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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篆

漢篆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命李斯統一六國文字為小篆。秦二世后,秦朝滅亡,大一統的漢朝取代了秦。秦朝存在了短短的十五年時間,但在文字發展史上卻起到了承前啟後的作用。

到了西漢,社會上基本還是以小篆為主,如我們今天所能見到的《平都犁斛》、《霍去病墓刻石》、《五鳳二年刻石》、《東安里刻石》等西漢金文刻石。這一時期的篆書字形日趨簡便方正,轉折處由圓變方,與後來的隸書比較接近,只是線條仍然粗細一致,還未出現波磔挑法而已。

到了新莽時期,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全面復古,很多在秦八體中已經不用的文字,開始復用。在書法界,碑碣、銅器上的文字書風開始向秦以前回歸,篆書大量的使用。如居延發現的帛書《張掖都尉啟信》為標準篆書,傳世的銅器《嘉量銘》是介於《秦公簋》和小篆之間的,方中帶圓,整齊勻稱,比西漢的《平都犁斛》等更具有篆書風味。

目錄

正文


漢代的篆書。字體為小篆,而體格近方,筆法稍摻隸意。一般在莊重的場合和金器上使用。代表作品有《漢袁安碑》,《漢袁敞碑》 等。
明 陶宗儀 《輟耕錄·印章制度》:“白文印皆用 漢 篆,平正方直,字不可圓,縱有斜筆,亦當取巧寫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