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

回族

回族是我國人口較多的一個少數民族,總人口10586087人(2010年)。

當代回族通用漢語,不同地區持不同方言。在回族先民東遷初期,是阿拉伯語、波斯語和漢語同時使用的。

回族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唐代,學術界一般認為回族大致形成於明代,而元代是回族形成的準備時期,明代是回民族最終形成的時期。各地回族還以不同的形式參加反抗帝國主義侵略的鬥爭,五四運動和中國共產黨成立,為回族人民的徹底解放指明了方向。

不論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回民族在歷史上都湧現過不少傑出的人物,對當時人民生活和生產建設都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名稱來歷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回回”最初為他稱,後來才演變為自稱。“回回”一詞,最早見於北宋沈括的《夢溪筆談》,指唐代以來安西(今新疆南部及蔥嶺以西部分地區)一帶的“回紇”人(“回鶻”人)。“回回”可能是“回紇”、“回鶻”的音轉或俗寫。南宋時,“回回”,除包括唐代的“回紇”、“回鶻”外,還包括蔥嶺以西的一些民族。這都和現在所說的“回回民族”不同。十三世紀初葉,蒙古軍隊西征期間,一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斷地被簽發或自動遷徙到我國來。他們主要以駐軍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學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我國各地。他們被稱作“回回人”,是當時“色目人”的主要部分,後來他們也就以“回回”自稱了。
回族也有一些他稱。宋元時期,蒙古民族的官方文書將回族先民稱為“撒爾塔兀勒(Sartqul)”;元代將Musulman(穆斯林)音譯為“木速蠻”和“木速魯蠻”,意思等同於漢文中的“回回”,此種情形也見於明代的《回回館雜字》(漢語、波斯語分類辭彙)、《高昌館雜字》(漢語、維吾爾語分類辭彙)。迄今,在不同地區,各個民族語言中對回族還有各種的他稱。藏族將回族稱為“卡西(Kace)”,可能因為西藏部分回族來自克什米爾;蒙古族稱回族為Hotun,據說當地回族來自和田;新疆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則將回族稱為“東干(Tung’gen或Tung’gan)”,據說因為當地回族來自潼關,也有將Tung’gan解釋為“留下來居住”;因回族中馬姓較多,四川彝族地區將回族稱為“馬家(Majia)”;雲南的佤族和傣族將回族稱為“帕西(Basi)”,意為來自波斯的人。不同的稱呼不僅反映出回族和眾多民族雜居的情形,也反映了回族來源的多元性,以及職業和遷徙的特點。

民族分佈


回族是中國人口較多的一個少數民族,總人口981.68萬人(2000年,不包括台灣省),全國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有分佈。寧夏回族自治區是其主要聚居區,全區擁有回族人口186.25萬,佔全國回族總人口的18.9%。另外,回族人口在20萬以上的地區還有:北京、河北、內蒙古、遼寧、安徽、山東、河南、雲南、甘肅和新疆等。以東、中、西三大地區來看,回族人口在西部地區最多,占其總數的60.75%。其次是東部地區,中部地區最少。從南北來看,回族主要分佈在黃河流域的北方各省區,南方分佈的回族人口較少。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在56個民族中,回族按省區市顯示出的人口分布離散度僅次於漢族和高山族,位居第三,這表明回族是我國分佈最廣的民族之一。
關於回族分佈的特點,總體上看,主要表現為“大分散,小聚居”的格局。“大分散”主要表現為全國2000多個縣(市)幾乎都有回族分佈。這還體現在回族人口占所在省區市總人口的比例上,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回族人口占所在省區市總人口10%以上的只有兩個(寧夏和青海),佔1%-5%的有6個,佔1%以下的有23個省區市。同時,從回族人口占各地少數民族總人口的比例來看,最高的是寧夏回族自治區,最低的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回族人口佔到了這些省區少數民族總人口的50%以上。在上海、安徽、陝西、山西、北京、天津、江蘇等地,雖然回族人口數量小,但卻是這些省、自治區、直轄市中的第一大少數民族。“小聚居”的特點集中體現全國回族居住的情形中,在西部省區,回族以連片聚居為特點,反映在回族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在北方或西部地區。而東部地區,則以縣、村、街道聚居為特點,又多在大運河沿線一帶。與西北地區不同,東南地區回族聚居的規模大體在百人到萬人左右。
回族“大分散,小聚居”格局集中表現在回族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和民族鄉的分佈上。回族自治地方一共有14個,其中,1個自治區,2個自治州、11個回族自治縣(包括聯合);其中1個自治區、2個自治州和6個自治縣(回族自治縣共11個,包括聯合)均在西北。全國有回族鄉140個,西北地區只有37個,西南地區有28個,華北地區有27個,華東地區有12個,東北地區有5個,中南地區有31個。值得注意的是,在183個百萬人口以上的城市中,大約有97個城市的主要少數民族是回族,尤其是東中部城市,回族占的比例更高。在全國還有4個城市的行政建制上專設回族區,分別是洛陽市的瀍河回族區、鄭州市的管城回族區、開封市的順河回族區、呼和浩特市的回民區。由此看出回族是中國56個民族中城市化程度最高的民族之一。

人口


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回族總人口10586087人(2010年,不包括台灣省)。

