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論

概念論

概念論是與“存在論”“本體論”相應的概念。“概念論”即“主觀邏輯”,其中的主要範疇有:主觀概念(概念本身,判斷、推論);客體(機械性、化學性、目的性);理念(生命、認識、絕對理念)。

概述


通過這樣地推演過程,概念越來越具體,從客觀邏輯到主觀邏輯,最後又回到絕對理念,在絕對理念中得到統一,完成一次圓圈式的循環,所以整個概念發展過程都不過是絕對理念的展開,是絕對理念自身運動的不同階段或環節。
柏拉圖認為:一切可感覺到的事物都是變化無常的、相對的,因而是不真實的;個別的、具體的事物都有一般的概念,一般概念是永恆不變的、絕對的,以而是真實的。例如每個具體的人是變化的,而人的概念則是不變的,所以人的概念比具體的人更真實。他把這種一般概念叫做“理念”,各種理念構成客觀獨立存在的理念世界;而具體的物質世界則是理念世界的“影子”或“摹本”。強調理念劃分為許多等級,最低級的是實物的理念,“善”則是最高級的理念。

主要觀點


(1)只有個別事物才是獨立存在的實體,共相不是實體,也不表述個別實體以外的實體。
(2)共相作為名詞是有形的,作為名詞的意義是無形的,但心靈中有關於它的印象。
(3)共相表述的事物共同狀態在感性事物之中,但共相把握這一狀態的方式卻在理智之中,表現為心靈中的一般印象。
(4)個別事物是產生共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