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品,又稱“抵押品”,指銀行發放貸款時作為抵押的實物,主要有土地、房屋、有價證券和商品等。
作為貸款的抵押品,一般應具備下列條件:
(2)易售性較強,有廣大市場,可以隨時變賣;
(3)易於保管,不易變質損失;
(4)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技術不很複雜。
鑒於上述條件,商品最適合於作為抵押品,有價證券次之,不動產最差,究其原因,這是因為商品雖然有價格波動的特點,但仍有規律可循,因而是可以預測的;而且商品易於銷售,鑒定質量也比較方便,從保管方面來看,倉儲業對於所寄存商品都出具表示其所有權的“棧單”,銀行便可憑“
棧單”貸款。有價證券由於價格變動較大,
市場風險也較大,既要受發行人的信用情況及經營情況的影響,又要受市場利率的影響。但國庫卷、
公債以及資力雄厚的大公司
股票和
債券,風險相對小一些,流動性大一些。不動產的變現性較差,估價也很複雜。尤其在房地產市場低迷的情況下,用不動產充當抵押的擔保品,銀行仍然面臨較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