歷史沿革


民族歷史

回族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唐代。根據現有史料,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陸續由海路來華,在廣州、泉州、杭州、揚州及長安等城市定居。他們建築了中國最早的一批禮拜寺,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世代定居,並建立公共墓地。他們被稱為蕃客或土生蕃客,被視為回回民族的先民。宋代東來的猶太人,由於宗教上的親近關係,後來也成為回族一部分。唐宋時期的蕃客聚居之地,被稱為蕃坊。蕃坊設蕃長或都蕃長一人,蕃長由德高望重、財力雄厚的人擔任,具體封職由皇帝下詔,或由皇帝令地方官裁定。蕃長主要管理蕃坊的各項事務,依據《古蘭經》、聖訓行事。
13世紀初葉,蒙古軍隊西征期間,一批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斷被簽發到中國來。他們主要以駐軍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學者、官吏、掌教等不同的身份,散布在全國各地,成為形成回族的主體人群。在歷史發展中,元代被稱為“啰哩回回” 、“綠睛回回” 、以及被改宗伊斯蘭教的基督教徒、祆教徒等,均成了今天回族先民。宋元時寓居在占城(今越南中南部)即“占城回回”、中印半島南部和南洋諸島上屬於馬來人種的“崑崙回回”因遷居中國而成為回族的先民。維吾爾族普遍接受伊斯蘭教信仰后,當其遷到內地漸漸同化於回回之中。元、明以來,不少蒙古貴族及其士卒因接受伊斯蘭教信仰而逐漸同化於回回之中。另外,由於通婚和政治等原因,以及接受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的原因,回回中不斷吸收了一些漢族的成分。
明代仍有大量的人群融入回族。如原籍為阿拉伯、波斯、西域突厥諸種和東南亞的“歸附回回”,還有僑居的“寄住回回”,他們往往以“貢使”形式進入中國,使團成員多達數百,貢事完畢,有的返歸本國,有的則僑居或定居中國,明朝永樂間蘇祿東王病逝山東德州,其後人守墳,成為德州北營回民的先祖。
學術界一般認為回族大致形成於明代,而元代是回族形成的準備時期。元代蒙古軍隊西侵后,把中亞西亞各族人編入探馬赤軍簽發東來。按照規定,探馬赤軍“上馬則備戰鬥,下馬則屯聚牧養”。當時回回屯聚牧養的地方,有甘肅河西、寧夏、河南、山東、河北一帶,以及雲南等地。此後,又有大批的回回軍士在社的編製下,投入農牧業生產中去,而成為普通的農牧民。同時,被遷移東來的還有大批回回工匠、回回商人多半居住在城市和交通要道上。由於屯戍和手工業、商業的經營,共同的經濟生活初步形成。同時,也由於每到一地就建立清真寺,並圍寺而居,也就顯露出大分散、小聚居的分佈特點。有元一代,回回人已遍及全國,伊斯蘭教因之也傳播到各地。
由於回回人對元朝的開國及其軍事、政治、經濟都有很大影響。特別是回回上層參與了元朝的政事,據文獻記載,回回人在政府中擔任各種職位的官吏不少,其中任職中書省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及參知政事等重要職務者多達320人;在10個行中書省任丞相、平章、參政等重要職務者多達65人。這給回回人在各方面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元朝初期著名的政治家賽典赤·贍思丁任雲南平章政事期間,注重農業生產,設立屯田區,倡修昆明河,廣設驛站,興辦儒學,並注意協調民族關係,對雲南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以及中央政權和雲南關係的密切作出積極貢獻。和宋朝的包拯一樣,明代的海瑞是中國歷史上清官的典範、正義的象徵。他一生居官清廉,剛直不阿,深得民眾的尊敬與愛戴。關於他的傳說故事,民間更廣為流傳。后經文人墨客加工整理,編成了著名的長篇公案小說《海公大紅袍》和《海公小紅袍》,或編成戲劇《海瑞》、《海瑞罷官》、《海瑞上疏》等。
明代是回回民族最終形成的時期。元朝滅亡以後,回回人和蒙古人一樣,也有一個逐步內附的過程。隨著明初全國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回回的分佈和經濟情況也有一定的發展和變化。在陝甘,回回繼續墾荒種地,並不斷有歸附明朝政府的回回人遷徙到這裡來,人口逐漸增加。當時陝西關中、甘肅河州、寧夏靈州至平涼、固原各州縣,回民眾多,形成了回回的主要聚居點。隨著商業貿易的往來,回回軍士的屯田鎮戍,官吏學者的宦遊,特別是農民起義中的流動遷徙,使回回的分佈就愈來愈分散。但在農村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鎮往往聚居關廂或若干條街巷的大分散、小聚居的特點始終不變。明代文獻記載:回回“同類則相遇親厚,視若親厚,視若至親。” “自守其俗,終不肯變。”大約經歷了200多年,在伊斯蘭教影響下,以回回人為主體,融合了國內漢、維、蒙等多種民族成分逐漸形成為新的民族共同體
明朝與回族關係比較密切。朱元璋曾禁止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限制回族內部通婚,採取強迫同化政策,可見明代回族已沒有了優待身份。但朱元璋“御制至聖百字贊”以及明皇室關於修建清真寺和保護清真寺宗教職業人員的諭旨,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回族的宗教生活。明初原有軍墾的回回兵士已長期固定在了全國各地,並經過開荒種地,繁衍生息,形成了穩定的居住區域,而長期經商的回回也開始轉向穩定的聚寺而居。這些穩定的居住區域內,形成了以清真寺為核心的共同文化,並同周圍漢族一起繁衍生息,建立起了以農業為主的社會生產,同時兼營手工業、牧業,且以善於經商而聞名。
到了清代,回族社會政治地位降到了歷史上的最低點。回族在全國各地聚居點仍在增加,其中尤以西北陝甘寧青和雲南、山東、河南、安徽等地回族人口最為稠密。與明代一樣,具有以農業為主,兼營牧業、手工業和商業的特點。此時,回族農業已十分成熟,農業人口占其總人口的絕大多數,農耕方式與漢族相差無幾。牧業以飼養牛羊為主,手工業以屠宰、製革、農產品加工、刺繡等為主,一些地方的回族還開發礦藏,發展礦業。商業作為回族的傳統經濟部門,這時也得到進一步發展,回族商人的足跡遍及鄉村和城市,內地和邊疆,併產生了一些著名的回族商業集團,開闢了許多新的長途交通線。經營的範圍也十分廣泛,以皮毛業規模最大,最具特色,出現了許多皮毛集散地。在政治舞台上,雖然回回官員也不乏其人,但就其職位和影響而言,則無法和過去相比。但是,漢文譯著活動興起和延續,經堂教育在全國普及,對伊斯蘭教的傳播和回族教育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另外,庫不忍耶、嘎德忍耶、虎夫耶、哲赫忍耶四大門宦及其支派相繼正式產生並在西北獲得廣泛傳播。

