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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黎明
曾任華東理工大學教授
胡黎明,男,1964年出生,博士,曾任華東理工大學教授。
1997年6月6日,華東理工大學校長王行愚教授接到清華大學一位教授的檢舉信,詳細列舉了胡黎明博士學位論文《CVD反應器中超細粒子的形態控制》的抄襲章節、數據及被抄襲文獻出處等材料。
曾任華東理工大學教授。
華東理工大學技術物理研究所所長、負責人。
國家教委超細材料反應工程開放實驗室主任。
現擔任上海延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997年6月6日,華東理工大學校長王行愚教授接到清華大學一位教授的檢舉信,詳細列舉了胡黎明博士學位論文《CVD反應器中超細粒子的形態控制》的抄襲章節、數據及被抄襲文獻出處等材料。該校高度重視,當天即由2名院士、3名材料和化學學科資深博士生導師組成專家組,認真審核檢舉材料、胡的博士論文和相關文獻,一致認定:檢舉屬實,胡在博士學位論文中存在極嚴重的剽竊行為。6月中旬,專家組再次逐章審核胡的博士論文,所出具的“關於對胡黎明的博士學位論文的審核意見”認為:該博士學位論文絕大部分內容均系抄襲他人成果,應嚴肅處理。6月18日,該校召開為期一天的學位評定委員會專門會議,仔細審核全部材料,並請胡黎明及其導師分別到會傳閱材料,還請胡申辯、答辯。但胡“絲毫沒有認錯的意思”,甚至大言不慚地說:“論文雷同並不奇怪,正表明英雄所見略同。”最後經學位委員會討論,認定胡黎明的博士學位論文從模型、數據到表述方法都存在著非常嚴重的剽竊現象,其抄襲是有意的、大範圍的、系統的,抄襲程度前所未見,性質極其嚴重,且本人不能正視剽竊事實,學術道德敗壞,是對國家學位條例的極大蔑視。后經無記名投票,一致決定撤消其博士學位、取消其博士生、碩士生導師資格。6月27日,上海市“學位辦”再次組織有關專家審核相關問題,並再次認定:華東理工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定性是合適的,處理決定是正確的。
胡黎明的導師、1991年當選為中國科學院院士的陳敏恆教授,曾任華東理工大學校長,主要是受胡黎明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事件的牽連,中科院學部按照院士章程,由院士們投票表決,決定撤消其院士稱號,並在2000年6月院士大會上公布。這也是中科院第一次因學術道德問題而對一名院士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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