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性標準
可靠性標準
可靠性標準是指評價指標體系中各指標之間相互銜接、彼此一致,不會出現相互矛盾、不相關的情況,評價指標體系與考評對象的績效維向及分佈高度契合。可靠性高就意味著具有較高的重置或再測信度。也就是說,即使不同的考評主體或在不同時間利用你所設計的這套指標體系進行考評,其所得考評結論都應具有高度一致性。
可靠性標準可分為可靠性基礎標準、專業可靠性基礎標準和有可靠性要求的產品標準三類。在可靠性工程中,可靠性標準的宣傳和貫徹很重要。管理人員首先應該熟悉各種可靠性標準,並加以貫徹實施。對可靠性標準的宣講應納入可靠性教育和培訓的計劃中去,這是提高產品可靠性的一項重要技術政策,是使產品實現可靠性要求的基本途徑。
可靠性標準是可靠性工程與可靠性管理的基礎之一,是指導開展各項可靠性工作使其規範化、最優化的依據和保證,採取可靠性國際標準和國際先進標準是迅速提高我國可靠性工程與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可靠性標準是在嚴密的理論指導下通過總結工程與管理的實踐經驗而制定的,隨著理論研究、工程技術的發展和經驗的積累,可靠性標準不斷修訂補充和完善,有高度的科學性、實用性和指令(或指導)性。
我國標準化部門、標準化及可靠性工作者多年來在引進、消化國外可靠性指標的基礎上,制定了我國的可靠性標準,先後發布了電電子元器件失效率試驗方法》、《可靠性基礎名詞術語及定義》、《設備可靠性驗證試驗》等標準,對我國普及可靠性基本概念、開展電子元器件及設備可靠性試驗、推動可靠性工作的開展和提高產品可靠性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可靠性標準體系分三個層次,即:可靠性基礎標準、專業可靠性基礎標準、有可靠性要求的產品標準。可靠性基礎標準是指對可靠性工程與管理有廣泛指導意義的基礎標準;專業可靠性基礎標準是指某一大類產品公用的可靠性標準;有可靠性要求的產品標準是指各種有可靠性指標要求的具體產品標準。按級別分為國家可靠性標準(GB)、國家軍用可靠性標準(GjB)、部委可靠性專業標準、企業可靠性標準。按內容分為管理、採購、研製、生產、試驗、分析、安裝、貯運、使用、維修等各個方面的標準。按形式分為規範、標準、手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