反抗鬥爭

回族人民具有反壓迫鬥爭的光榮傳統。明末農民大起義中,陝北和甘肅東部的回民在馬守應的率領下,成為當時張獻忠李自成起義軍的主力之一。清順治五年(1684年),米剌印、丁國棟在“反清復明”的口號下,率領了持續兩年的甘州起義。乾隆四十六年和四十八年(1781-1783年),先後發生了青海循化撒拉族蘇四十三和甘肅通渭石峰堡回民田五的兩次反對地方政府的活動。太平天國運動期間,隨著各種社會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激化,雲南和西北回民聯合當地各族人民爆發了大規模的起義。自1856至1874年,杜文秀領導的雲南西部回族起義軍在大理地區堅持鬥爭了18年。起義軍主動聯合漢、彝、白等族,注意協調民族關係。大理政權注意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生產,減輕農民負擔,鼓勵手工業和商業發展,並開展對外貿易。與雲南回民起義相比,西北回民起義的規模更大,遍及陝西、甘肅以及新疆等地。1862年,太平軍和捻軍進入陝西,關中各地回民紛紛響應,短時間形成了十八大營,轉戰陝甘,最後於1877年失敗。
各地回族還以不同的形式參加反抗帝國主義侵略的鬥爭。鴉片戰爭時期,駐防在浙江沿海一帶的陝甘回、漢官兵2000名,對英國侵略者進行了英勇的抗擊。1855年,在新疆塔城,由於沙俄帝國主的貿易官蠻橫地阻止中國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開採金礦,並殘暴地殺害了回族和其他民族的礦工及其家屬,激起了各族人民的義憤。在回民礦工徐天堯、安玉賢的率領下,焚燒了沙俄在塔城的商棧和貨物,趕跑了掠奪成性的侵略者,充分顯示了回族人民反抗外來侵略,保衛國家主權的勇敢鬥爭精神。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中,回族將領左寶貴率領軍隊,負責平壤的守衛,在戰鬥中,他親自在炮台上指揮,連戰四晝夜,以身殉國。1900年,八國聯軍攻打北京的戰鬥中,一支主要由回族官兵組成的甘肅軍隊,在廊坊和北京正陽門等戰鬥中,英勇頑強,給敵軍以沉重的打擊。在推翻封建專制王朝的辛亥革命中,武漢、西安、成都、重慶、上海等地的回民分別參加了各種鬥爭。
五四運動和中國共產黨成立,為回族人民的徹底解放指明了方向。在五四運動中,山東濟南回民投身於當地運動,組織了“回民外交後援會”等愛國團體,參加了搗毀親日派喉舌《昌言報》的鬥爭。馬雲亭等三位帶頭的回民愛國人士慘遭親日派軍閥回奸馬良的殺害,進一步激起了山東、河北、北京、天津各界人士的愛國義憤。在天津,郭隆真、劉清揚等回族進步女青年,積極參加愛國演講、宣傳、請願、示威等,並和周恩來和鄧穎超一起組建了研究馬克思主義的小組——覺悟社。後來郭隆真同周恩來等同志一起為了探求革命真理,去法國勤工儉學,成為中國共產黨的早期黨員。1925年回國后,她一直在北京做黨的婦女工作。1928年,擔任中國共產黨山東省委委員,1930年在青島從事工人運動,次年,不幸被捕,堅貞不屈,慘遭軍閥殺害。郭隆真等人的革命活動代表了回族中先進分子在中國共產黨創建時期所作的貢獻。
第一次和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各地工人運動如“二七”大罷工、省港大罷工等,以及各地的農民運動,也都有回族先進分子參加。長辛店機車廠工人吳禎,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勞動補習學校學習,受到馬克思列寧主義教育,積極參加革命鬥爭,得到工人的信賴,被選為鐵路工會委員,后在“二七”大罷工中,擔任調查團團長,被軍閥吳佩孚逮捕,受盡酷刑,被害犧牲。吳禎的鬥爭事迹,標誌著回族工人的覺醒。
中國工農紅軍的長征,在回族中播下了更多的革命種子。紅軍在回族地區宣傳黨的民族政策,尊重回民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自由,使廣大回族群眾深受感動,使他們認識到中國共產黨主張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抗日救國的道理。在甘肅省西吉縣(今屬於寧夏回族自治區)的單家集,毛澤東主席和其他領導同志熱情地與回民交談,並參觀了清真寺,向阿訇仔細了解回民的生活情況,受到回民群眾的熱烈歡迎。在長征中,回族群眾主動給紅軍送情報,當嚮導,支援紅軍。還有不少回民青年踴躍參加紅軍,北上抗日,在陝甘寧邊區還成立了回民騎兵師。
早在土地革命時期,在陝甘紅軍的幫助下,甘肅正寧縣龍咀子成立了回民自治政權,建立了黨組織,發展了回族黨員,進行了分糧食、分土地的革命運動。1936年8月,紅軍在甘肅寧夏交界的豫旺、海原一帶的回民聚居地區,幫助當地回民建立了“豫海回民自治政府”,選出僱農出身的馬和福為自治政府主席,還建立了以回民為主體的縣游擊大隊,進行打土豪、分田地的反封建鬥爭。這是中國共產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在回族中的早期實踐。
抗日戰爭中,回族各階層人士紛紛投入救國運動中。在陝甘寧邊區和各抗日根據地,中國共產黨領導回民建立了各種抗日救國組織。在回民較多的地方還幫助建立了鄉一級的自治政權。在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八路軍、新四軍的幫助下,在陝甘寧邊區以及河北、山東、山西、安徽等地從無到有建立了大小數十支回民抗日武裝。在陝甘寧邊區,建立了回民抗日騎兵團,他們戰鬥在隴東一帶,對保衛邊區和開展回民工作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在冀中,馬本齋率領的回民支隊,學習和運用毛澤東同志的戰略思想和八路軍的戰術原則,對團結冀中地區廣大回、漢族人民,堅持開展敵後抗日游擊戰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到解放戰爭時期,各地回民武裝多編入野戰軍,為解放全中國而繼續戰鬥。在國民黨統治地區的各階層回民,面對國民黨政府覆滅前的種種暴政,積極參加了罷課、罷工、罷市、抗稅等各種愛國民主運動。河南、雲南等地回民,積極參加了當地的反蔣敵後的鬥爭。在北平、天津、南京、西安、昆明等地從事地下工作的回民黨員,衝破黎明前的黑暗,為迎接這些城市的解放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在延安時期,中國共產黨就非常關懷回族的工作。當時,在中央黨校和民族學院積極培養回族幹部,並建立了回民的群眾組織,幫助回族人民建立清真寺和清真食堂。毛澤東主席還為延安清真寺題了字。1941年,《回回民族問題》在延安出版,該書第一次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科學地論證了回回是一個民族,駁斥了蔣介石否認回回是一個民族的大漢族主義的謬論,闡述了中國共產黨對回回民族的政策,指明了回回民族解放和發展的方向,對回族人民的革命鬥爭有很大的影響。
不論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回回民族在歷史上都湧現過不少傑出的人物,對當時人民生活和生產建設都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組織機構

