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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歌手

唐娜·莎曼(Donna Summer),20世紀70至80年代最成功的美國歌手之一,曾在德國、奧地利等國發展事業和生活,被譽為“迪斯科女王”。她的《Last Dance》和《Love to Love You Baby》等代表作品定義了20世紀70年代的迪斯科時代。她曾五次獲得格萊美獎,兩次獲得全美音樂獎,此外,還獲得過舞蹈音樂名人堂和NAACP形象獎等獎項。

早年生活


唐娜·莎曼原名拉伯娜·蓋恩斯(LaDonna Gaines),1948年12月31日生於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她的父母是安德魯和瑪麗·蓋恩斯。她是七個孩子之中的一個。她的一家生活在波斯頓附近的多切斯特。她的父親安德魯·蓋恩斯是一個屠夫,母親瑪麗是一名教師。莎曼的母親後來回憶說,從她會說話時候開始,莎曼就經常唱歌:“她確實喜歡唱歌。她常常從一個房間唱到另一個房間,她吃早飯的時候唱歌,吃午飯、吃晚飯的時候也唱歌。”
莎曼的第一次表演是在教堂,那年她才十歲。當時,一位歌手沒能上場演唱,她的牧師讓她頂替。由於她個頭小、聲音稚嫩,牧師以為她會出洋相。但恰恰相反,她的聲音聽起來像比她年齡和個頭要大一些的聲音。莎曼回憶自己那次唱歌的時候說:“我開始哭了起來,每一個人都哭了起來。這是我生活中一個十分神奇的時刻,在我聽到我發出聲音的那一刻,我感到上帝在對我說:‘唐娜,你將會非常非常有名氣’,從那一天起,我就知道我將會出名”。
莎曼後來就讀於波士頓的耶利米·E.伯克高中,她常常在學校音樂活動中表演,並且很受歡迎。她也常常惹事,逃過她父母的嚴格宵禁,從家中溜出去參加聚會。1967年,在她畢業前的幾個星期,莎蔓離家來到紐約,成為藍調搖滾blues-rock)烏鴉(Crow)樂隊的一名成員。當他們的每一個記錄標籤被通過之後,他們同意解散了。莎曼繼續留在紐約,在反文化音樂片《頭髮》中試鏡一個角色。當時,梅爾·巴摩爾扮演一個角色,莎曼同意在慕尼黑的演出中扮演那個角色。在她的父母很不情願地同意之後,她去了德國慕尼黑。
莎曼後來德語很流利,可以唱各種各樣的德語歌。她參演了幾部音樂片,有《Ich Bin Ich》(德語版的《無人知道的我》)、《福音》和《戲船》等。不到三年,她又去了奧地利維也納並加入了維也納沃克索普歌劇院。她短期隨同一個名叫“家庭樹”的奏聲樂組巡迴演出。1971年,莎曼出版了她的第一個專輯,其中包括《The Jaynetts》、《Sally Go 'Round the Roses》等等。1972年,她通過飛利浦唱片公司出版了個人專輯《If You Walkin' Alone》(《如果你獨自漫步》)。她還為鍵盤樂器演奏者法伊特·馬沃斯(Veit Marvos)1972年Ariola唱片公司出版的《見到你很高興》提供了背景音樂,簽名為蓋恩·皮爾。她在後續的幾個專輯中也有莎曼和樂隊的表演,但她經常拒絕在馬沃斯的專輯中籤名。在1972年與赫爾穆特·索默一起表演的《福音》中,唐娜也用了“蓋恩·皮爾”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