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族主義

剝削階級思想在國內民族關係上的一種反映

大漢族主義是漢族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在民族關係上表現出來的反動思想。主要表現在:無視中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歧視少數民族,否認他們的生存權利,以漢族為中心,實行強迫同化;在政治上限制甚至剝奪少數民族權利;在經濟上殘酷剝削、壓榨少數民族;在文化上實行愚民政策,肆意踐踏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並且鎮壓少數民族的反抗,製造民族糾紛,破壞民族團結。

新中國成立后,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民族壓迫制度被廢除了,實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但大漢族主義思想及其影響依然存在,繼續克服肅清大漢族主義思想,仍然是加強民族團結的關鍵。

詞語概念


大漢族主義是大民族主義(也稱民族沙文主義)在中國的集中表現之一,它是剝削階級思想在國內民族關係上的一種反映,是一種歧視、排斥、壓迫較小民族的民族主義。在歷史上主要表現為,歧視漢族以外的各少數民族;限制和剝奪少數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權利,踐踏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禁止少數民族使用自己的語言文字,實行強迫同化;挑撥民族關係,破壞民族團結,壓迫和剝削少數民族,直至武裝鎮壓。
解放后,中國共產黨從根本上廢除了民族壓迫和民族剝削制度,實行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基本上克服了大漢族主義,但其影響仍然是阻礙各民族團結的消極因素。現階段大漢族主義則表現為部分漢族幹部群眾,不尊重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侵犯少數民族的利益,不尊重少數民族的自治權利、語言文字和風俗習慣,歧視排斥少數民族幹部等,這是一種必須解決的人民內部矛盾。

詞語來源


大民族主義出自列寧主義,被認為是一個國家的大民族強制被壓迫民族同化,並使他們在經濟上和政治上處於從屬地位。民族不公平阻擾的了無產階級的團結。列寧在《為戰勝鄧尼金告烏克蘭工農書》中更明確地說,大俄羅斯沙文主義是沙皇政府長期實行殖民統治的歷史產物,“因為許多世紀以來大俄羅斯人在地主和資本家的影響下,養成了一種醜惡可恥的大俄羅斯沙文主義的偏見”。列寧認為打倒一切封建壓迫,打倒一切民族壓迫,打倒某一民族或其一語言的一切特權,這是無產階級這個民主力量的絕對職責。反對一切民族壓迫是絕對正確的。擁護一切民族發展,擁護一般“民族文化”是絕對不正確的。誰不承認和不堅持少數民族平等和語言平等,不同各種民族壓迫或不平等作鬥爭,誰就不是馬克思主義者,甚至也不是民主主義者。
列寧認為資產階級自由主義轉向民族主義造成了社會民主黨的分裂,還分裂了工人,削弱了民主。所以必須實行徹底的民主主義,決不允許任何民族文化享有特權。列寧指出反對大民族主義,聯合全世界無產者,就必須實行民族自決。民族區域自治是解決民族問題的根本制度,是擺脫資產階級的民族紛爭,防止工人被民族文化分化,防止無產階級被資產階級民族主義教唆互相殘殺的保障。無產者要通過讓步取得異族的信任,通過無產階級的團結一同實現共產主義社會。

主要表現


1.不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少數民族,歧視甚至侮辱少數民族。少數民族有自己的宗教信仰、風俗習慣、語言文字和經濟權益。新中國成立前夕,周恩來就強調:“不管人數多少,各民族間是平等的。首先是漢族應該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語言、風俗、習慣。”然而,建國初期,在部分地方依然出現了不尊重少數民族宗教信仰、風俗習慣和語言文字,甚至侵犯少數民族權益的現象。
2.忽略少數民族的自身特點,把漢族地區的經驗、辦法,簡單粗暴地搬到少數民族地區,強制施行。1950年4月,周恩來在全國統一戰線工作會議上就強調:“我們不能要求各少數民族的發展水平和漢族一樣,要承認少數民族在某些方面存在落後現象,不能求之過急。……有些政策要結合少數民族地區的特點加以貫徹,不能拿一個政策來解決所有的問題。”
3.輕視少數民族的文化遺產。少數民族文化遺產是中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也有一些中央的文藝工作者認為,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是貧乏的、落後的,他們在搜集、整理工作中,採取了無視各民族文化藝術傳統的粗暴態度,隨便地“加工”、“提高”,丟掉原有的風格和特色。其結果,使少數民族的群眾文化藝術活動不能得到正常發展。這種情況也發生在華夏文化上,大量優秀傳統文化被埋沒。

歷史簡述


大漢族主義被認為是國民黨的思想,是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在民族關係上表現出來的反動思想。
毛澤東在《批判大漢族主義》中指出“必須深刻批評我們黨內在很多黨員和幹部中存在著的嚴重的大漢族主義思想,即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在民族關係上表現出來的反動思想,即是國民黨思想。”

