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志評

傅志評

傅志評,原名史來閣,曾用名史俊、傅丹、李評,寧波人,1944年2月,任中共鄞奉縣委委員、組織部長。11月,任中共姚南縣委委員、宣傳部長。1945年6月,任中共紹嵊縣工委副書記。1973年調任寧波建港指揮部副指揮、黨委副書記,隨後進交通部寧波港務局任副局長、黨委副書記。1984年離休。

簡介


1933年小學畢業后因家境貧困而綴學,去湖北省漢口乾泰裕木器店當學徒、店員。1937年5月,在漢口參加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任小組長,進行抗日救亡活動。同年底,辭去木器店工作,入山西臨汾八路軍隨營學校學兵隊學習。三月後,由組織分配到麗水新四軍辦事處。193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5月,由組織派遣到寧波工作,任中共鄞縣青年工作委員會委員,年底任中共鄞縣縣委委員。1939年5月,傅志評受中共寧紹特委派遣,任中共上虞縣工委書記,利用戰時政治工作隊這一合法組織領導開展抗日救亡運動。1940年10月,調新昌工作,任中共新昌縣工委委員。1941年3月,任中共新昌縣特派員,將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農村,以社會職業為掩護領導群眾開展鬥爭。1942年5月浙贛戰役后,為爭取武裝部隊抗日,通過關係派黨員和進步青年30餘人,打入國民黨四明山游擊司令部(陳天橋部隊)政治工作隊,並在隊內秘密建立支部。7月,中共嵊新縣委成立后,任委員兼中共新南區委委員。1943年9月,調任中共奉西縣工委書記。入中國共產黨。5月,由組織派遣到寧波工作,任中共鄞縣青年工作委員會委員,年底任中共鄞縣縣委委員。1939年5月,傅志評受中共寧紹特委派遣,任中共上虞縣工委書記,利用戰時政治工作隊這一合法組織領導開展抗日救亡運動。1940年10月,調新昌工作,任中共新昌縣工委委員。1941年3月,任中共新昌縣特派員,將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農村,以社會職業為掩護領導群眾開展鬥爭。1942年5月浙贛戰役后,為爭取武裝部隊抗日,通過關係派黨員和進步青年30餘人,打入國民黨四明山游擊司令部(陳天橋部隊)政治工作隊,並在隊內秘密建立支部。7月,中共嵊新縣委成立后,任委員兼中共新南區委委員。1943年9月,調任中共奉西縣工委書記。1944年2月,任中共鄞奉縣委委員、組織部長。11月,任中共姚南縣委委員、宣傳部長。1945年6月,任中共紹嵊縣工委副書記。兼中共新南區委委員。1943年9月,調任中共奉西縣工委書記。1944年2月,任中共鄞奉縣委委員、組織部長。11月,任中共姚南縣委委員、宣傳部長。1945年6月,任中共紹嵊縣工委副書記。
1945年10月,傅志評隨新四軍浙東遊擊縱隊北撤山東解放區,任華東野戰軍第一縱隊組織科副科長。1946年1月起,在山東臨沂、濱北、諸城等地(縣)委工作。1947年進華東局黨校學習,1949年5月,學習結束後分配到三野先遣縱隊幹部隊任排長、支部委員。

共和國成立后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傅志評歷任杭州市政工會主席、浙江省總工會生產部長、浙江麻紡廠黨委書記、1954年調遼寧工作,先後擔任阜新發電廠黨委書記、遼寧省委辦公廳處長、遼寧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等職。1962年調回浙江,任衢州化工廠副廠長、黨委副書記。“文化大革命”期間遭受批鬥,關押長達4年。1973年調任寧波建港指揮部副指揮、黨委副書記,隨後進交通部寧波港務局任副局長、黨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