為了管理來華的穆斯林,元朝政府成立“回回哈的司”,掌管穆斯林的宗教事務和刑名、詞訟諸事,使自治其徒。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朝政府正式建立里甲制度,完善了基層行政組織制度,於是各地回族也納入了其坊、廂、里甲管轄之中。鑒於回族宗教生活的特殊性,在唐宋元蕃坊的基礎上,又形成了與坊廂行政單位大體吻合的教坊組織。元代中後期,“回回哈的司”被取消,代之而來的是“教坊制”。所謂“教坊制”,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組織形式,且不具有官方的政權色彩,即不是一級行政機構,與朝廷的地方機構無隸屬關係,而是一種王權體制下的穆斯林從事共同的宗教活動的一種宗教組織形式。
教坊由教眾推舉有名望的鄉老為社頭(學董、堂董)組成“伊斯力”(董事會)等管理機構,負責天課財務、寺院修建、延聘阿訇、興辦經堂教育、籌建回民公墓等有關民族、宗教事業。坊內的穆斯林,除當地基層行政機關在行政、司法、稅賦、差役對其進行管轄外,其他一切婚、喪、禮、生辰、齋節等民俗、宗教活動,以及不觸犯刑律的民事糾紛調解,均由教坊安排和仲裁。教坊的特點首先表現為清真寺內的三掌教制,即由阿訇(掌教)、穆安津(贊禮)、海推布(掌教法)分掌權力。其次,以格迪目的“凱倆目”(真主語言)認主學為基本教義,但也融合某些蘇菲派和漢儒的觀點,形成各具特色的理論體系。第三,各個教坊相互獨立,各不隸屬。第四,坊內教眾通稱為“高目(教民)”,泛稱“鄉老”,不分貴賤,一律平等。清初,蘇菲派在我國西北部廣泛流傳,形成了門宦。門宦的教主對其所屬的教坊實行嚴格控制,教主派出的“熱依斯”管理一部分的教坊,由此出現了小寺屬大寺領導,小寺掌教由大寺委派的現象。但因教派不同,其教坊之間的關係有的緊密,有的疏鬆,情形不一。
傳統回族地區往往都有社會公益組織。康熙年間,廣州曾經有“以思尼老人會”,負責集資買產收息,以充實各家喪葬費用,實行經濟互助。后又出現了“回族老人長壽會”和“回族濟喪會”,繼續開展互助互濟,幫助喪葬和敬老愛老、紀念先人等活動,並辦理了安老所、寡婦房等機構。同時期內,河南淮陽也有過救濟會、板布會、架子會等公益組織。救濟會的主要內容是救濟貧困回民,費用來源於清真寺董事或教長出面向回民募捐或清真寺地畝的收入;板布會是清真寺利用每年開齋節所收的天課、清真寺地畝收入及臨時樂捐等,購買木板、白布,以埋葬亡人;架子會是組織回民幫助回民喪家安理亡人。清同治年間,成都清真東寺創辦了清善堂,由鄉老輪流出資接濟阿訇、海里凡、寺師傅和鰥寡孤獨、老弱病殘的回民。清代湖南桃江縣鮓埠設立了積穀會,專建社倉,設倉長經管,由各家捐集稻穀備荒。光緒六年(1880年),當地還建立了救嬰會,主要保護女嬰。由各家捐集稻穀置田作為基金,凡是貧困戶生女一人,發給稻穀一擔二斗,一般戶生女五人以上者,也同樣發給,供父母用作日後出嫁之用,凡逃荒歸來者生有女嬰則酌量救濟,對溺女嬰者則要重責。該會在保護女嬰上曾起良好作用。清末在湖南的其他地方還出現過敬畏堂,幫助回民家中喪葬挖墓、安葬、站者那則。清代以來,安徽壽縣有庇寒所,定遠縣有板布會。民國年間,壽縣還成立過水龍會、太和縣還有回民救火會,主要負責火災時的滅火工作。
鴉片戰爭后,一批回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創辦了政治、經濟、文化、宗教等社團,積極致力於國家建設。清光緒末年,湖北漢口建立了清真自治公益會和清和保安會,在維護地方治安、支援起義軍作戰方面發揮過重要作用。1911年,上海清真商團成立,積極宣傳革命思想。清末,四川地區成立了文孝閣、清聖宮等回民幫會組織。前者以碼頭工人為主,後者以小商小販為主。這兩個組織和清真保路同志會在保路運動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五四運動時期,天津回教聯合會成立,有力地聲援北京各界的愛國行動。以馬雲亭為首的濟南救國十人團,利用主麻日在清真寺內宣傳反帝愛國的主張。五四運動后,回族各界中民族意識進一步增長,維護民族團結,爭取民族平等權利,成為廣大回族同胞的共同要求。1929年,北京成立伊斯蘭學友會,后更名為中國回族青年會。主張各民族平等團結,反對大漢族主義。抗日戰爭時期,西安地區成立了西安回民抗日救國會,組織群眾遊行,散布抗日宣傳品。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1937年,伊斯蘭學會在蘭州成立,同時,比較活躍的抗日社團還有西安回民學生抗敵後援會支會、西安回民青年戰地服務團,包頭成立了西北回民救國會。在河南、湖北、河北、四川等地紛紛成立了以宣傳抗日為宗旨的回族社團。1938年成立於武漢的中國回教救國協會是國民黨統治區影響最大的回族社團。1948年時,該會在全國有39個分會,388個支會,322個區會。曾經出版《中國回教救國協會會刊》、《回教文化》等。抗戰期間,由中國共產黨發起和領導的抗日愛國組織有冀魯邊區回民救國聯合會,出版了《正道周報》和《正道》雜誌。東北解放后,先後成立有哈爾濱市回民聯合會,東北回民聯合會、黑龍江寧安回民聯合會,1949年北平市回民工作委員會成立。這些組織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時代的要求,在維護社會治安、土地改革、支援解放戰爭、培養民族幹部、解決回民問題等上,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文化社團有東亞穆民教育總會,留東清真教育會、中國回教俱進會。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中國回教俱進會,它於1912年成立,以“興教育、固團體,回漢親睦”為宗旨。1936年時,分部已達200多個。注重教育的社團還有雲南的振學社、蘭州的回教勸學所、北京的清真學社、湖南的常德回族教育輔助會、青海的青海回教教育促進會、北京的穆友社、追求學會等。近代回族社團的基本目標是熱愛祖國、熱愛民族、改良宗教、互助互濟。在近代歷史上,它們動員了廣大回族同胞參加抗日鬥爭;增強了民族意識;維護了回民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回族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增進了中國穆斯林與境外穆斯林之間的友好往來。更重要的是奠定和發展了回族愛國愛教的歷史傳統。