革命時期

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關於中國境內少數民族問題的決議案》,分析了中國民族問題的階級根源、歷史根源和少數民族遭受民族壓迫的現狀,莊嚴聲明“反對一切對少數民族的壓迫,而主張他們的徹底解放”;提出“蘇維埃共和國必須特別注意落後民族共和國與自治區域內生產力的發展與文化的提高,必須為國內少數民族設立完全應用民族語言文字的學校、編輯館與印刷局,允許在一切政府的機關使用本民族的語言文字,盡量引進當地民族的工農幹部擔任國家的管理工作,並且堅決反對一切大漢族主義的傾向。”指出少數民族人民與漢族人民同受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壓迫、剝削,有著共同的命運,他們應當聯合起來打倒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共求解放;重申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則,消滅一切民族間的仇視與成見,反對大漢族主義的傾向。“決議案”宣布了關於民族問題的五點政綱,並將其主要精神寫入了這次大會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
1938年9月,毛澤東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的報告中詳細論述了抗日戰爭時期的民族工作,其中包括各民族平等,在共同對日原則之下,少數民族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務之權,同時與漢族聯合建立統一的國家,尊重各少數民族的文化、宗教、習慣,贊助他們發展自己的文化教育,糾正大漢族主義等內容。

解放戰爭

全國解放戰爭期間,中共中央指出應突出抓住少數民族與國民黨大漢族主義統治這對主要矛盾,不宜過早地強調開展少數民族內部的階級鬥爭。這樣才有利於集中力量反對國民黨的統治,減少革命發展的阻力。
1945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東北局在關於東北時局的具體主張(草案)致中央電中指出:應著重“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的大漢族主義,尊重蒙民、回民等少數民族之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及宗教信仰,給以充分之自治權。”
1946年1月16日,中共代表團在政治協商會議上提出的《和平建國綱領草案》重申:“在少數民族區域,應承認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及其自治權。”1956年4月23日,陝甘寧邊區第三屆參議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陝甘寧邊區憲法原則》中強調:“邊區人民不分民族,一律平等。”
1946年2月15日,西北局則明確提出:“我對內蒙古工作的基本方針是幫助蒙人反對大漢族主義,團結蒙人內部力量實行自治。因此,對其內部矛盾應力求適當調處,力求自身團結,致力自治事業。”
1946年9月13日,西滿分局在總結內蒙古工作時提出:在群眾中,首先要在“幹部中進行蒙漢平等合作的教育,著重教育漢人,肅清大漢族主義的餘毒,對蒙人採取尊重諒解真誠合作的態度。蒙人幹部著重教育蒙人,加緊民族團結與民族氣節之教育,同時要使之了解蒙漢人民利益是一致的,彼此的解放鬥爭是分不開的。應反對孤立政策,說明大漢族主義是中國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罪惡,不應遷怒漢族人民。”
1947年4月27日,內蒙人民代表會議通過的《內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綱領》中也規定:“內蒙古自治區域內蒙漢蒙等各民族一律平等,建立各民族間的親密合作團結互助的新民族關係,消除一切民族間的隔閡與成見。”1947年10月1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提出“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口號時,再次明確提出了“民族平等”的口號。
1949年9月29日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團結互助,反對帝國主義和各民族內部的人民公敵,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各民族友愛合作的大家庭。”“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應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區域大小,分別建立各種民族自治機關。凡各民族雜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區內,各民族在當地政權機關中均應有相當名額的代表。”

建政初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中國共產黨運用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通過對少數民族生產力、文化、幹部的關注,通過一些具體化的民族政策來解決民族問題。建國初期,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對大漢族主義思想及其殘餘有過深刻的分析,就其四個方面的表現和如何批判與克服都做出過深邃的思考,提出了科學地批判和克服大漢族主義的思想認識前提、方式方法、關鍵途徑、基本方略、政治標準和最終目的,對於我們做好民族工作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1953年3月16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黨內指示《批判大漢族主義》尖銳地批評了當時黨內在很多黨員和幹部中存在的嚴重的大漢族主義思想,指出大漢族主義即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在民族關係上表現出來的反動思想,也就是國民黨思想。此種情形對於共產黨人說來,是不能容忍的。如不抓緊時機進行教育,堅決克服黨內和人民中的大漢族主義,是很危險的。指示還提出了克服的辦法,即:要派出懂民族政策、對於仍然被歧視受痛苦的少數民族同胞抱著滿腔同情心的同志,前往訪問,認真調查研究,幫助當地黨政組織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要在黨內和人民中進行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民族政策的教育;要根據事實在報紙上進行公開的批判。這個指示在1953年以及後來的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教育中,發揮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改革開放

