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會要

國朝會要

《國朝會要》是宋代文學家洪邁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國朝會要
國朝會要,自元豐三百卷之後,至崇寧、政和間,復置局修纂。宣和初,王黼秉政,罷修書五十八所。時會要已進一百十卷,餘四百卷亦成,但局中欲節次覬賞,故未及上。既有是命,局官以謂若朝廷許立限了畢,不過三兩月可以投進。兩黼務悉嬌蔡京所為,故一切罷之,官吏既散,文書皆為棄物矣。建炎三年,外舅張淵道為太常博士,時禮寺典籍散佚亡幾,而京師未陷,公為宰相言:“宜遣官往訪故府,取見存圖籍,悉輦而來,以備掌故。”此若緩而甚急者也。宰相不能用,其後逆豫竊據,鞠為煨燼。吁,可惜哉!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謚“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