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別配額
專業術語
國別配額,專業術語,作名詞,或稱“地區配額”,是進口配額制的一種,是在總配額內按國別或地區分配給固定的配額,超過規定的配額便不準進口。
國際貿易
協議配額(AgreementQuotas),又稱雙邊配額,是由進口國家和出口國家政府或民間團體之間協議確定的配額。如協議配額是通過雙方政府的協議簽定的,一般需在進口商或出口商中進行分配;如果配額是雙邊的民間團體達成的,應事先獲得政府許可,方可執行。協議配額是雙方協調確定的,通常不會引起出口方的反感與報復,較易執行。
自主配額(AutonomousQuotas),又稱單方面配額,是由進口國家完全自主地,單方面強制規定在一定時期內從某個國家或地區進口某種商品的配額。這種配額不需徵求輸出國家的同意。往往由於分配額度差異容易引起某些出口國家或地區的不滿或報復。因此,有些國家便採用協議配額,以緩和彼此之間的矛盾。
為了區分來自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商品,在進口商品時進口商必須提交原產地證明書。實行國別配額可以使 進口國家根據它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關係(即國家或企業、個人的收支狀況,比如國民生產總值、社會總產值、企業的產量與效益、個人的收入與支出等)分配給予不同的額度。配額的份額有的是進口國單方規定的,也有的是由進出口雙方協商規定的。如果有針對性的規定在一定時期內只從某些國家或地區進口某種商品的配額,則稱“選擇性配額”;若並非專對某些國家或地區,而是對所有來源國家或地區都分別確定一個不同的具體限額,則稱“分配限額”。
進口貨物
歐盟表示,根據進口許可監測統計,截至2003年底,全年度美國出口到歐盟的熱軋數量相當可觀,因此,歐委會計劃自2003年9月29日開始的的第二輪年度進口管制中,依據國家別重新制定進口配額,以遏止某些國家不當擴大進口。
配額是指一國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敏感商品的進口或出口進行數量或金額上的控制,其目的旨在調整國際收支和保護國內工農業生產,是非關稅壁壘措施之一。配額可分為進口配額和出口配額兩大類。進口配額按照管理方式可分絕對配額和關稅配額。絕對配額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商品規定一個最高進口數量或金額。一旦達到這個最高數額就不準進口。絕對配額又分兩種形式.。其一,採取“全球配額”,它適用於來自任何國家或地區的商品。主管當局按進口商申請先後或按過去某一時期的進口實績,批給一定的額度,直到總配額發放完為止;其二,採取“國別配額”,這是在總配額中按國別和地區分配配額。不同國家和地區如果超過所規定的配額,就不準進口。關稅配額不絕對限制商品的進口數量,而是在一定時期內對一定數量的進口商品,給予低稅、減稅或免稅的待遇,對超過此配額的進口商品,則徵收較高的關稅或附加稅和罰款。我國現在還有數十種機電產品和一般商品實行進口配額管理。
出口配額可以分為“自動”出口配額(被動配額)和主動配額。其中“自動”出口配額是指出口國家或地區在進口國家的要求或壓力下,“自動”規定某一時期內(一般為3年)某些商品對該國出口的限制額。在限制的配額內自行控制出口,超過限制額即不準出口。從實質上講這是不得不實行的被動配額,故在“自動”兩字上加上引號。主動配額是指出口國家或地區根據境內外市場上的容量和其他一些情況而對部分出口商品實行的配額出口。我國現在實行主動配額管理的商品,相當一部分是在國際市場的優勢出口商品或壟斷商品,盈利空間較大,且大多涉及出口主導行業。實行被動配額管理的商品主要是紡織品。我國目前對54類68種343個商品編碼實行配額出口許可證管理。對於所限制的商品,無論以何種貿易方式進口,海關均需憑進口許可證放行。
國別配額
(2)關稅配額。關稅配額是指對商品進口的絕對數額不加限制,而對在一定時期內,在規定的關稅配額以內的進口商品,給予低稅、減稅或免稅待遇,對超過配額的進口商品徵收高關稅、附加稅或罰款。這種方式在實施中也有以下兩種形式:①優惠性關稅配額。即對關稅配額內進口的商品給予較大幅度的關稅減讓,甚至免稅;超過配額的進口商品徵收原來的最惠國稅。歐盟在普惠制實施中所採用的關稅配額就屬此類。②非優惠性關稅配額。即對關稅配額內進口的商品徵收原來正常的進口稅,一般按最惠國稅率徵收;對超過關稅配額的部分徵收較高的進口附加稅或罰款。例如,1974年12月,澳大利亞曾規定對除男襯衫、睡衣以外的各種服裝,凡是超過配額的部分加征175%的進口附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