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是指內部控制設計或執行存在嚴重不足,使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或員工無法在正常行使職能的過程中,及時發現和糾正錯誤或舞弊引起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

表現


內部控制五個要素中都可能存在控制缺陷。下列情況通常表明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1)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發現了重大錯報,而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沒有發現這些重大錯報。
(2)控制環境薄弱。
(3)存在高層管理人員舞弊跡象(無論涉及金額大小)。

影響因素


在了解和測試內部控制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現偏差,偏差是否構成重大缺陷,取決於偏差的性質、頻率和後果。在做出職業判斷時,審計人員通常考慮以下因素:
(1)偏差的性質和原因是什麼?
(2)偏差數量和控制執行頻率的比例是多少?
(3)偏差涉及的賬戶、披露和認定的性質是怎樣的?
(4)缺陷可能影響到哪些財務報表金額或交易事項?
(5)相關資產或負債是否容易遭受損失或產生舞弊?
(6)控制的目的是什麼?
(7)該控制對數據可靠性的影響程度如何?
(8)控制的影響是否具有廣泛性?(例如,該控制屬於控制五個要素中的哪一項?影響力如何?)
(9)所測試的信息處理目標的重要程度有多大?
(10)控制是預防性的還是檢查性的?
(11)控制設計或控制運行的文件記錄是否足夠?
(12)是否存在行業性的或法規要求的控制實施標準?
(13)是否存在針對同一風險或認定的補償性的控制或程序?
(14)誰完成控制程序?
(15)偏差是否導致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
(16)如果存在因錯誤或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是否可能尚未得到更正?
如果識別出被審計單位未加控制或控制不當的重大錯報風險,或認為被審計單位的風險評估過程存在重大缺陷,審計人員應當就此類內部控制缺陷與治理層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