發展現狀

新中國成立前,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壓迫下,回族人民在政治上沒有地位,經濟和文化發展緩慢。國民政府不承認回族的存在。回回民族只能稱回教徒,把回民稱作“內地生活習慣特殊之國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回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人民一樣獲得了新生,成了國家的主人。根據各地回族聚居的程度不同,黨在回族聚居地區實行了民族區域自治政策,既建立有寧夏回族自治區,又建立有甘肅臨夏新疆昌吉兩個回族自治州,以及甘肅張家川、青海門源、化隆、新疆焉耆,河北大廠、孟村等6個回族自治縣。此外,還有回族同其他民族聯合建立的自治縣,如貴州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雲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青海民和土族回族自治縣、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等。從而實現了民族平等權利和自治權利。
散居的回族人民,也同樣獲得了當家作主的平等權利。他們的民族特點,也同樣受到了尊重。回族的政治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各有關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都有適量的回族代表,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和政府部門,也都有回族幹部參加。
回族的風俗習慣普遍受到尊重。回民較多的城鎮都設有回民飯館和回民食品供應網點。在回族職工、學生較多的單位,一般都設立回民食堂,未設回民食堂的則發給回民伙食補貼。每逢回民三大節日(聖紀、開齋節、古爾邦節),各地在物資供應上和慶祝活動都給予照顧。回民的土葬習俗受到尊重,各地多設有回民殯葬服務處,並撥出荒地、山地作為回民公墓。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在各地回族中得到了全面貫徹。
新中國成立前,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壓迫下,對回民的剝削和奴役頗重,經濟和文化發展緩慢,發展水平極不平衡。農村地區回民破產和逃亡現象比較普遍;在城市更多回族生活很不穩定。新中國成立后,回族社會經濟生活發生根本的變化。經過了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城市回族資本家經營的工商企業,有的改為國營,有的改為公私合營,他們本人經過改造,絕大多數已經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回族的小商小販以及手工業者,有的聯合起來成為集體經濟的一員,有的轉業成為國家企業的職工。同時,各回族自治地方的工業建設也獲得發展。197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已建立煤炭、電力、機械、冶金、化工、輕工、石油、電子等現代工業,工業總產值已由1949年的1200多萬元增加到當年的10億多元。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全國各地回族懷著極大的熱情投入到改革開放的浪潮中,不僅提高自身的收入,也為國家經濟的發展做出了自己的貢獻。在西北,甘肅臨夏和寧夏同心等地很快形成為當地回族和各地客商進行商貿活動的集散中心。在沿海和內地,出現了一批鄉鎮企業,使一些回族村莊成為了遐邇聞名的富裕村。在大中城市中,隨著經濟的發展,湧現出許多回族的個體戶、私營戶,並逐漸從單一的小規模經營,向較大規模的、高技術的領域發展,從事的行業也日趨多樣化和專業化。
改革開放以來,各個回族自治地方也進一步發展。尤其在中國共產黨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指導下,許多回族地區大力推進新型工業化、城市化和農業產業化進程,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步伐,培育經濟發展新優勢,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了經濟增長質量,促進了和諧社會發展。中央提出“西部大開發”決策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獲得了快速的增長,財政收入,增勢良好;農業生產上保持平穩。隨著農業產業結構不斷調整,農業規模化、專業化生產水平不斷提高;工業生產保持較快增長。城鎮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生活水平進一步改善。
新中國成立后,回族教育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早在20世紀50年代,黨和政府制定教育方針政策,設立專管民族教育的機構,撥出發展教育的專款,大力扶持全國各少數民族教育事業,使回族學校獲得了新生。到1989年底,國家在回族分佈的地區建立了大、中、小學教育體系,回族聚居的縣、鄉、村均設立了中小學。學校尊重回族風俗習慣,建有清真食堂,方便學生生活。各級各類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回族學生。自20世紀50年代,特別是自1978年以來,在大中專招生中降低分數線以錄取回族學生。一些高等院校設立了民族預科班(部)。有些回族地區在重點中學設立了民族班,國家和地方財政撥出專款補助回族學校,發放定額生活費、獎學金,舉辦寄宿制回民中小學(部分省市在回族聚居地區設立回民中小學)。20世紀80年代以後,回族各界人士和群眾熱情關心回族教育,群眾集資辦學,建立回族教育促進會、回族教育基金會、全國部分回民中學校際協作體等。這大大推動了回族教育事業的繁榮發展。截至2001年底,河北省建有回民小學303所,回民中學45所。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自治區自2001年開始啟動“百所回民中小學標準化建設工程”,推動了回族教育的發展。進入“十五”以來,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投資4.2億多元,修建各類學校397所,同時,州上自籌資金1200萬元,實施信息教育工程,開設計算機教室120個,使學校面貌大為改觀。截至2006底,寧夏全區獨立設置掛牌的民族學校達到224所,其中小學174所,中學48所,民族預科教育學院1所,民族高校1所,已基本形成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較為完善的民族教育體系。各級各類學校回族在校生49.2萬人,佔全區在校生總數的36.75%,達到了該區回族人口的自然比例。
與此同時,隨著政治平等的實現,經濟的發展繁榮,文化、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業正蓬勃發展,回族地區的醫療衛生事業也得到進一步發展。2005年末,寧夏回族自治區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充分的加強,不斷擴大廣播電視覆蓋率,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順利進行,積極推進和完善有線電視入戶。全年全區地方出版報紙19種,雜誌35種,出版圖書600種。2005年以來,該區醫療衛生事業也得到進一步發展。創建衛生城市、衛生縣城工作卓有成效。回族地區全民體育設施的建設得到加強,截止2005年底,寧夏回族自治區已完成全民健身路徑工程194個,總投資達2246萬元。
隨著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回族的各種人才不斷涌。如史學家白壽彝和楊志玖,他們均在各自的領域做出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民族語言


當代回族通用漢語,不同地區持不同方言。在回族先民東遷初期,是阿拉伯語、波斯語和漢語同時使用的。由於長期和漢族雜居,特別是漢人成份在回回中日漸增多,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就逐漸習慣於以漢語作為本民族的共同語言,並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語和波斯語的辭彙。元朝時期的“回迴文”是指新波斯文、又稱“普速蠻字”。當時元朝政府中設有回回譯史、回回掾史、回回令史,就是用回迴文起草文書、翻譯文書的專職人員。同時元朝還有官辦的回回國子學和回回國子監,教學主要內容是新波斯文。進入明代,儘管官方還有從事穆斯林語文教學、翻譯工作的“回回館”,而漢語作為回族的共同語言已經固定下來。明中葉,伴隨經堂教育的興起,出現了經堂語和小兒錦。

經堂語

經堂語是中國伊斯蘭教清真寺經堂教育中使用的一種專門語言,它是用漢語音譯阿拉伯語或波斯語,或用漢語語彙意譯波斯語和阿拉伯語,並吸收和改造了中國儒、道、佛各教經典用語和民間用語的成分。

小兒錦

小兒錦是經師們在中國特定歷史條件創造的一種拼音文字。它用阿拉伯字母拼寫漢語而成,其中包含有阿拉伯文、波斯文語彙,偶爾夾雜個別漢字。不僅在經書寫作時使用,有時也被運用在通信、記事等交際中。

其他語言

與其它民族雜居的回族也會使用其它民族的語言文字,並受到他們文化的影響。如雲南西雙版納的回族,就還使用傣語、傣文,穿傣族服裝,住傣族式的竹樓;雲南洱源縣的回族,穿白族服裝,使用白族語雲南迪慶藏族自治州和西藏拉薩地區的回族,使用藏語文;和彝族雜居的四川涼山的回族,兼通彝語。此外,在內蒙古和新疆地區的回族,有不少人兼通蒙古語、維吾爾語或哈薩克語。

