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燕

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海燕,女,1979年5月出生,山東壽光人,法學博士山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研究方向為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和破產法。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時間院校專業學位
xx—2000年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學士
xx—2003年山東大學民商法碩士
xx—2006年中國人民大學民事訴訟法博士

工作經歷

現任山東大學法學院講師。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研究方向為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和破產法。
曾於《民商法論叢》《法學雜誌》等雜誌上發表論文多篇。
代表性論文
1.《程序法視野下醫療損害責任立法之適用困境及應對》,載《甘肅社會科學》。
2.《民事起訴事實論綱》,載《浙江學刊》。
3.《裁判事實與案件真相——從“彭宇案”真相浮出入手》,載《齊魯學刊》。
4.《司法:“創新”抑或“詮釋”?》,載《讀書》。
5.《論環境公益訴訟的原告範圍及其訴權順位》,載《理論學刊》。
6.《“推定”和“視為”之語詞解讀——以我國現行民事法律規範為樣本》,載《法制與社會發展》。
7.《民事訴訟案件事實誤認之預防機制研究》,載《法學論壇》。
8.《推定:事實真偽不明困境克服之優位選擇》,載《山東大學學報》。
9.《民事訴訟案件事實認定的程序保障機制研究》,載《東嶽論叢》。
10.《大調解視野下的我國行政調解制度再思考》,載《中國行政管理》。
11.《司法裁判事實認定中的非理性因素》,載《北京行政學院學報》。
12.《“進步”抑或“倒退”:美國民事起訴標準的最新實踐及啟示》,載《法學家》。
13.《民事訴訟案件事實誤認問題研究》,載《甘肅社會科學》。
14.《民事訴訟案件待證事實的確定》,載《南京大學法律評論》。
15.《形式規則與程序利益》,載《山東社會科學》。
16.《英國民事訴訟規則視野下調解制度研究》,載《環球法律評論》。
17.《人體器官移植立法問題研究——兼論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完善》,載《東嶽論叢》者。
18.《從尊重生命權看人體器官移植相關法律問題》,載《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和諧社會建構中我國訴訟調解制度的完善》,載馬靈喜主編《和諧社會與法治建設專題研究》。
20.《民事糾紛小額訴訟程序的建構》,載《廣東行政學院學報》。
21.《從Dunnet案和Halsey案看英國調解制度的最新發展》,載《判解研究》。
22.《物權法對我市行政管理工作的影響》,載《濟南日報》。
23.《析新企業破產法的破產原因》,載《政法論叢》。
24.《關於地方立法的審視與反思》,載《青島科技大學學報》。
25.《論財產平等保護的訴訟實現》,載《東吳法學》。
26.《動產抵押若干問題研究》,載劉保玉主編《擔保法疑難問題研究與立法完善》。
27.《產品責任法律制度研究》(碩士論文,約八萬六千字),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
28.《論表見代理制度》,載《政法論叢》。
29.《論血液及血液製品的法律規制》,載《經濟與法》。
30.《論缺陷產品的召回制度》,載《律師世界》。
代表性項目
1.《實體法和程序法雙重視角下的民事推定製度研究》,國家社科基金2012年一般項目,主持人。
2.《植入式廣告法律規制研究》,國家廣電總局部級社科項目,主持人。
3.《民事訴訟案件事實認定機制研究》,教育部2010年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項目,主持人。
4.《立法后評估——以濟南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國務院法制辦2007年課題,執行主持人。
5.《民事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規則衝突與制度銜接》山東省社科重大課題,第一參加人。

社會活動


2005年到英國卡迪夫大學法學院(Law School of Cadiff University)進行訪學。
2007年到台灣中正大學進行訪學。
社會兼職
中國民事訴訟法學會理事;濟南市仲裁法研究會學術研究部部長;濟南市立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現擔任《山東大學法律評論》(山東大學出版社出版)主編。

獲得榮譽


時間獎項全稱
2013年山東省法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2011年中國法學會第六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徵文三等獎
2011年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二等獎
2010年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