拉薩“314”事件、烏魯木齊“75”事件和近期的昆明“301”事件發生后,民族問題上升到一個敏感的高度。無論是社會研究學學者還是國家政要,都在對民族問題的解決和處理進行了不停的反思和調整。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馬戎提出四點:第一是在加強全體國民對中華民族的認同的同時,要考慮到所有少數民族的文化權、發展權和宗教信仰自由;強調必須加強全體國民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每個民族進行社會主義的改造,但同時也必須強調必須尊重現實中存在的“主體”和”多元“的客觀存在。加強中華傳統文化教育在社會和家庭中的地位,塑造"中華兒女“文化認同。第二點是必須尊重主體民族文化的正統性和各族群之間的多樣性與社會發展的漸進性。過去認為只要經濟發展了,好像新疆的民族問題就解決了,這個思路有問題。古今中外,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從來不是靠金錢和槍杆子可以解決的。第三點是必須尊重和信任少數民族幹部,信任他 們和依靠他們,要努力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第四點就是必須反對“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突破民族之間的隔閡與衝突。取消他們在生育和經濟方面的特權,切實做到對貧困地區的所有國民的幫助,絕不能僅僅對”同一貧困地區的少數民族進行補助卻置當地同樣生存環境的貧苦漢民於不顧,人為製造仇視與隔閡。
黨中央和國務院已先後於1992年、1999年和2005年召開三次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會議間隔年限和召開時間均不固定。第二次和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會議,還都與國務院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合開。2014年9月28日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六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習近平主席明確提出:堅決反對大漢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

當代反思


漢族文化

文化大革命對中國傳統價值體系的顛覆,儒家和道家的價值觀破壞嚴重,而新的社會主義價值觀尚在探索和形成之中,從而導致部分國人信仰缺失。漢族為主的中國文化體系也受到以政府主導的“扶持”他民族文化政策的衝擊。由於施政時宣傳強調國家是一個了56個民族的總體,許多權利落實時會考慮到“平等分配”給各個民族,卻忽略了民族人口有多少的區別,所以最終導致很多福利性政策優先落實於少數民族。

政策影響

政府宣布了民族平等的政策,大體上是基於維護少數民族的利益的考慮,漢族利益因此受到冷落和擱置。例如,因為少數族裔的母語多不是漢語,而升學考試往往是用漢語進行的,在很多地方少數民族在此方面受到照顧。不僅如此,母語同是漢語的回族和通用漢語的滿族等少數民族考生即使居住在城市之中也依然加分。此種逆向民族歧視傷害了主體民族的民族感情,使得不少經歷過高考或者子女高考的企業主或者面試官在錄用人員時出於“補償心理”的考慮對少數民族應聘者傾向不錄用。同時加分政策導致的少數民族考生能力不足依然進入名校,非國營企業在招收員工時往往拒絕使用民族學校畢業的學生。種種現象對社會經濟產生不利影響。

民族觀念

新生代的漢族人認為自己的國家是剝離民族觀念的公民國家而非民族國家,地域對立取代了民族對立,漢族身份對於他們來說已無任何意義,相反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越來越多的漢人將自己的民族更改為少數民族。

民族問題

大漢族主義者通常會為某些為當代服務的歷史觀感到擔心,認為過分強調民族融合論和虛無化漢族會消磨國人的價值認同和道德,使國人缺乏族群認同,進而使國家缺乏向心力。他們認為國家政權必須為漢族所掌握才能成為中國,他們害怕當國家的居民中大部分失去其民族認同,那國家的合理性就成了問題。

分裂勢力存在

對分離主義,大漢族主義者不主張在文化上將民族的外沿擴大,而是通過對其他非漢族群的價值觀儘快漢化解決這一問題,建立單一民族之中華民族認同。
漢家文化主體性意識的覺醒
隨著中國更加參與到國際社會中去,中國社會越來越多的人了解到西方普通人的真實生活,面對西方國家各自保存的鮮明的民族特色,一度以丟棄民族特色為主張的中國社會開始重新思考民族自身特色以及中華民族傳統價值觀的意義。中國社會開始出現了一重新找回漢家身心性命之學的潮流。這樣的環境下,理想主義、愛國主義、人文主義以及民族主義思潮不斷融合和碰撞。由此,在中國開始產生“復興漢族、漢文化(華夏文化)”的思想,其中的中堅階層主要為青年白領和在校大學生(行動上則為復興“國學”運動(參與者包括一些學者)、“讀經運動”、平反清朝篡改過的明朝歷史等在一部分地區興起,主張正本清源,在全球化的當代世界維繫主體民族的文化主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