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委市政府信訪辦
賀州市委市政府信訪辦
賀州市委市政府信訪辦,是根據《中共賀州市委、賀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賀州市黨政群機關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方案的實施意見》(賀發[2002]4號)的精神,由中共賀州地區委員會、賀州地區行政公署信訪辦公室整體移位並更名為中共賀州市委員會、賀州市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是由市委辦公室領導的主管信訪工作的機構(正
處級),現有編製9名,工作人員6人,設有接訪科、辦信科。主要職責是貫徹宣傳國務院《信訪條例》;受理人民群眾直接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上訪的群眾並負責處理他們反映的問題。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貫徹宣傳國務院《信訪條例》。
(三)承辦中央、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
政府領導同志及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信訪事項。
(四)受理人民群眾直接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上訪的群眾並負責處理他們反映的問題。
(五)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訪信息和社情民意。
(六)保持信訪渠道暢通,為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進行監督、參政、議政、行使民主權利提供方便條件。
(七)轉辦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問題,按照黨中央的政策,認真處理人民群眾各種求決類的信訪問題。
(八)向各縣(區)和市直部門交辦有關信訪事項;對領導同志的信訪批示件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重要的信訪案件進行協調、督辦,檢查處理結果。
(九)檢查指導各縣(區)和市直部門的信訪工作,組織全市信訪工作經驗交流,對本市信訪幹部進行業務培訓。
(十)做好信訪工作的總結彙報、信訪材料的統計分析、立卷歸檔和安全保管以及文秘、機要、人事、會務和行政事務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屬職權範圍內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