風俗文化


伊斯蘭教在回族的形成和發展中始終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在回族形成后,各地回族一直延續著這一信仰。伊斯蘭教在唐代被稱為“大食法”,元明時期,稱作回回法,回回教門、回回教等。回族的信仰包括內心誠信、誦念表白、身體力行三個部分。具體來講,按照伊斯蘭教的規定,回族必須保持六大信仰:信安拉(真主)是六大信仰的核心,即認為安拉是獨一無二的,造化天地萬物,日月星辰及主宰宇宙的一切。回族宗教學者把這一信條編為十六字“清真言”,即:“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真主使者。”信天仙,即認為除了人世即人的世界以外還有個妙世,真主用光創造的諸天仙即屬於妙世的世界範疇。天仙是真主造化的,無性別、無老幼,遵照真主的意志管理天上和人間一切周轉和善惡以及自然現象等。信經典,即信仰《古蘭經》及其在穆罕默德之前的一切經典。除《古蘭經》外,對《聖訓》也很重視。《聖訓》是穆罕默德的言行記錄。信復生,即認為整個宇宙及其一切生命,終究有一天會全部毀滅,然後安拉使一切生命復活。人死後也可以復活。信前定,即認為人生的壽命長短,貧富貴賤,善惡丑美,一切均由真主在你生前早已定奪好。
日常生活中,履行念、禮、齋、課、朝等五功是信仰的基本功修。“念”就是男女老少都要學會念清真言。“禮”即禮拜,主要包括日常的晨禮、晌禮、晡禮、昏禮、霄禮等五時拜,每周五主麻的聚禮,以及每年開齋節、古爾邦節兩次大型的會禮。“齋”就是齋戒,又稱“封齋、閉齋、把齋”。伊斯蘭教曆九月(萊麥丹月)來臨之際,每日東方發白前進食后封齋,日落後開齋,白天不飲不食,絕性交。“課”也叫天課,屬於“濟貧稅”,可以散給貧窮者、管理帳務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和無依無靠的人,也可以用於修橋、辦教育及其它慈善和公益事業。“朝”即朝覲,伊斯蘭教規定凡是身體健康的,經濟條件許可,在旅途平安的情況下,不論男女穆斯林,在一生中要去天房朝覲一次。除了五功以外,還要求子女要孝順父母,夫妻要相互敬愛,回族同胞間互相寬忍,朋友間真誠相待等等,這均被視為信仰的一部分。
清真寺是回族舉行日常五時拜、主麻聚禮和節日中會禮的地方。唐代稱“禮堂”,宋代稱“禮拜堂”,元代稱“禮拜寺”等,明中葉以來則通稱為“清真寺”。清真寺既是回族穆斯林沐浴潔身、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又是舉辦宗教教育、傳播宗教常識、培養宗教職業者的講壇和經堂,還是回族群眾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以及公益事業的一個中心。平時,阿訇在清真寺給回族群眾講“瓦爾茲(戒勸)”,還要給滿拉講學,主持婚喪嫁娶屠宰食用禽畜等有關活動。
經堂教育是指在清真寺里,由開學阿訇招收穆斯林子弟,學習伊斯蘭經典,傳授伊斯蘭教義、教法等基本的宗教知識,培養宗教宣教接班人和穆斯林專門人才的特殊教育。它是16世紀陝西渭城回族人胡登洲首先創設的,其後,其親傳弟子和再傳弟子們活躍於東西南北各地,形成了陝西學派、山東學派和雲南學派。在長期發展中,經堂教育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制度。清真寺是推動經堂教育的重要場所,各地清真寺至今多附設有經堂學校。一般分為大學、中學和小學三種。經堂教育是中國回族教育史上影響最深遠、延續時間最長久的一種宗教教育形式。
儘管回族形成后,是一個以農業經濟為主的民族,但卻以善於經商而著稱。唐宋時代,蕃客就活躍在“絲綢之路”和“香料之路”上。長安(今西安)、河西走廊地區以及東南沿海的廣州、揚州、泉州、杭州等城市,是他們經商落居的主要地區。他們開設“胡店”和“波斯肆”,經營香料、珠寶、象牙、犀角及中國的絲綢、藥材、銅器、陶瓷等。先民的商業活動,溝通了中西方經濟文化的交流,加強了邊疆地區與內地的聯繫,促進了沿途城鎮的興盛繁榮,也奠定了回族商業文化的基礎。元代回回的商業活動擴展到大江南北、長城內外。香料、珠寶、金銀飾品、糧食、皮張等是他們經營的主要商品。明代回族形成后,商業經濟繼續發展。
回族經營傳統商業主要有珠寶業、香料業、醫藥業、飲食、屠宰業、馬販、駝隊、羊皮筏子及其長途販運業。珠寶業和香料業是回族先民從事的主要行業。早在公元7世紀前後,有許多波斯人來到揚州、長安等地,從事以珠寶為主的生意。這個傳統後來得到極大的發展,新中國建立前,北京市的珠寶業大約有70%是回族人經營的。而且回民經營的香料業、製藥業、制瓷業等也蜚聲海內外。飲食業是回族一項比較普遍的傳統行業。俗語說:“回回兩大行,小買小賣宰牛羊”;“回回兩把刀,一把賣牛肉,一把賣切糕”;“回族三大行,羊肉、饅頭、販糧”,等等。這說明飲食業是多數回民生計方式。馬販、駝隊也是回族普遍經營的一個傳統行業。回民在歷史上就喜歡養馬、騾、驢、駱駝,還經常販運牛、羊、馬、驢、騾子、駱駝等,包頭等地的回民因背靠內蒙古大草原,所以一般回民都以販賣牲畜為業,從中營利。同時,大多數“馬販”主要用驢、馬、駱駝經常出去搞長、短途販運,而且走時找幾個伴兒一起走,所以,過去回民習慣稱馬販為“趕腳”、“馬幫”、“駝幫”、“吆騾子”,把趕車、馬、騾的人叫“腳戶”。

日常習俗


回族在飲食習慣、服飾裝飾、誕生命名、成年儀式、婚姻和喪葬、節日等習俗上,都有濃厚的伊斯蘭教色彩。

食物禁忌

根據伊斯蘭教的規定,回族禁食豬、馬、驢、騾、狗和一切自死的動物、動物血,禁食一切形象醜惡的飛禽走獸,無論牛、羊、駱駝及雞禽,均需經阿訇或做禮拜的人念安拉之名然後屠宰,否則不能食用。日常生活中,回族不抽煙、不飲酒,但特別喜歡飲茶和用茶待客。由於分散各地,形成了不同的飲茶習俗,北方回族地區有罐罐茶;雲南回族中有烤茶;湖南回族中有擂茶。蓋碗茶是西北回族的一種特殊嗜好。最有代表性的是“八寶蓋碗茶”,即蓋碗內泡有茶葉、冰糖、枸杞、核桃仁、芝麻、紅棗、桂圓、葡萄乾(或蘋果乾)等。

服飾衣著

回族服飾
回族服飾
回族婦女一般都頭戴白圓撮口帽,戴蓋頭(也叫搭蓋頭)。無論在泉州、廣州、海南等沿海地區,還是在內地,一般都是綠、青、白三種顏色,有少女、媳婦、老人之分。一般少女戴綠色的,已婚婦女戴黑色的,有了孫子的或上了年紀的老年婦女戴白色的。綠蓋頭清俊嬌麗;白蓋頭乾淨持重;黑色蓋頭素雅端正。大都選用絲、綢、喬其紗、的確良等高中檔細料製作。老年人的蓋頭較長,要披到背心處;少女和媳婦的蓋頭比較短,前面遮住前頸即可。
頭飾是回族最典型、最富有特點的服飾。因伊斯蘭教尚白色,因此回族視白色為最潔凈、最喜悅的顏色。在衣、冠顏色上以白、綠、黑色為主。回族男子戴的無檐小白帽,亦稱“回回帽”或“禮拜帽”。有白、灰、藍、綠、黑五色,分春、夏、秋、冬不同的季節來戴。一般春夏秋季戴白色帽最多,冬季戴灰色或黑色。帽子的樣式因教派和地區不同而有差異。如哲赫忍耶教派的回民愛戴六角尖頂帽,六瓣表示堅信六大信仰,帽圓表示萬教歸一。除了白帽外,清真寺里的阿訇、滿拉和篤信宗教的回族老人則喜愛戴纏頭

