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嬌
中南大學學生
張天嬌,女,中南大學學生。2011年5月8號下午3點中南大學南校升華公寓16棟下發生一起命案,男子持刀捅傷張天嬌后,確定其死亡,然後再對自己心口來一刀,不過不專業,沒自殺成功,后被救走,張天嬌當場死亡。2012年6月12日上午,中南大學校園“5·8”兇殺案在長沙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王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1年5月8日,中南大學兇殺案這一惡性案件發生之後,開始在網上瘋狂流傳。網友們對此案件給出了種種說法,甚至有自稱陳雪親人的網友在網上發帖。記者還通過聯繫校方進行了部分核實,案件詳細情況校方暫時不便透露。但經確認,案犯王某並非該校學生,實際上是一個青島人。
死者身份受害人:張天嬌,山西人,中南大學外國語學院2009級日語班學生,成績優異,性格開朗,為人熱情。
位於長沙的中南大學升華學生公寓15、16棟之間,一男子持刀殺害該校外國語學院大二女生后自殺。女生被割喉當場死亡,男子被送往醫院搶救,肚子、脖子上多處傷口,目前有民警守在病房。警方初步查明,嫌疑人王某,因戀愛糾紛將該女生殺害。
事件經過相識5月1日是受害者張天嬌舅舅的婚禮,舅舅比她年長不了幾歲,兩人關係一直挺好。又因為是五一假期,於是受害人回到山西老家參加婚禮,在婚禮上認識了兇手“王某”(雖然他現已確定是兇手,但是我們學校出於尊重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不泄露他的全名)。之後,兩人互相取得了聯繫方式。直到這時,還是很正常的朋友關係。糾紛天嬌回到學校之後,王某經常與她聯繫,提出要來長沙看她,並希望二人關係能有更近一步的發展。但是遭到了天嬌的拒絕。這時,懷恨在心的王某又提出要快遞一個禮物給受害者。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也都無法再作出拒絕,我們的受害人也是這樣,答應了他的要求。慘案發生2011年5月8日,兇手王某抵達長沙,與在長沙工作的快遞員網友取得聯繫,希望借用電話,用“取快遞”的方法騙受害者出現。5月8日下午,也是母親節當天,中午12點多時,王某用快遞員手機給天嬌打了電話,約她見面,但是天嬌因故沒有接到。下午2點50左右,兇手再次撥打受害人電話,天嬌接到了電話,與室友一起下樓領取快遞。下樓過程中,她還用自己善良的心感恩地說道:“這家快遞公司服務態度真好,等了我三個小時給我送東西。”結果,見到了王某。王某將天嬌和其室友帶到事發地點,對其室友說:“你轉過身去,我有話跟她說。”室友剛轉過去,就聽到了天嬌的慘叫聲,猛然回頭就看到了天嬌已倒在血泊當中……室友開始大聲求救,樓上的同學們開始陸續發現了這慘案,拿出手機報了警、並撥打了120急救中心的電話。與此同時,該男子開始自殺,但是他刺中自己身體的全部不是要害部位。等嶽麓區公安局趕到時,發現事情已超出自己所能處理的範圍,又及時通知了長沙市**大隊。接著,急救中心的醫護人員趕到現場,發現受害人已沒有生命跡象,而兇手還有呼吸,於是抬走了王某,留下了我們可憐的小學妹仍孤單地躺在那裡……調查結果接下來說一下從警方了解的事實真相:1、兇手:王某,小學學歷,單親家庭,收入和社會地位不高。2、受害者:張天嬌,中南大學外國語學院2009級日語班學生。3、案發地點:中南大學南校區升華公寓16棟前草坪3、王某在來長沙之前已上網,查好了所謂的“有效殺人方法”和人體的“致命部位”。但是我不知道他自殺時為什麼不運用這些“理論知識”??!!4、王某先砍了天嬌胸口三刀,然後再割喉,致命傷在胸口,割喉並沒有直接致命……5、據口供,王某的殺人動機為“我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別想得到!”
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