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竹賢

苗竹賢

個人簡介:苗竹賢,男,1916年2月13日生,漢族,河北省樂亭縣人,1952年12月加入中國民主建國會。1934年,到長春會通達商店任營業員、採購員、會計、帳桌掌柜(經理)。長春解放后,先後任長春市工商聯第二屆執委會副主任委員,長春市工商聯第三屆至第五屆執委會主任委員;民建長春市分會籌委會主任委員,民建長春市第一屆至第四屆委員會主任委員;長春市商業局副局長;民建吉林省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民建吉林省第一、二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第三屆委員會顧問;吉林省工商聯籌委會副主任委員,吉林省工商聯第一、二屆執委會副主任委員,第三、四屆執委會主任委員,第五屆執委會名譽主委。

簡介


曾任政協長春市第一屆至第五屆委員會副主席;政協吉林省第四屆委員會常委、第五屆委員會副主席;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長春市人民委員會委員、全國工商聯第三屆執委會委員、全國工商聯第四、五屆執委會常委。

詳細情況


苗竹賢(1916-1991),原長春會通達經理,民建長春市委員會、長春市工商聯主任委員,吉林省民建副主任委員,吉林省工商聯主任委員。
苗竹賢
苗竹賢
1951年5月,他當選為長春市工商聯第二屆執委會副主任委員,開始進入工商聯領導班子。1952年9月,當選為長春市工商聯第三屆執委會主任委員。同年12月,加入中國民主建國會,成為長春市最初發展的工商界兩名民建會員之一。1953年6月,他當選為吉林省工商聯籌委會副主任委員和中國民主建國會長春市分會籌委會主任委員。
當時,工商聯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宣傳貫徹黨和政府的政策法令,發展生產,促進物資交流,展開納稅競賽,捐獻飛機大炮,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在這些方面,苗竹賢做了大量的工作。他確實是一個靠得住、信得過的人。在全市工商界卻很有代表性。他能代表工商業者的合法利益,反映工商界的實際情況,表達工商業者的意願和要求。因他為人老實厚道,大公無私,所以他能得到大家的愛戴和擁護。1954年7月,長春市工商聯召開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苗竹賢遂以其在工商界的聲望和黨對他的信任而當選為市工商聯第四屆執委會主任委員,從而為他開闢了發揮更大作用的道路。
1954年10月,隨著吉林省會由吉林市遷至長春,省工商聯籌委會亦遷至長春,並推選苗竹賢等5人負責處理日常籌備工作,就在會通達辦公。這樣一來,苗竹賢成了“東道主”,自然也就成了省工商聯籌備工作中的核心人物。經過緊張的籌備,1955年6月,吉林省工商聯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在長春召開,苗竹賢當選為省工商聯第一屆執委會副主任委員.
1955年下半年,公私合營形勢有了新的發展。從1955年11月至1956年初,這兩三個月里,苗竹賢為了協助國家儘快地完成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身體力行,與市工商聯其他一些同志一起,住在了機關,在緊張的工作中,度過了幾十個日日夜夜,終於迎來了長春市私營工商業全部實現公私合營。1956年1月18日,長春市6萬名私營工商業者、工人、店員、工商業者家屬和各界群眾舉行慶祝遊行和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報喜活動。苗竹賢代表全市私營工商業者,手捧公私合營申請書,呈遞給主席台上的中共吉林省委書記吳德和長春市委書記宋潔涵。
完成對私營工商業的改造之後,苗竹賢被安排為長春市商業局副局長,他的精力仍然放在民建、工商聯方面。他主要的新貢獻是:他主持長春市民建會工作,根據民建總會的授權,在吉林省各市積極發展會員,建立組織,並完成了民建吉林省工作委員會的籌建工作。
1956年5月9日至12日,民建長春市第一次會員大會在長春召開。12日,苗竹賢當選主任委員。
1956年是長春市民建會員大發展的一年,吸收新會員167名,占長春市原工商業者及其代理人1569人的6.9%;同時,成立了三個區和七個專業公司的民建支部委員會。1956年和1957年,民建長春市委員會根據民建總會的授權,在全省積極發展會員,建立組織。1957年夏,苗竹賢親臨指導了民建吉林市委員會、通化遼源、公主嶺支部委員會和四平民建會小組的成立。各地民建組織仍受民建長春市委員會領導,至此,建立民建會省工作機構的條件已臻於成熟。
早在1956年5月15日,苗竹賢和成盛三聯名,以個人名義提出建立民建會省工作機構的建議。同年10月,民建長春市委員會把苗竹賢、成盛三的書面建議附文轉報民建中央常委會考慮。
1958年10月,苗竹賢連續當選為民建長春市第二屆委員會主任委員和長春市工商聯第五屆執委會主任委員。當時考慮到民建中央與全國工商聯已合署辦公,為了便於推動共同工作的開展,長春市民建、工商聯決定成立協作委員會,合署辦公,始稱“市兩會”。
1959年3月,經民建中央常委會批准,中國民主建國會吉林省工作委員會(簡稱“民建省工委”)正式成立。成盛三為主任委員,苗竹賢為副主任委員。接著,民建省工委與省工商聯常委舉行首次聯席會議,決定加強合作,合署辦公,始稱“省兩會”。至此,民建長春市委員會在苗竹賢的主持下,勝利地完成了幫助省內各市發展會員、建立組織,並籌建省工作機構的使命,他是吉林省民建組織的重要奠基人。
民建省工委成立的兩天之後,省工商聯召開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苗竹賢連續當選為省工商聯第二屆執委會副主任委員。
1960年2月,他當選為全國工商聯第三屆執委會委員,這是他進入兩會中央領導機構的開始。在1961年3月和1964年5月,他連續當選為民建長春市第三屆和第四屆委員會主任委員。但從1961年3月開始,他不再擔任長春市工商聯主任委員職務。
由於苗竹賢在工商界的聲譽和貢獻,五十年代初,曾先後被選為長春市人民代表、市人民委員會委員。從1955年長春市政協成立,直至1980年他調到省里工作,他連任歷屆市政協副主席。從1955年吉林省政協成立,直至文化大革命,他連任歷屆省政協常委,併兼工商工作組組長。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民建、工商聯機關被迫停止辦公,他全家被送到了德惠縣。他默默地承受著精神上的折磨和生活上的苦難。在那是非顛倒的歲月里,他一如既往,嚴格地要求自己,做到了與黨“榮辱與共”。
1978年2月,十年浩劫,苦盡甘來。省、市民建、工商聯相繼恢復了組織活動。經醞釀協商,省兩會不成立臨時領導小組,仍由主委、副主委主持工作,苗竹賢仍為民建省工委和省工商聯的副主任委員。長春市兩會成立臨時領導小組,他擔任市民建臨時領導小組組長,同時也是市工商聯臨時領導小組成員。
1980年7月,民建吉林省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和吉林省工商聯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在長春同時召開,7月4日他當選為吉林省工商聯第三屆執委會主任委員和民建吉林省第一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自此,他不再擔任長春市兩會的領導職務,而專心致力於省兩會工作了。1984年2月,他又連續當選為省工商聯第四屆執委會主任委員和省民建第二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988年10月,民建吉林省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和吉林省工商聯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在長春同時召開,會前,他正式提出,因年老多病,請求不再繼續擔任省民建、工商聯的領導職務,大會接受了他的請求,通過了給他的致敬信,充分肯定了建國三十九年來他的成績和貢獻,仍選他為省工商聯第五屆執委會名譽主委,聘請他為省民建第三屆委員會顧問。
他長期患病,醫治無效,於1991年6月23日逝世,享年7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