起經命

根據宗教規定,回族嬰兒誕生的當天或三天之內,必須請一位阿訇給嬰兒舉行命名禮,即起經命,也叫回回名。命名禮首先由家庭主人,把孩子抱到門檻里,阿訇站在門口或門檻外,先對著小孩的右耳低念“班克”(宣禮詞)。再對著小孩的左耳念“殺麥體”,即教民匯聚到清真寺后準備禮拜的招呼詞。爾後,是男孩便在左耳里慢慢吹一口氣或輕輕咬一下,是女孩則在右耳朵里吹一口氣。其意思是把一個新生兒,由清真寺之外呼喚到清真寺之內,一生下來就要成為一個當然的穆斯林。儀式后,便從回教眾多的先賢中選出一個美名,告訴家裡人。這天,有條件的要宰羊,一般的也要炸油香、撒子、花花等,請阿訇,送左鄰右舍、親戚朋友,以示慶賀。命名禮結束后,要用紅棗、白糖、紅糖、冰糖水等甜東西給小孩兒開口。

婚禮習俗

婚禮習俗
婚禮習俗
各地回族婚禮形式多種多樣。比較一致的程序是請媒人提親、說色倆目(也叫定茶),插花(也叫定親)、迎娶、念尼卡哈、撒喜、鬧洞房、擺針線、回門等。婚禮時,男女各家還要擺宴席,招待賓客。當新娘子入了洞房,送親客人進屋后,主人一方面安排接待客人,一方面請阿訇給新郎新娘念“尼卡哈”:在堂屋正中設一張方桌,上方坐阿訇,左右坐證婚人和父母親,地下鋪上毯子,新郎、新娘跪或站在上面,聆聽阿訇的教誨和宣讀《古蘭經》有關片斷,再用漢語作一番解釋。證婚儀式結束后,新郎、新娘入洞房。

亡人紀念

回族忌說“死”,將“逝世”一般稱為“無常”,有些地方稱“歸真”或“毛提”。“歸真”是回族群眾對篤信宗教和宗教職業人員以及宗教上層人士的稱法。葬禮要經過停屍、善面、備殮、凈身、下葬、紀念亡人等程序。其中殯禮(站者那則)是回族喪葬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凡參加殯禮的人必須洗大凈,殯禮的領導者,一般都是由本坊清真寺里的教長擔任,也有的根據亡人的遺囑來確定,不論輩分、地位,只要懂伊斯蘭教規,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即可。一般根據亡人無常時間的長短來採取不同規模和方式的紀念活動。紀念從埋葬的當天晚上開始,有“頭七”、“二七”、“三七”、“四十日”、“百日”、“周年”。

民族節日


因為信仰伊斯蘭教,回族每年主要過三個重大節日,即開齋節、古爾邦節和聖紀節,節日均以伊斯蘭教曆計算。每年教歷九月為齋月,男滿十二周歲、女滿九周歲以上的回民,都要封齋。齋戒期滿,逢開齋節,這一天從拂曉開始起來,洗大凈、沐浴凈身,換上新衣服,到清真寺會禮。“古爾邦”一般在開齋節后70天舉行。節前家家打掃衛生,炸油香、饊子、花花等。節日當天拂曉,沐浴凈身、燃香,換上整潔的衣服赴清真寺參加會禮。結束后,還要舉行一個隆重的宰牲典禮,所宰的肉一份自食,一份送親友鄰居,一份濟貧施捨。聖紀節是紀念穆罕默德誕辰和逝世的紀念日。相傳他的誕辰與逝世都在伊斯蘭教曆3月12日,一般合稱“聖紀”,俗稱“聖會”。節日這天首先到清真寺誦經、贊聖、講述穆罕默德的生平事迹,教育回族群眾不忘至聖的教誨,做一個真正的穆斯林。這天穆斯林還要做討白(懺悔)。儀式結束后,開始會餐。
其他節日主要有阿術拉日、登宵節、白拉台節、蓋爾德節、法圖麥節亡人節。法圖麥節也叫“女聖紀”、媽媽會或姑太節,是一個紀念穆罕默德女兒的節日,在每年齋月十四。由婦女們親自出動,收斂錢糧,架幾個鐵鍋,熬雜豆粥,烙一些油香或炸油香,請阿訇念經祈禱並讚頌聖女的事迹,之後,讓全坊男女老少一起來吃。阿術拉日源出希伯來文,意為“第十天”,一般指伊斯蘭教曆1月10日。相傳該日是阿丹、怒哈、易卜拉欣、穆薩等先知得救的日子;還傳說這一天安拉創造了人、天堂和火獄等,因此這一天被視為神聖的日子。公元680年阿里之子海珊於該日被倭馬亞王朝所殺,這一天又成為什葉派紀念海珊的哀悼日。阿術拉節這天,吃各種豆類熬的粥,這叫阿術拉飯,也叫憶苦思甜飯。登霄,是阿拉伯語“米爾拉吉”的意譯,原意為“階梯”。登霄節這天晚上,大家聚集到本坊清真寺,除了禮拜、祈禱外,阿訇還要著重宣講穆罕默德登霄的意義、情景,講述真主對穆聖的特別恩賜。另外,雲南昆明、巍山、大理、保山等回族地區為紀念清咸豐同治年間被清軍殺害的回民,定農曆四月初十日定為亡人節。在亡人節時,回族穆斯林紛紛舉行活動,其中昆明回民在南城清真寺集會,由阿訇講經佈道,然後登麻園公墓,恭誦古蘭經,進行掃墓活動。

民族樂器


火不思

又譯作渾不似。屬波斯彈撥樂器柳特的一種。其形制如琵琶,有頸,無品有小槽,圓腹如半瓶蓋,以皮為面,四弦。元時傳入中國,為元朝宮庭宴樂之器。

胡琴

形式如“火不思”,卷頸,龍首,二弦,用弓拉之。弓弦用馬尾製作。元朝宮庭宴樂之器,漸為中國主要民族樂器之一。

牛頭塤

回族民間樂器,又稱“哇鳴”。一般用黃膠泥捏成空的扁豆形、牛頭形、雞蛋形,並扎一吹口和幾個小孔。吹奏時需要放孔、壓孔。音域較窄,音量較小,只能吹奏簡單的曲子。它取材方便,製作簡單,深受廣大回族群眾喜愛。

口弦

亦稱“口口”或“口弦子”。用金屬片製成,其形如鉗,圈上連簧片。演奏時,以左手將口弦置於唇間,右手彈撥簧片,靠空氣振蕩發音。音域較窄,優美清雅。曲調即興編製。多用於男女青年的愛情生活,尤為回族婦女和兒童所喜愛。

羊頭弦子

琴身木製,音箱呈橢圓形。上蒙羊羔皮,琴頭飾如羊頭,設兩個弦軸,張兩根絲弦,用撥子彈奏,亦可用姆指彈撥。音調清脆,可用於自彈、自唱或伴奏。

咪咪子

吹管樂器。以蘆葦,柳皮或麥桿為管,中段掏空刮薄或破成若干條,用手將兩端擠壓中間,用火烤成橄欖形,外貼葦膜和薄紙。上端吹口無簧,上節設三個孔,下節設4個按孔。吹奏時,常發出顫音,多演奏抒情和悲傷的曲調。

