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運動
人權運動
以胡適為首的“人權派”發起的一場政治運動,始於1929年5月胡適發表《人權與約法》。
該運動對國民黨一黨專制的批判,宣傳人權、法治等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理論,在當時上層社會引起一些共鳴。“人權派”在宣傳人權運動的同時,也反對馬克思主義關於階級鬥爭和暴力革命的理論,誹謗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革命。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人權派”代表人物對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持不同態度,胡適主張對日妥協,羅隆基主張抗日。這樣,“人權派”開始分化,人權運動也隨之結束。
目錄
⑴人權運動是由胡適、羅隆基等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發起的,是資產階級民主政治改良運動的典型代表。
⑵人權運動始於1929年5月,胡適以《人權與約法》為題,從國民政府頒布的一道“保障民權”命令著手,提出了民權保障與建立法制的關係,認為保障人權不惜以法製為基礎。此文一出,即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各家報刊也紛紛刊文,探討以黨專政、人權、法治等問題,一時形成了聲勢浩大的“人權運動”。
⑶人權派的主要成員大都有留學西洋的經歷,對西方資產階級民主共和政體耳濡目染,頗有心得。而國民黨的訓政體制更多的源自於中國現實政治。其赤裸裸的集權形式,對民眾權利的公開剝奪,成為人權派的主要目標。人權派運用“契約輪”、“天賦人權”等西方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基本理論,開除了救國的藥方:
①保障民權;②實現法治;主張儘快制定根本大法以保障人權。③專家政治。人權派把中國政治的紊亂、無能歸結為兩方面原因:一、武人政治;二、分贓政治。主張國民政府通過公開考試,選拔各方面專家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
⑷人權運動對國民黨一黨專制的批判,宣傳人權、法治等資產階級民主政治的理論,在當時上層社會引起了一些共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