邀請熱心版權研究的著名人士或德高望重的學者、專家、事業家擔任協會的名譽職務或顧問。協會現有五個分支機構:學術委員會、鑒定委員會、反盜版委員會、版權貿易委員會、版權產業委員會。

業務範圍


中國版權協會的主要業務是:
促進版權立法、司法與管理的理論研究;
開展國內外有關版權的學術、信息交流;
宣傳普及版權知識,組織版權專業培訓;
提供版權法律諮詢和政策建議;
推動版權集體管理,承接版權鑒定,為版權代理、版權貿易等提供服務調查舉報侵權盜版,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舉辦符合本會宗旨的社會公益性事業。

理事會


名譽理事長:任建新
理 事 長:沈仁干
顧 問:(依姓氏筆畫為序)
於友先 王正發 劉 杲 江 平 許力以 宋木文 陳昭寬 郭壽康 黃曙海
副 理 事 長:(依姓氏筆畫為序)
王化鵬 王甘文 王自強 韋建樺 劉建中 劉春田 齊相潼
吳漢東 張秀平 楊德炎 陳 鐸 陳建功 周慧林 柳傳志
趙大新 徐沛東 聶震寧 蔣志培 廖 奔
秘 書 長:楊德炎
副 秘 書 長:(依姓氏筆畫為序)
劉義成 向安全 孫 悅 江 遠 鄒建華

會員


中國版權協會會員分團體會員與個人會員兩類。
凡贊同本會章程,熱心版權保護的團體和機構或從事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與傳播相關的產業單位,提交書面申請,經理事會批准,可為本會團體會員。
凡贊同本會章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個人,提交書面申請,經理事會批准,可為本會個人會員;
與版權相關的產業界熱心並支持版權保護,積極參與反盜版和維權活動者;從事版權研究有一定學術成就者;
在版權教學、司法、行政、貿易及其他有關業務機構中從事版權工作,熟悉版權業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