蕭蕭子

吹管樂器,又稱咪咪,彎蕭。它是將竹管一頭烤彎,上烙6個按孔製成,吹口不設簧片,豎吹,音色堅實渾厚。

索勒

吹管樂器,管身木製,形近嗩吶,設8個按孔(前7后1),管下端套一切口葫蘆,嘴為雙簧片。演奏時,左手姆指按孔,食、中、無名指按上3孔,右手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按下孔,音域達兩個八度,音色渾厚。

角笛

吹管樂器。由泥哇鳴演變而來,木製形如角。有單管和雙管之分。單管形體較小,長約33厘米,設6個按孔,橫吹,吹在較粗的一段,音域可達兩個八度,音色明麗;雙管形體較大,長約83厘米,粗端上下各有一吹孔.體內有兩管,各設6個按孔,近凸面管短而細,發音較高,音色悠揚,近凹面管長而精,發音較低,音色深沉。音域兩個八度。兩種角笛均不設膜孔,後端不通。尾上方設有氣孔。笛身多彩繪,飾有流蘇。

三環

打擊樂器。由3個鐵環組成,主環較大,下接環把,主環兩側下方接兩個中環.各環套3個小環,把端綴有彩穗,同時手持環把搖動,或上或下搖晃發聲,用於樂器合奏或歌舞伴奏。

環鑔

打擊樂器。由鑔和銅環組成.大小不一,大者直徑約40厘米,鑔體四周上翹.綴數十小銅環,使用時,兩手各持鑔搖動,發出“唰唰唰”巨響。

環鼓

打擊樂器。鼓身木製,呈長筒形,兩端有筒箍,上有銅環。鼓面用小羊羔皮。演奏時,左手扶鼓斜置晌前,右手拍擊,亦可邊擊邊搖。多用於座唱和表演唱伴奏。

取得成就


科學技術

在科學技術方面,回族對祖國作出了很大貢獻。天文學家扎馬魯丁向元世祖撰進的《萬年曆》頒行全國,並建立觀象台,製造渾天儀、斜緯儀、平偉儀、地球儀、方位儀、天球儀和觀象儀等七種天文儀器,在中國天文學史上,佔有重要地位。元代著名的建築學家亦黑迭兒丁是元大都宮殿和宮城的設計者和工程組織者,其設計奠定了其後整個北京城市建築發展的基礎。回回醫術在外科和藥物使用上都有顯著療效,其醫藥也有自己的體系。

文化藝術

在文學、哲學、藝術方面,元明以來還湧現出許多像薩都剌、高克恭、丁鶴年、丁澎、改琦等名家。元代百科全書式的學者贍思不僅通經學、文史,還鑽研天文、地理、水利、算學等,作出了傑出的成就。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李贄認為宇宙以物質性的陰陽二氣為基礎,經過無數變化,生出萬事萬物來,具有一些樸素唯物主義因素。強調社會平等說,反對聖人凡人之分、智愚之別,反對封建教條和男尊女卑觀念,反對“咸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怒斥官吏之罪惡行徑,在文學方面提出“童心說”,主張創作須抒發己見,反對復古摹擬。一生著有《李氏焚書》、《續焚書》、《藏書》、《續藏書》、《李氏文集》、《李氏叢書》等。其富有戰鬥精神的反封建主義啟蒙思想,影響了明末的社會思潮。五四運動前後,仍然起著解放思想的積極作用。
西北地區的回族在長期的歷史中發展出了豐富民間曲藝,比較著名的就是“花兒”和“宴席曲”。“花兒”是最具有回族特色的民間歌謠,特別是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一帶的回民,有手搭耳後、面對青山唱“花兒”的習慣。“花兒”又名“少年”,發源於回民聚集的臨夏,後由甘肅發展到青海、新疆一帶,大都在回民中演唱。經過數百年的演變,曲調有一百餘種,已形成河州花兒、蓮花山花兒、寧夏花兒、青海花兒等不同的流派和風格。一般禁止在家裡和村莊唱“花兒”,只能在野外唱。除了平時唱“花兒”外,各地還逐步形成了一些“花兒”會。
宴席曲是西北地區回民在新婚宴席等喜慶場合演唱的曲調,特別在甘肅臨夏和青海民和、化隆及寧夏等地極為盛行。有些回族青年舉行婚禮時,提前邀請一些有名的唱把勢,前來祝賀助興。有獨唱,有對唱,有合唱,此起彼伏,增加了婚禮的喜慶氣氛。

體育運動

回族有習武之俗,許多清真寺還設立習武場,有的阿訇本身就文武雙全,除了講經上課外,還自任武術教練,幫助、指導滿拉習武。有諺語說“南京到北京,查拳來自教門中”。回族武術種類很多,歷史上曾經被稱為“崑崙派”,是中國四大武術派別之一。民間流行的查拳、回回十八肘、教門彈腿、八極拳、八門拳心意六合拳、通備拳、馬家拳、護手拳、穆斯林八封太極拳、白猿通臂拳、雙刀、大刀、阿里劍、伸縮劍、古蘭劍、燕尾劍、魚尾劍、河州棍、馬家槍、沙家槍、環子錘等,均屬回族的武術。其中回回十八肘、教門彈腿、查拳等曾作為國術列入民國時期軍事訓練項目中。
回族的傳統體育還有踏腳、打木球和摜牛等。踏腳可一人對一人,也可二人對四人等,基本的動作是平踏、破腳、背腳、連環轉、飛腳等。打木球,俗稱“打籃子”、“打鎖兒”或“趕毛球”。木球是用一種硬度強、不易破裂的木頭製作的小球,長約8厘米,粗約10厘米。打木球,器具簡單,規則明確,容易掌握。每人只要準備一根60厘米長的木棒或木板,用來擊球即可。比賽場地,一般是長約30米,寬約20米,中間有一道中場線,兩邊底線中間各有一個3米寬、0.5米高的球門,類似冰球門。比賽時間一般為20分鐘至2小時左右,分上下場。民間木球打法有三四種,如打圈杠、刁杠和趕龍等等。摜牛是每年宰牲節專門進行表演體育活動,一般沒有什麼嚴格規則,主要是根據每個人的力量和技巧,在一定時間內把牛摜倒為目的。通過擰、扛、壓等一系列動作把大公牛摜倒,使之四腳朝天。這些活動均是既可娛樂,又可健身、自衛的活動。

卓越人才


隨著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回族的各種人才不斷湧現,他們均在各自的領域做出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史學家白壽彝和楊志玖;
翻譯家和教育家馬堅和納忠;
“中國交響樂之父”(音樂指揮家)李德倫;
相聲藝術家馬三立;作家沙葉新張承志、霍達;
中國科學院院士張廣學、蔣錫夔、劉廣均,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士雯、數學家展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