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漢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漢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位於漢口市民主街,主要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衛生和計劃生育、中醫事業發展的規範性文件;協調推進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二)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工作;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衛生計生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加強衛生計生執法,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
(四)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全市計劃生育葯具發放,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准入管理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中、省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對外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負責外國醫療團體、港澳台醫師(醫療團體)在本市短期行醫的審批、核准。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網際網路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前置審核;負責醫療廣告內容審查和證明備案。
(六)負責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中、省基本藥物政策。
(七)組織實施全市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和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中、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建立全市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辦法、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擬訂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加強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市計劃生育事業經費的編報和管理;擬訂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相關科研項目;組織實施醫學繼續教育和規範化培訓;加強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
(九)制定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調查,負責全市人口統計數據分析研究和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制定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
(十一)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重大活動與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調整職責


1. 將研究擬訂全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划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 將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划入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取消、下放、承接的職責
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審批事項執行。

強化職責


1.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公共衛生和監管體制綜合改革,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健康服務的醫改目標。
2.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落實生育政策,加強計劃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加強對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的指導,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和優生優育。
3.推進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加強衛生計生宣傳教育,推動健康教育促進工作,建立大衛生格局。
4.全面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創新工作路徑,實現城鄉環境衛生綠色、協調持續改善。

人員編製


漢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行政編製39名(含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行政編製3名)。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派駐紀檢組長1名。

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察室)
負責機關黨務和政務管理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及系統各單位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重要文稿起草、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安全生產、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落實;負責督促檢查重大決策、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綜合目標責任制管理;負責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等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負責機關及系統的幹部人事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和包村扶貧、美麗鄉村建設以及各項創建工作;承擔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及機關外事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人力資源與繼續教育科
擬訂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負責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招錄、專業技術考試、資格和職稱晉陞、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科研項目管理;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專家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規劃財務科
負責擬定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資源配置和區域衛生和計劃生育規劃;承擔局機關經費預決算、財務報賬、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擬定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擬定全市衛生計生機構建設標準和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醫政醫管科
擬定全市醫療機構發展規劃,負責監督醫療機構執業標準、執業資格、服務規範的實施;監督全市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護理質量和服務質量,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監督管理醫療機構執業醫師和執業護士的資格准入;依法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監督管理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負責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批設置的醫療機構發布醫療廣告審查;負責市級預防性健康檢查醫療衛生機構審批;牽頭抓好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貫徹落實中醫法規、政策和《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擬定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管理和技術標準規範性政策文件,並組織實施;承擔中醫政策調查研究;承擔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全市中醫機構設置審批及日常監管工作。
基層指導科
貫徹落實衛生和計劃生育政策,指導基層加強衛生和計劃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網路建設;負責縣(區)、鎮(街道辦)、村(社區)衛生計生管理與指導;負責出生人口統計監測工作;負責組織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考評;負責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的指導與評審工作;負責全市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承辦市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基本藥物制度與葯械管理科
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藥品“三統一”工作,承辦市醫療機構藥品“三統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的採購、配送、使用有關規定的實施細則和具體措施;負責大型醫療設備設施的配置規劃與審查、審批事項;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優先和合理使用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市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承擔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廣、宣傳教育工作。
婦幼與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科
擬訂全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政策、規劃、措施和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市婦幼衛生、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體系建設;負責婦幼衛生、計生服務機構監管;落實婦幼衛生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縣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行政許可及從事母嬰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發放工作;承擔全市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技術服務、新生兒疾病篩查、病殘兒醫學鑒定、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鑒定、生殖保健服務及葯具發放管理工作;統籌協調計劃生育服務項目。
疾病預防控制科
擬定全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統籌協調全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家庭發展科
負責家庭發展現狀調查,研判家庭發展態勢,為科學制定家庭發展政策、有效提供公共服務給予信息支撐;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家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擬訂全市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計劃生育家庭創業工程,實施新家庭計劃;開展幸福家庭創建活動,實施關愛女孩行動,開展營養科學進萬家活動,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體系,促進家庭發展;負責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負責出生實名登記的管理、督查、評估工作。
信息與宣傳科
制定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系統綜合宣傳和信息化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和聯繫各種媒體和傳媒單位;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新聞宣傳、工作信息、簡報、刊物等工作;指導和規範計劃生育宣傳品的製作管理。制定指導全市人口健康文化建設以及衛生和計劃生育網路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平台建設;負責局機關網站和信息中心的建設、管理與維護;負責省、市、縣信息互通;負責網際網路醫療保健服務前置審核。
衛生應急與法制科
擬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工作;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辦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貫徹落實中、省有關衛生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監督衛生和計劃生育的法規、技術規範和標準的實施;負責普法宣傳和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規範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事項;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違法案件;負責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審批;承擔市管幹部的計劃生育情況鑒定工作。

其他事項


(一)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處級建制,主任(正處級)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領導兼任,設專職副主任1名(副處級)。
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協調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全社會成員參加愛國衛生活動和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農村改善飲用水衛生條件和改建無害化衛生廁所;組織創建衛生城鎮和衛生先進單位活動;負責開展愛國衛生工作交流與合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主任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領導兼任,設專職副主任1名(正科級),兼局辦公室副主任。
負責貫徹落實中、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擬定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案及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市醫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落實醫改任務;負責全市醫改目標任務考核;承接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原市衛生局、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劃歸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管理。
(四)原市衛生局、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人員(含離退休人員)和資產整體劃歸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五)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研究提出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意見建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落實計劃生育政策,提出與計劃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意見建議,促進計劃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參與制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落實中省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工勤編製8名。

現任領導


任亞軍:局長 黨組副書記
趙文傑:黨組書記 副局長
劉建忠:愛衛辦主任 副局長 黨組成員
葛小蘭:副局長
李 耀:副局長 黨組成員
李懷翠:副局長 黨組成員
熊一民:副局長
王慶安:紀檢組長 黨組成員
李壁峰:調研員 黨組成員
楊 林:愛衛辦副主任
金建忠:計生協會專職副會長
蔣建榮:副調研員
王建軍:副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