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偉

安徽省宣城市委委員,市政協原副主席

沈偉,男,1959年11月出生,浙江縉雲人,中共黨員。

曾任宣城市市政協副主席。

人物履歷


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在安徽勞動大學、安徽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習;
1982年7月至1986年12月任廣德縣委黨校教員、教研室副主任;
1986年12月至1992年8月任廣德縣委黨校副校長;
1992年8月至1995年1月任廣德縣委政研室、體改辦主任;
1995年1月至1996年12月任廣德縣雙河鄉黨委書記(其間:1995年9月至1995年12月參加宣城地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1996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廣德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1年3月至2002年4月任郎溪縣委副書記(其間:2001年9月至2001年12月參加安徽省委黨校縣處級幹部進修班);
2002年4月至2006年3月任宣城市委黨校副校長(正縣)、校務委員;
2006年3月至2006年9月任宣城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事局局長、黨組書記,市編辦主任;
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宣城市委委員,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事局局長、黨組書記,市編辦主任(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參加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獲研究生學歷);
2009年12月至2011年4月任宣城市委委員,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市公務員局局長;
2011年4月至2011年7月任宣城市委委員,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副市級),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市公務員局局長;
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宣城市委委員,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副市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市公務員局局長;
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宣城市委委員,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副市級),市行政學院常務副院長;
2012年9月至2014年1月任宣城市委委員,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副市級),市行政學院常務副院長、市社會主義學院常務副院長。
2014年1月,市政協三屆四次會議上當選為三屆市政協副主席。
2014年1月,任宣城市委委員,三屆市政協副主席,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市行政學院常務副院長、市社會主義學院常務副院長。
2014年8月,任宣城市委委員,三屆市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市行政學院常務副院長、市社會主義學院常務副院長。
2014年10月至2017年1月任宣城市委委員,三屆市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
2017年1月任宣城市委委員,四屆市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市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
2018年9月任宣城市委委員,四屆市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任免信息


2014年1月,市政協三屆四次會議上當選為三屆市政協副主席。
2021年2月,辭去市政協副主席職務。

工作分工


分管:市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
聯繫:郎溪縣政協,民建宣城市支部、致公黨宣城市總支
市民委(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