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纓

漢語詞語

草纓,漢語詞語,古代罪犯冠上加草帶,以示羞辱。相傳是虞舜時的一種象徵性刑罰,用以代替割鼻的酷刑。出自《太平御覽》。

詞語來源


《太平御覽》引《慎子》:“以幪巾當墨,以草纓當劓,以菲履當刖,以艾韡當宮,布衣無領當大辟,此有虞之誅也。”
南朝·梁·任昉《為王金紫謝齊武帝示太子律序啟》:“臣聞化澄上業,草纓垂典;教清中世,艾服懲刑。”