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鈞

伊吾縣農業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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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伊吾縣農業局主任科員劉鈞公款旅遊問題。2014年4月,時任伊吾縣農業局副局長的劉鈞利用到海南三亞考察之機,擅自改變出差路線,先後至廈門、寧波旅遊,公款報銷期間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等。2016年4月,伊吾縣委給予劉鈞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退賠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